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1 韦波读报
《新闻晨报》:证监会“半夜鸡叫”。
发IPO预披露名单。证监会近日凌晨紧急开闸IPO(首次公开募股)预披露,截至当天凌晨00:20,已有28家企业预披露。而证监会此前宣称的“因企业集中发年报而自然停止”的IPO进程,也在一种“半夜鸡叫”式的不够自然的情形中重启。
其实,市场的想得到或想不到不是IPO重启时间的标准。因为客观来说,由于IPO信息披露已经逐渐取代盈利指标成为IPO监管的重点,需要经过预披露、反馈会等一系列程序后才能进入发审会阶段,从这一点来说,开闸IPO预披露和证监会16日宣称的“相关工作进展略晚于前期预计”并无矛盾,换个角度看,还可以作为预披露即将开闸的暗示。
但从效果来看,以“半夜鸡叫”的方式重启IPO,对股市制度环境的建设绝非有益。因为这种方式伤害了普通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股市仍然低迷的时候,IPO重启可能带来的抽血效应,还可能直接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另外,这种方式也不利于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当事实证明了此前关于IPO重启的传闻时,证监会16号含糊其辞的“辟谣”又该如何解释?如果监管部门失掉了信息甄别的权威性,那市场就只能让鱼龙混杂的信息控制,这就增加了非理性波动的风险了。
即使这种“半夜鸡叫”的运作方式是出于防止不当寻租和市场过分动荡的考虑,这付出的代价也过于高昂了。因为不能内外统一、全面地进行信息披露,只会导致不当寻租甚至违法违规事件的增加。
所以,在改革首次公开募股程序,强调信息预披露的重要性的时候,证监会能不能也更新一下自己的信息披露方式呢?
《新京报》:昆明市人大办公厅官微面对网民批评斗气引质疑。
近日,昆明市人大办公厅官微因发布“昆明五华区检察院起诉网络名人‘边民’董如彬”的微博消息,遭到网友质疑——“法院尚未判决,何以言之凿凿说董如彬先后编造事件?”,被指为“法盲”。该官微毫不示弱,当即指出网友出言不逊,“不是有素质的表现”,表示“你现在道歉还来得及”。
平心而论,法院正在审理中、尚未宣判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犯如所控”,还是未知数。从“无罪推定”的角度讲,刑事侦查、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必须使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这样的称谓,而不能直接说“罪犯”。就此而言,涉事官微的信息发布中,确实遗漏了“涉嫌”二字。
可涉事官微在被批评后,没有闻过则改、及时纠错,反而跟网民隔空喊话较劲儿,这不免让人觉得缺乏度量。要知道,官微本就是“公共发声”,而不仅仅是个人观点,体察民情、收集民意才是它的基本功能。虽说“法盲”的指责是难听了点,但作为地方人大的官微,理应有虚心自查的气度。罔顾是非,公然跟网民“斗嘴”,要求网友道歉,本质上是没有摆正自己作为民意收集渠道的定位。
当然,很多官微虽代表“公家形象”,其实却是个人管理的。跟网民“掐架”,或许是具体管理员有些情绪化造成的。但作为主管的当地人大部门,理应在具体工作等方面规范网络管理员的权限,以切实的举措,保证官微是公共发声的“喇叭”,而不是个人观点的传声筒。
所以,不但涉事官微管理者要多掌握些法律常识,对当地人大来说,也该懂得摆正官微的定位,让它真正成为“官意”和“民意”互动场,而不是不雅的骂架场所。
《今日早报》:薛蛮子时隔七月再发微博称将助青年人实现“中国梦”。
近日,在取保候审两天后,薛蛮子时隔7个月再发微博。他说,“我已经回家了。这是我一生跌得最大的一个跟头。因为我的不自律和过错,给我的家人带来了无可弥补的创伤…”他还称,会将微博打拐、免费午餐和大病医保进行到底。
从去年底因嫖娼被警方行政拘留,到现在取保候审,在薛蛮子的一进一出之间,网络早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以七条底线为标杆,网络空间下重手打造资讯传播的风清气正;接着微博也似乎开始进入“调整期”。据报道,去年中国微博用户达2.81亿,比2012年减少了2783万。而以往痴迷于微博段子世界的“低头族”则被微信朋友圈挖去了不少。在阿里巴巴入股后,新浪微博的商业化氛围又让大家不敢苟同。
