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活动持续到明年 文明意识要根深蒂固

文明斑马线|来源:广西新闻网2014-07-22 09:30:00|网络编辑: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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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活动已在南宁、桂林、柳州等市率先开展。广西新闻网记者 陈仁义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21日讯(记者 陈仁义 通讯员 宁玲日)斑马线,是捍卫生命的安全线。一座城市的安全畅通,需要斑马线前的文明礼让。近日,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通知,要求从2014年7月至2015年底,全区各市启动实施“斑马线上的文明”主题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交通安全活动。

加强执法监督 严格机动车礼让行为

目前,南宁、桂林、柳州交警部门已经在公共汽车、出租车行业率先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大部分的公共汽车、出租车能自觉礼让行人,小部分私家车主的礼让意识也有所改观。但是,相比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的礼让意识还是显得有些淡薄。

“我过马路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的。”一位正在过马路的李小姐指着马路上的私家车说,“虽然公交车、出租车会礼让行人,但是我担心有些私家车没有礼让行人意识,所以我过马路的时候还是会看四周情况。”

南宁市民陈女士也遇到过同样的情况:“有时候当我走过斑马线的时候,与公交车同方向驶来的私家车并没有礼让行人,我只能滞留在斑马线上,这样也是很危险的。”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违反礼让斑马线相关规定的,按不同的违法情形,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或1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但是,司机也有他们的困惑:“如果人流量大,是不是要一直等下去?”,“如果行人示意司机先走,司机会不会被罚?”广西新闻网记者了解到,现阶段交警重点处罚的是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道的机动车。

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我区将在各地全面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单位、农村,开展文明交通我承诺的签名活动,倡导公共汽车、出租车、客运车辆、私家车等机动车辆参与到礼让斑马线的活动中来,遇到斑马线必须提前减速,做好让行准备;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停车让行;当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低速通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机动车辆将进行相应处罚。    

同时,我区各地交警部门将加强交通执法活动,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他组织车辆的交通陋习、违法行为,抄告至其所在单位;加强监督检查活动,鼓励广大群众对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的不礼让行为和所属企业管理缺位行为进行监督、投诉。

交警提醒,在多车道的斑马线上,如果同向行驶的车已停车礼让行人,其他司机一定要停车礼让,切不可从其前方超车,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换位思考 倡导文明过马路

文明礼让需要相互体谅,行人也应文明过马路。目前,有部分行人或非机动车辆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或是有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玩手机、嬉戏打闹等,拖延过马路时间。

“作为一名驾驶员,我认为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的确应该带头礼让行人,可是有些行人却存在着不文明过马路的现象。”公车司机王师傅说,有些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有的不紧不慢通过,还有的红灯亮起后仍不管不顾通过,着实让他为难。“大家都是交通参与者,希望行人能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文明过马路。”

针对行人过马路乱象,我区将在各地开展“斑马线上的文明”志愿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义务劝导活动以及“礼让和点赞”活动,在各个路口对试图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在斑马线上嬉戏逗留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劝导,并引导行人为礼让的驾驶人竖起大拇指点赞。

据了解,《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五十四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警告不改的,处5元罚款。第五十五条规定,行人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未按规定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的,处10元罚款。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等行为处以50元罚款。

目前,桂林交警支队已经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狠狠地开出了罚单,在文明路路口、丽君路口等重点路口对行人闯红灯集中整治行动,以点带面让老百姓自觉遵守、维护交通秩序。到目前为止,处罚和劝导4000多人次。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在过斑马线前,以先左看后右看的顺序对道路进行观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行人在过斑马线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得在斑马线逗留、玩手机或打闹,不得故意妨碍其他人和车辆通行。

集思广益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

“一到晚上我的视力就不太好,有些路段斑马线比较模糊,看不太清路,有时候没有注意礼让行人,能解决这个问题就太好了。”有着10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如此说道。

家住五一路的吴女士也反映说,晚上想过马路到对面的超市买东西,可能是因为南宁天气潮湿,白色的斑马线容易变淡,夜晚视线不清,行人过马路的时候也存在着危险。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集思广益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营造浓厚的人人参与活动的气氛,广西交警总队以及各地交警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将联合各大媒体开设礼让斑马线专栏,鼓励广大市民提供新闻线索;开展系列微活动,邀请嘉宾与网友进行互动讨论;开设“文明礼让斑马线我承诺”、“我来维修斑马线”、“我来设置斑马线”专栏,广大网友可以提出自己所在城市斑马线模糊的情况,或是对自己所在城市的斑马线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地交警部门将联合其他部门,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解决斑马线、交通信号灯、停车(减速)让行标志标线、隔离栏等交通设施设置不科学、不清晰和缺失破损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同时,将开展喷涂荧光斑马线活动,让斑马线在夜晚也能“闪闪发亮”,把这条荧光斑马线打造成为一条礼让斑马线文明示范路,引导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关注礼让斑马线活动。

此外,全区各市将在媒体设置曝光台,曝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广大群众均可使用手机、相机、DV等工具拍摄视频和图片,通过媒体、网络、微博、微信、论坛等曝光交通陋习和不礼让行为,让广大群众参与守法礼让、文明出行的社会监督活动。

交警小贴士:

1、机动车如何礼让?

驾驶员要养成行经斑马线就减速让行的良好习惯,按照“一慢二看三让四通过”的步骤,不鸣笛、不催促、不争抢通过斑马线,实现主动礼让。

2、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如何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通行规定,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或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和人行横道时,按规定让行停车等候,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内停滞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3、机动车遇到同向并行车辆正在停车礼让时怎么做?

驾驶机动车时,遇到同向并行车辆停车礼让行人时,不可从其前方超车,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重则将负刑事责任。

4、过街行人过多,导致让行车辆无法通过斑马线怎么办?

行人过街需求较大路段的斑马线均设有信号灯,机动车、行人应按信号灯指示依次、交替、有序通行;对于一些人流相对较少的路口,人流并非持续不断,因此机动车在这些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要停车让行。

5、斑马线上发生人车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由于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交通参与者,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以确保双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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