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施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再次强调禁设“最低消费”,南宁市场情况如何
不设最低消费 咖啡馆说“有点难”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刘冬莲
11月1日,国家商务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施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11月3日,南国早报记者走访南宁市十多家餐饮企业了解到,个别餐馆仍以“包厢费”来设置门槛;所走访的10家咖啡馆均有包厢最低消费,且大厅消费也有最低15~20元/位的限制。
中餐馆
大部分已不设最低消费
餐饮业“最低消费”被叫停已不是一次两次了。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司法解释性文件,认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属违法。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也都禁止设置最低消费。
11月3日,记者咨询南宁市区的桂林肥仔、甘家界柠檬鸭、毛家饭店、雨石阁等多家中餐企业,大部分企业都表示没有设置最低消费,甚至主动声明消费随意。衡阳友爱路口一家餐馆则要求“进包厢需消费满480元”。
进包厢只是吃快餐,两人占用一个包厢怎么办?企业也透露了一些引导技巧。园湖路一家餐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按就餐人数安排位置,三五个人一般会安排在大厅消费,达到七八人才会安排到包厢。她说,该餐馆人均消费是五六十元,这么多人进包厢消费,消费总额总不至于太低。一名餐饮业从业人员说,许多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都知道设置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会吃罚单,因此都小心翼翼。
咖啡馆
“无限续杯”怕亏本
咖啡馆同为《办法》的管理对象,但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要严重得多。11月3日,记者随机采访的10家咖啡馆,都设了最低消费,且在大厅消费至少需要达到15~20元。
南宁市青秀区埌东一家咖啡馆表示,他们大厅消费标准是人均15元,大包厢要220元/间,小包厢要200元/间。中新路一家咖啡馆设置的最低消费是20元/人,并设有大中小包厢,最低消费为400多元、300多元、200多元等。
云景路一家咖啡馆包厢设置最低消费188元,大厅要求人均消费20元,在晚间客源多的时段,还对大厅设置80元/桌的最低消费额。该咖啡馆表示,这样规定是有苦衷的,如果一人占据一桌,只喝一杯饮料甚至是一杯白开水,店家就很亏。另一家咖啡馆也说,现在很多咖啡馆都是无限续杯,如果不设置最低消费,会亏本。
记者从自治区和南宁市的商务主管部门获悉,咖啡馆也属餐饮企业,也受《办法》约束。设置最低消费不符合已经施行的《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