不过,从最近的情形来看,微博似乎又熬过了低谷。从昆明火车站的暴恐事件,到马航失联航班,微博上除了点满蜡烛之外,更多的人也开始有选择性地进行新闻阅读了。这两天,改名后的微博也登陆了美国纳斯达克,带着新闻基因的新浪,又一次用这个核心技术给微博进行了人工造血。
在这样的背景下,薛蛮子又回到了众人的视线中。作为新浪之前优先推送的种子选手,薛蛮子曾经享有着被推荐关注的特权。而之前的微博过于依赖这些大V来进行营销策略,结果是被双刃剑割伤。薛蛮子事件本身也是对微博自身形象的重创。
因此,从互联网精神来说,这些都不能成为微博业务发展的由头。毕竟偶发的热点事件可遇不可求,走群众路线才是微博真正的落脚点。至于江湖人称“老顽童”的薛蛮子,只要老老实实、不负微博的初心就行。
《燕赵都市报》:太原某商场员工被通知要给上级单位投票 必须给好评。
从现在起,太原市将开展一项叫“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的活动。活动中,群众可以用短信、电话的方式对政府部门进行满意度评价。对此,太原某百货公司职员李先生说,公司要求他们组织亲朋好友对物价局投“满意”票。
让百姓给政府各个部门打分,这种方式既接地气,又契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这样的活动本身,就值得点一个“赞”。可是,太原某百货公司职员李先生被通知必须给上级单位“点赞”,又不禁让人心头一紧。
首先,谁来为政府部门投票?毫无疑问是群众,而作为公司职员的家属,理所当然也属于群众,他们应当有选择满意还是不满意的自主权,为啥非要要求投“满意”票呢?
还有,之所以要强迫点赞,应当有一个虚拟的假设,那就是如果没有强迫一部分人点赞,那么不少群众的评价很可能就会是“不满意”,所以,必须要事先“预防”。而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反对“形式主义”,这样的强迫点赞,恰恰就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既然都已经给出“标准答案”了,那又何必再让群众来“演戏”呢,这样的投票不就成空谈了吗?
另外,这样的形式主义不仅在系统内存在,现在还通过强迫点赞的方式,蔓延到系统外,让员工的亲属都受牵连。如果不消除这种形式主义,不仅相关部门听不到真话,而且还会让政府的形象遭受损失。
所以,对于强迫点赞的形式主义,必须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真正让这样的投票成为与民沟通、听真话、办实事的好平台。
《泉州晚报》:货车漳州侧翻酸奶遭疯抢。
近日凌晨,一部江西牌照的大货车,在国道324线九龙岭下坡路段失控侧翻,酸奶撒了一地。当日早上8点多,上百名围观者突然冲了过来,不到一小时,就将留在现场的2000多件酸奶抢光,甚至连落在地上的破纸箱,都被人抢走。
哄抢,又是哄抢,这些年,类似的“中国式哄抢”常常见诸报端。虽然道德谴责对此已经显得有些苍白了,但法律制裁是有先例的。不过问题可能没那么简单。
通过这类新闻我们会看到,这种光天化日下的不堪行为,由于在“法不责众”面前一般不受法律制裁,已经变得有堂而皇之的趋势了。比如在这条新闻中的哄抢现场,一个大叔问记者:“哎,你怎么不要啊?”记者告诉他,不忍心,也不能够。这位大叔竟然说,“你不抢就是个傻子!”说完拿着别人的东西,骑上摩托就走了。
这很让人无语吧?!我们暂且撇开现代文明对道德和法制观念的要求,就算站在道德底线上,遇到类似车祸,哪怕做不到尽可能地去“帮”去“扶”,最起码也该有点“守”和“望”吧?再不济,你视而不见、袖手旁观也行啊。但现实中却出现了趋之若鹜的趁火打劫。可以说,这样的哄抢,已经把人性中最起码的道义都丢了。
而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种“不抢白不抢”的恶念,在事发地竟能形成共识变成群体行为,这就暴露出了比较严重的社会隐患。如果不切实扭转,就有可能让出现意外时的社会秩序岌岌可危,让处在危困中的国家或公民财产面临危险。
所以,希望执法部门勿以恶小而纵之,要做到严格排查,对带头者绳之以法,对参与者严正警告。别让这种光天化日下的野蛮行径,再玷污道德和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