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即将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此次《管理办法》突破了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的限制,给企业带来了便利。同时,“住宅可以登记用于经营场所”的规定也让不少市民纠结:邻居在小区里开公司,自己该不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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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是把双刃剑,到底是喜是忧?
根据《管理办法》,今后办企业可以申请住宅为经营场所。也就是说,新《办法》实施后,很多在小区里经营的小卖部、餐饮店将有机会成为合法经营者。
黄先生毕业后一直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目前他正谋划着准备自己创业。他认为,这对创业者是一个好消息。“挺好的,办企业门槛降低了。我认为有利于创业,对企业经营来说,成本降低了也是好事。”
住宅可以登记用于经营场所,虽然可以让小微企业降低创业成本。但也引来一些小区居民的担心。
居民:我觉得不太好,这样会很乱、很吵,都乱套了。如果是办公用途不吵的还可以。
居民:不好、不安全,这是住宅的地方,又搞商业多少有点影响,而且人太杂了,不安全。
针对小区居民担关心的“住改商”问题,广西工商局企业处副处长黄建军表示,考虑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及减少邻里之间矛盾纠纷,《办法》还专门对“住改商”做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业主将住宅等级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应当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征求意见可以逐户书面征求或者在小区张贴公告公开征求。
黄建军介绍,根据法律解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原则上界定为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同意的标准是“一票否决”,而不是以多数同意为认定标准。
政策放宽了,相关部门的监管是否也跟上了呢?
黄小姐家住南宁市琅东某大型小区,自己所住的楼层就有一家用住宅改建的私房菜馆。随着私房菜馆的火爆,进出自己楼层的人越来越多。不仅噪音比较大,大批进进出出的陌生人也让黄小姐很没安全感。
黄小姐说:“这个政策是很好,但是会不会有些企业注册后,经营的时候又跟注册的不一样?而且注册后企业的各方面运作、隐患等,到时候怎么监管?”
柳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科长谭艳表示,现在虽然放宽了注册的门槛,工商部门也将对企业进行“严管”。“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监管,工商部门会定期对企业抽查,如果住所和登记的不一致,我们会进行相应处罚。以前处罚都在内部,但现在所有信息都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会公示。”
同时,广西工商局企业处副处长黄建军也认为,加强对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涉及到多方面,仅靠一个部门也是难以完成的。未来,工商部门还将加强与房屋管理、消防、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共建共享。发现企业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产生声光污染和油烟污染以及影响小区生活环境、治安管理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主管部门对违法企业进行整改和查处。
(记者唐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