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7月24日消息(实习记者刘晓宇)前两天,在河池市巴马县打工的陈先生向910反映,去年和20多位工友在巴马县一个房地产项目“印象巴马”工地打工,下半年的工资一直都没能拿到。原本想找劳动部门通过“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来领取自己的工资,没想到却成了泡影,这是为什么呢?
2013年4月份,市民陈先生和20多个工友,在河池市巴马县的“印象巴马”工地打工,前几个月老板都能够按时发工资,但是到了6月份以后,每个月的工资就只剩下一千块钱了。陈先生说:“一次给一点,每人给一千块钱,以此类推推到8月份,一直都不给了。”
看到每个月只工作没有薪酬,陈先生和工友也多次和工程负责人杨老板进行沟通,但是杨老板都答应工人到年底一定会一次性将工资支付给大家。可是年后,陈先生和工友们也多次电话联系杨老板,电话或者无人接听,或者表示还在筹钱过程中。无奈之下,陈先生和工友们只好找到巴马县人力资源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帮忙讨薪。
按照相关的规定,凡是在广西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业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保障金的标准为投标工程总价的2%,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于是,记者采访了负责收取工资保障金的巴马县建设局分管劳保的股长黄立周。
记者:我想了解“印象巴马”这个项目是否缴纳劳动保障金了?
黄立周:它是没有缴纳,以前他都是做房地产的。
记者:如果按照相关规定,房地产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保障金呢?
黄立周:这个我也不大懂,这个要去研究那个文件。”
而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的建设方与承建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足额存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指定的帐户,持银行凭证才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那么“印象巴马”工程方没有缴纳保障金为什么却能正常开工建设呢?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巴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蒙副局长。
蒙副局长说:“这个我们回去问一下相关股室,他们是怎么样管理,我回去问才知道。我还在乡下,可能下午回去才能问了。”
按照上午的约定,下午下班前记者再次拨通了蒙副局长的电话。
蒙副局长:回来我三点钟开会了,都没得到办公室去,所以都还没得问。
记者:大概什么时候能有结果呢?
蒙副局长:明天吧,明天上班再问问吧。
主持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政策已经出台将近10年,然而在“印象巴马”这个项目上为何没有落实?4月中旬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就已经为民工工资的事情和建设部门进行了对接,那么时间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为什么两位直接分管的股长和局长都对此事还不了解呢?农民工们的维权行动后续情况如何?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