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环卫站六年不为职工交社保 承诺退休后补交

惠民政策与服务|来源:北部湾在线2014-05-13 17:11:07|网络编辑:李惠惠

BBRTV5月14日消息(记者 蔡俊聪)“2008年后,单位再也没有为我们交过社保了”。上思县环卫工人黄华(化名)对记者诉苦,反映广西上思县环卫站从2008年到2013年间没为他缴纳过社保中单位应缴部分的费用。

环卫站六年不为交社保

职工怨声载道

2005年,黄华成为了上思县一名环卫工人后,环卫站一直正常地为他缴纳社会保险,不过从2008年开始,环卫站每月都从环卫工人的工资中扣除社保参保费中个人应缴的部分,但单位应缴的社保费用却始终没有交到社保机构。这就意味着,环卫工在这六年间都没成功缴纳过社会保险,这引发了环卫工的不满。

记者了解到,与黄华有相同遭遇的还有70多名环卫工人,环卫站拖欠他们1-6年不等的社保费用。

环卫站承认欠缴

承诺职工退休后补缴

为何环卫站拖延缴纳环卫工人的社保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上思县环卫站站长周国荣。周站长承认,环卫站确实没有为环卫工人缴纳2008年至2013年间的社保费用,“08年不是金融风波是吗?然后就没有钱,就给他们做先。”

周站长称,前几年,由于环卫工人存在缺口,上思县集中招募了78名环卫工人,用财政拨款的形式来为这78名环卫工人支付社会保险中单位应缴的费用。不过从2008年开始,由于财政困难不得不停交。

周站长透露,目前县政府对环卫站没钱替环卫工人缴纳社保的事早已知情,今年3月6号政府开常务会议已经明确定下了补缴方案,以前还没有缴纳的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保费用,将在环卫工退休后一次性补缴,让环卫工直接享受养老待遇。

周站长表示,如果环卫工人辞职或者换工作,可以通过上思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离职环卫工追讨未果 欲与环卫站对付公堂

不过周站长的说法并没有让黄华吃上一颗定心丸,他表示之前曾有人去辞职,环卫站也没有为辞职员工缴纳2008至2013年间拖欠的社保费。

已经在上思县环卫站工作了七年的环卫工人杨兰(化名),现在就面临着维权难的困境。杨兰今年1月被查出患有腰椎增生,医生告诉她必须暂停工作以确保早日康复。她向环卫站请假没有得到批准,只能无奈地提出辞职。

辞职离开环卫站后,急需医保的杨兰向环卫站提出补缴社保,最终环卫站没有搭理她。杨兰只好通过劳动仲裁去追讨单位欠缴的六年社保费用,但是最终劳动仲裁部门也没有帮她向环卫站要到补缴款。

律师说法:社保部门涉嫌失职

记者电话联系了上思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当问到对县环卫站多年没有替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是否知情时,一名姓陆的工作人员称,具体还要查看该单位编制内职工和聘用职工缴费情况才能判断。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这名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先传真有公章的采访函再给予回复。而当记者向对方索取传真号码时,这名工作人员当即以有急事为由挂断了电话。

针对上思县环卫站多年拖欠职工社保费的现象,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星认为辖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存在执法不严的失职行为:“调解是一个正常的合法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是劳动仲裁部门不能因为双方产生极大的冲突或者是相关政府部门有一定的压力的情况下,一味地去调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专家:退休后补交是空头支票

黄华和工友多次到辖区社保部门反映环卫站不缴纳社保费情况,得到的答复如周站长所称的退休后补缴。“他们说政府暂时欠着你们,你办理退休的时候我们一次性交完,你们没退休不用来找我们。” 黄华说。

对此,广西区委党校教授谢金甫认为:“等环卫工退休后再帮补缴社保的做法,无异于一张空头支票,实际上是没有办法兑现的。现在都没有能力解决,以后就一定有能力解决吗?”

谢金甫说,用退休后才补缴的方法,无疑是把矛盾往后推了,把压力推到了后一任领导班子的身上。这样的做法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如果后面的领导班子然后把这个责任推掉,倒霉的还是环卫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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