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建安劳保费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社保|来源:广西新闻网2014-10-19 20:00:00|网络编辑:王琳

10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法制办获悉,《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将从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已为其职工缴纳养老等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申请预拨建安劳保费。

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是指工程费用定额中规定的用于为建筑业从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费用,以及用于支出其他符合劳动保障政策规定的费用的统称。据介绍,南宁市自开展建安劳保费管理工作以来,共收缴建安劳保费约29.25亿元,使50多万名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受益,有效解决了近百家建筑业企业10多万名离退休职工社会保险费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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