日前,媒体报道了斑马线前机动车辆是否会自觉礼让行人的情况,记者实地探访市区多条斑马线,发现整体来说,大部分公交车、出租车看到前方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都能自觉停下礼让通行,而不少私家车车主却要抢在行人前方通行。
礼让斑马线到底有多难?这个问题的答案众说纷纭。昨日,记者在交通平峰期时段,选择了星湖路、五一路、东葛路上的几条无信号灯斑马线进行观察,并实地测试,机动车辆在行经斑马线时,如需礼让行人通过后再继续前行,需要花多长时间。
实验结果表明,一般情况下,这几处斑马线前,机动车辆等到斑马线上无行人再前行所需时间最长不过30秒,大多数时候只需10到18秒。然而,记者发现,有很多车辆连10秒钟都不愿等。
停下礼让最长耗时18秒
地点:星湖路电子科技广场前斑马线
星湖路电子科技广场人流密集,车流量大,此处的斑马线每隔几十秒就会有行人或是非机动车等待通过。许是周末的关系,记者感觉到通过此处的机动车车速都比较快,行人及非机动车要等车流间隙较大的时候,才能过斑马线。
30日11时45分,记者在该处斑马线上看到,当两侧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时,部分车辆能够自觉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人先走。一辆公交车行经斑马线时,看到中间隔离栏处站了一排行人,女司机将车停下,并挥手示意行人先走。记者在此处观察了半个多小时,这样的场景不时出现,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公交车和出租车。
不过,从11时45分至12时10分这段时间里,记者统计了一下,星湖路由东往西方向,在有行人的斑马线上有60多辆机动车辆未礼让行人。
如果遇到一拨行人、电动车要过街的情况,选择礼让的机动车必须停下等候。记者用秒表计时,等候时间短至七八秒,长则10至15秒。将近12时15分许,一辆215路公交车行经斑马线时停了下来,并示意行人通过,同时公交车旁的其他车辆也停下,一拨行人过街后,陆续又有行人到达斑马线,等到斑马线“清空”的时候,计时显示18秒,这是记者观察时段内耗时最长的一次。
公交车和出租车礼让成自觉
地点:五一路斑马线
3月30日10时30分,记者在五一路南一里路口,发现公交车和出租车在斑马线前的文明礼让已成为自觉行为,公交车和出租车普遍遵守交通运输局和公交公司的管理规定,都能做到文明礼让行人。在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私家车也加入文明礼让行列。
五一路五一南一里通往淡村农贸市场,逢周末进出淡村农贸市场买菜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多且频繁,在该路口斑马线前记者看到,只要是有行人或非机动车从斑马线上通过,公交车和出租车都能主动减速停车礼让。而且礼让的方式也很灵活,双向6车道宽的道路,一侧有行人从斑马线上经过,公交车和出租车就会停车礼让,而另一侧3车道的机动车辆仍正常通行。由于在道路两侧行驶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在礼让时机上把握准确,所以礼让斑马线行为耽误不了司机多长时间,礼让让出了城市文明与和谐。
记者在斑马线前用秒表计时,行人通过3车道的道路,大多数需要15至18秒,而且许多车辆在行人通过自己的车道后便开始缓缓前行,所以机动车停留在斑马线前的时间实际上只有6至7秒。
从五一路南一里路口至五一路北一里路口约5公里长的道路,在2个路口和淡村农贸市场正门入口处及在南宁市二医院南门前共设有4条斑马线,尽管相隔1公里便有1条斑马线,但是过往的公交车和出租车仍然能够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未见有司机猛按喇叭表现出急躁和不耐烦情绪等。
市民:司机能否再耐心一点?
除了星湖路、五一路外,记者还在东葛路广西教育学院门前的斑马线进行了观察,总体而言,机动车辆在行经斑马线时礼让行人,耗时不超过30秒。这30秒对机动车辆通行而言有什么影响?
“其实也浪费不了多长时间,这个要分路段来看的,有些地方行人不断,可能就会等得久一点。”私家车车主周先生说,市区内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相对而言,人流、车流是比不上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大,所以整体而言,因礼让而花费的时间应该也不会太长。
私家车主王一鸣说,尽管礼让斑马线时车辆停停走走会多损耗些汽油,但他认为这一行为还是应大力倡导和成为司机的自觉行为,因为礼让体现的是车主的素质和城市的文明,见缝插针和分秒必争的驾车行为,只会给城市道路交通添堵,欲速则不达,行人和机动车相互礼让,城市交通才会更安全有序。
在五一路,对于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文明礼让行为,行人刘阿姨赞不绝口。她说,以前在斑马线前,有时是机动车不让行人,也有行人凑够一拨强行过马路,现在公交车和出租车能主动停车礼让行人,尤其对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来说是好事,行走斑马线再也不用三步并作两步慌慌张张了,心里也踏实多了。
不过,在星湖路和东葛路,不少市民则感慨,虽然有部分公交车和出租车都能做到礼让,但是由于这两条路上的车辆行驶速度都比较快,如果一部分礼让,一部分不礼让,对于他们而言,“还是不敢走的,你不知道会不会突然有辆车闯到你前面。”市民岑先生坦言。他还说,其实星湖路路幅不宽,行人通过半幅路面,应该也就10秒左右,“如果车主们的耐心能够多持续几秒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