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民李女士向广西新闻广播910反映,她在溜狗的过程中想到附近的公共厕所方便,但是公厕管理员却硬是不让她进。
对于李女士所发生的事情,记者了解到,其实管理员不给李女士进入公厕的原因只有一个:因为李女士牵着小狗。
李女士说:“园湖路和东宝路交叉路口的一个公厕,一个穿着环卫服的男管理员就冲到女厕所里面不给我进去上厕所,理由是我手上抱着一只小狗,他就在女厕所里面推我出去。”
记者从《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了解到,小狗能不能进公厕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公厕的管理者是有权决定是否禁止或者限制携犬进入的。
随后,记者找到了公厕管理员赵先生,他告诉记者,公共厕所是禁止带狗进入的。“公司有规定,狗不能进厕所,否则罚我们一百块。”
话虽如此,但是记者并没有在公共厕所见到任何禁止狗入内的告示,这也是让李女士最气愤的地方,管理员赵先生表示会跟青秀区环卫站反映。那么市民带着小狗但是想上厕所的时候,就要被这条规定束缚吗?
赵先生说:“狗可以放到外边来,可以交给我们,狗不见了我可以赔偿。”
其实除了公共厕所,记者调查发现,在餐厅、商场等公共场所都会不时的见到宠物狗的身影,而到底小狗能不能进入,市民们却是持着两边倒的态度。
市民黄女士说:“看情况吧,比如说遛狗时,市民有地方上厕所,但狗没地方上厕所的话就带进去,或者说是为了让狗在里面大小便嘛,那也没关系,没影响到别人就行。”
市民李先生说:“从我的角度来说,我看到的话我会觉得很困扰,我会觉得狗在那很奇怪呀。”
910有话说
现在有很多人将宠物当作自己的家人,这是一种精神寄托是可以理解的。但宠物毕竟是动物,不能强求所有人都将狗看作“家人”。公共场合不得携带宠物入内,是对他人的尊重,市民们应该遵守。另外,在一些禁止小狗进入的区域,新闻910也希望管理者能够贴上告示,以免发生矛盾。
(记者曾宇佳 实习生蒋文婷、凌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