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910记者梁泰
为消费者开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但是眼下一些超市、商场服务台却有这样一项提示,号称开发票只有一个月的期限。过了一个月,就不再提供发票。
来宾市民马小姐就遭遇这样的事情,导致发票开不了。那么,商家限定一个月开发票,有没有法律依据?马小姐是否还能继续获得开发票的权利?
来宾市民马小姐上个月到当地市中心一家大超市购物。一个月后,她想用购物小票去换发票。但是超市负责开发票的服务员却拒绝了她的要求。
来宾市民马小姐:它超市服务台后面有个告示栏,就是说在本超市消费的小票,超过一个月就不开发票了,它有这个时间限制。当时我就说这样子你们就是违规的,她说这是我们超市的规定。
马小姐说,在当地有多家超市、商场都贴这样所谓的限制时间开发票的告示。新闻910将马小姐的投诉反馈给了来宾市兴宾区国税局。兴宾区国税局副局长黄鹏辉指出,商家给消费者开发票设定时间限制没有法律依据。
兴宾区国税局副局长黄鹏辉: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们可以购货的时候,都应该索取发票,发生购销行为就应该开具,但是具体没有时限规定。
据了解,一般超市缴纳的税收是依据电脑记录的销售额申报的,不和发票挂钩。兴宾区国税局税务人员宁秀娟介绍,他们马上组织税务人员到超市调查取证。
兴宾区国税局副局长黄鹏辉:税法里面没有规定那个时间,它不给你开,是商场不对的行为。知道这个情况以后,我们就上门宣传这个政策,叫它马上改正,她就及时帮那客户开了,以后有类似问题,我都交代应该是纳税人有要求,你这个商场就要帮她开。
经过协调,来宾市这家超市认识自身错误,删除了错误告示。马小姐说,她也重新开到了发票。
来宾市民马小姐:国税局也找了我,我再去超市的时候发现已经没有这个现象了。它那个告示一个月期限告示也删掉了,所以非常谢谢你们。我开车经常听你们新闻910的新闻,而且我是第一次打电话给你们反映这个事情,本来我以为你们910只是做做样子,想不到真的是为我们群众办了很多事情,真的是谢谢你们。
商场、超市要求消费者凭小票开发票,又设定时间限制,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这些所谓的行规,应该予以打破。
如果你碰到这样的问题,可以拨打税务热线12366举报,也可以向我们新闻910反映,破除开票设时间限制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