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打起“如意小算盘” 员工节假日三倍工资“缩水”

惠民政策与服务|来源:北部湾在线2014-04-05 18:57:13|网络编辑:xwbj

BBRTV南宁4月5日消息(记者胡戎) 三月三、清明节5天小长假里,虽然有很多人选择休息或者出游,但总有一些员工要坚守岗位,不能放假。节日加班到底能拿多少加班费?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以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00元来计算,节日加班每天至少拿到165.51元。

黄小姐在南宁一家西餐厅打工,一到节假日餐厅生意红火,他们就得继续加班,可黄小姐反映说餐厅老板发的加班工资似乎“缩水”了:"(老板)用底薪平均除以那个月的天数,他就是用1000底薪,然后说200块钱公司是不包的,他说按原则自己交的200就要从1200里面扣除出来。 "

计算节假日工资还得扣除社保补贴,这样的算法是否合理呢?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调研员刘农先解释说:"(这)是不合理的,南宁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每一个月1200元,包括个人缴纳那一部分,从工资支付那一块来讲那1200就刚刚达到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弄清楚计算节假日薪酬的基数以后,还要明确在这个基数上要除以多少天来计算每天的工资薪酬。刘农先说现在很多用人单位用基本工资除以每月30天来计算日平均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算日薪要搞清楚计算日薪的天数有多少,因为按照目前国家的规定,记薪天数是根据全年的月平均工作时间来计算的,没有规定按日历天数来计算,按31一天计算不符合国家规定,如果按自然数据算是21.75天。"

以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00元来计算,除以每月21.75个月平均工作时间来算,节日加班的三倍工资每天至少拿到165.51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如果劳动者的节日加班工资被克扣,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