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偷拍千余美女 宅男被当成“咸湿佬”送入派出所

城市一刻|来源:南宁新闻网2014-10-15 10:36:49|网络编辑:罗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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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权业 绘

  如果在街头有人正用镜头对着你拍摄,你会作何反应?10月13日下午6时左右,两名女青年步行经过柳州市龙城路时,发现一名男子正用手机的摄像头对着她们拍照。女青年怀疑拍照男子有不轨企图,便将他抓住并报警。

  手机街拍千余女子

  事发地点位于龙城路工贸大厦前,当时往来行人较多。两名女青年发现一名男子正用手机拍摄她们,便上前质问。男子神情尴尬,表示可把刚才拍的照片删除。女青年夺过手机查看,发现里面不仅有她们的照片,还有大量其他女性的照片。女青年怀疑男子有什么不轨企图,于是报警。

  城中派出所民警接报赶到现场调查。该男子叫阿浩(化名),25岁,在附近一家单位上班。阿浩告诉民警,街拍美女是他的爱好。他将拍摄的照片留在手机中欣赏,并不打算作其他用途,更没有任何不轨企图。

  民警仔细查看了阿浩的手机,只见里面保存有上千张街拍图片,几乎全是女路人或站或走的画面,拍摄地点都是公共场所如人行道上、公交车站、超市等。但是,照片没有刻意去捕捉女性的腿部、胸部等敏感部位,都是正常的人像图。

  从拍摄时间可以看出,这上千张照片都是今年3月以后拍摄的。阿浩承认,这些照片是他在上下班途中拍的。

  街拍他人是否违法

  两名女青年抓住阿浩报警时,也用手机拍下阿浩,发到微信朋友圈中。这件事引起不少街拍爱好者的关注和讨论:究竟街拍应该把握怎样的度,才不会引起拍摄对象的反感,才不会涉嫌违法。

  摄影爱好者王先生认为,只要不是有意地去偷拍他人的隐私部位,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应该都是合法的。即使是对穿着比较性感的女性,也同样如此。“你都这样穿得出来,还怕人家看嘛?”在广告公司工作的男青年小杨也是一名街拍爱好者,他比较赞同王先生的意见。但小杨也提醒其他同好者,将街拍照片发布在网上要特别慎重,根据照片内容的不同和发布目的不同,法律关系就比较复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侵害到拍摄对象的权益,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林先生街拍美女时,曾有过跟阿浩类似的遭遇。他反应较快,立即夸赞被拍摄的美女漂亮,并保证照片不会用于其他非法用途时。美女听了林的解释,没有追究,也没有要求他删除照片。林先生说,如果被拍摄的美女一定要他删除照片,他也会照办。街拍也要尊重被拍摄对象的个人意愿。

  小张是平面媒体的一名摄影记者。一次,他追着拍摄几名乘客赶公交车的镜头。被拍摄对象问他干什么,他说明自己是记者,正在拍摄新闻图片,很快便得到对方的理解。

  小张说,在街头拍照,偷偷摸摸的举动容易引起误会,大大方方地举起相机,反而不会引起被拍摄对象的反感。

  充分沟通避免误会

  阿浩被带回城中派出所接受调查,两名女青年在确认阿浩没有恶意后便离开了。民警调查后认为,阿浩在公共场合将镜头对准他人拍摄,造成了对他人的困扰,已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由于情节十分轻微,民警没有追究阿浩的法律责任,只是对他进行了教育。

  民警说,街拍是否违法的界限,就看是不是对被拍摄对象造成了困扰。其实,充分的沟通就可以避免误会的发生。如果拍摄行为令被拍摄对象感觉自己被跟踪,甚至可能遭受不法侵害,这样的街拍就对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属违法行为。如果能通过沟通,说明正当的拍摄理由,就可以避免误会。民警还提醒,将他人肖像用于牟利,还可能侵害到被拍摄对象的肖像权。

  民警询问得知,由于阿浩拍照被女青年发现后表现较为惊慌,才令对方怀疑他有所图谋。阿浩告诉民警,他没兄弟姐妹,也没有什么朋友。不但没交上女朋友,就连男性朋友也几乎没有。平时,他就生活在家与单位两点一线之间,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与人交往的渠道仅限于上网聊天。民警发现,阿浩是一名十足的宅男,他之所以喜欢拍摄街头女性,是因为渴望与女性交流,却不得其法。拍照被抓后,他甚至不知道如何开口解释。民警说:“如果他的嘴巴甜一点,这件事说不定就不用闹到报警的地步。”

  在阿浩的家人赶来派出所接他回家时,民警鼓励阿浩勇敢克服人际交往的心理障碍,多参加文体活动,提高人际交往能力。(记者钟华 通讯员杨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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