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6月9日消息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工作,从六个方面提出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农民工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各项劳动保障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基本享受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生活、社区服务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市民化数量稳步增加,农村“三留守”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继续增加,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未落户的也能平等享受城镇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二、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三、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四、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五、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六、积极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