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停车收费新标准出台 车友说“停不起”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综合报道2014-11-18 22:19:05|网络编辑:xwbj

新闻910   广西新闻联播  11月19日

南宁市将优化调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BBRTV11月19日消息(新闻910记者 彭龙)目前,南宁市的汽车数量已经达到80万辆以上,因车辆保有量持续增长引发的城市停车难问题倍受关注。11月18日,南宁市出台优化调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向城市非中心区域分流,新收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南宁市本次出台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同一区域道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以及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的差别化定价原则,对现行收费标准作出进一步调整。

调整后的收费政策把南宁市朝阳商圈、琅东片区以及江南商圈、南湖片区和埌西片区划分为一类区域,一类区域一级道路每小时停车收费10元,二级道路每小时收费8元,一类区域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停车每增加15分钟价格分别增加2.5元和2元;而快速环道以内的其他区域和凤岭片区、柳沙片区为二类区域,二类区域内一级道路每小时停车收费8元,二级道路收费6元,停车每增加15分钟价格分别增加2元和1.5元;以上区域之外的三类区域每次停车收费5元。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副科长覃世良说:“主要目的是为调整中心区域的车流量,引导我们广大市民绿色出行,以及减少车辆进行中心区域。我们对于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基本上维持现行标准或者适当调整,主要也是为了保证广大车主不长期停到道路内,停到公共停车场和小区。”

而此次调整还将机动车路内停车收费时间调整为早上7点到晚上22点30,而所有区域泊位实行夜间免费停车,同时取消每天最高限价,不设价格封顶。

在住宅小区停车方面,本次调整增加了小区内非机动车保管服务收费,南宁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副科长黄有廷告诉记者:“就是对小区临时停放实施一个最高限价管理,对月票就实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根据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标准。”

南宁火车站地上停车场收费过高

2014年11月19日 新闻910 早高峰

BBRTV消息(新闻910见习记者 吴清卿)南宁听众贾先生向新闻910爆料,说他在南宁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停车时,被一次性收取了10元的停车费,比他平时在外面停车要贵不少,并且停车场还没有物价局的价格公示牌。那么这个停车场如此收费是否合理?

贾先生所说的停车场,是在南宁市火车站中铁快运营业点前的广场上。贾先生说,“他经常要来这里拿包裹、快件。记得以前,停车场还有个物价局核准的收费牌。可上周六贾先生过来,发现收费公示牌不见了,停车费也涨了。他跟我要10元钱,我说我过来提货也要10元吗?他说对。我说南宁物价局没有这样的规定?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费的。”

据这个停车场的一位保管人员告诉记者,在这里停车收费是10元起价,停够两小时后,每过一小时加收2元。保管人员还说,这块停车场原本是他们公司承包下来经营的,可今年合同还没到期,火车站就要把场地回收搞建设,估计到明年过年的时候,这个停车场也要撤了。现在是改临时了,政府准备收了。反正现在是临时了,没有什么标准了。

不管是临时停车场,还是即将关闭的停车场,收费都应该有法可依。南宁市物价局表示,在2013年,他们已经对这个地上停车场的收费,进行了核定。按照通过的收费标准,小车和小货车停车两小时收费,分别应该是5元和4元。对于停车场私自更改收费方案、取消收费公示牌的行为,南宁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建议司机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文件已经明确是怎么个收费了,可以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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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的停车收费标准

一、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继续维持现行计次收费的方式。

二、增加了车型分类,保留了现有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分类,增加了“其他非机动车”的车辆分类,明确摩托车参照电动自行车收费。

三、调整了时段划分,调整为按7-20时、20-7时进行划分。

四、基于小区业主的保管需求,新增制定了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保管成本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了小区外的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五、确定了跨时段停放保管的计费标准。明确了车辆保管(或停放)一次的时间在24小时内(含24小时),只可计收一次车辆保管(或停放)服务费;跨时段保管(或停放)的,按标准高的时段收费,不能两个时段累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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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1、完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政策,疏导收费矛盾。

一是完善价格管理形式,对小区车辆临时停放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按月收费(月票)不再实行最高限价,改为实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管理,其中车辆停放服务费以现行月票标准为基准价,上下浮动幅度为10%;车辆租赁费基准价比现行月票标准降低10%,但上浮后的最高收费标准与现行收费标准基本持平。二是重新划分计费时段,将全天划分为7-20时、20-次日7时两个计费时段,并明确了车辆停放一次的时间在24小时内(含24小时),只可计收一次费用;跨时段停放的,按标准高的时段收费,不能两个时段累加收费。三是明确架空层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室内停车收费标准。四是增加中型汽车的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收费标准。五是将建设单位拥有产权的车位根据停车场所设施设备配备条件的不同划分为两个等级,对车位租赁费实行分级定价。

2、优化路内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调控作用。

一是对道路泊位进行分区分级管理。综合比较公交网络状况、停车场配建水平,动静态交通矛盾等因素后,以成块、成片为主的方式重新调整区域划分,并对同一区域内不同宽度和功能的道路创新采用分级管理。维持原朝阳商圈,琅东片区的一类区域划分,并将江南商圈、南湖片区和埌西片区新纳入一类区域范围;将快速环道以内的其他区域和风岭片区、柳沙片区调整为二类区域。在一、二类区域根据不同的道路宽度和功能,进一步划分为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二是以交通拥堵矛盾突出的一类区域、一级道路为重点,提高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后一类区域一级道路2.5元/15分钟,二级道路2元/15分钟;二类区域一级道路2元/15分钟,二级道路1.5元/15分钟;三类区域5元/次;特殊时段停车泊位10元/次。三是根据调整收费时间,由现行的7:30—22:00调整为7:00-22:30。四是缩短计时单位,由30分钟缩短为15分钟,缩短后计费将更加精确,也更有利于加快停车周转。五是取消每日最高限价。不设置价格封顶,以鼓励泊位使用者短停快走,并引导长时间停车选择路外停车场。六是调整免费规定。取消三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停放,对所有区域泊位实行夜间免费。

3、统一规范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建立相对稳定的路内、路外停车收费比价关系。

一是简化停车场分类。根据《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将除住宅小区外的路外停车场简化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其他停车场三类。二是统一规范收费标准。改变以往单独批复收费标准的方式,统一制定了全市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解决了此前同类型停车场间收费标准差异较大的问题。其中,公共停车场收费总体高于专用停车场。计时收费的,公共停车场前2小时收费标准与专用停车场相同,2小时后的收费标准及全天最高限价高于专用停车场;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总体高于专用停车场。三是明确停车场白天、夜间时段的划分。白天时段指8:00至22:00(含),夜间时段指22:00至次日8:00(含)。四是明确了跨时段停放的计费标准。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含24小时)只可计收一次停放服务费;跨时段停放按标准高的时段收费,不能按两个时段累加收费。五是调整车型分类。根据车型大小,将车型分为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和特大型车四种类型。六是提倡实行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全天最高限价总体高于采取计次收费,通过价格引导停车场购买使用智能计时设备。七是鼓励优惠或免费。提出了除道路停车泊位外的停车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优惠措施,降低收费标准或实行免费停放。

新调整 收费时间延长1小时

现行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时间为7:30-22:00,新的收费标准将收费时间调整为7:00-22:30,收费时间延长了1个小时。夜间22:30-次日7:00时段路边停车则继续免费。

短时停车不再免费

对于免费停车的规定,新收费标准继续对所有区域泊位实行夜间免费。

此外,现行的收费标准规定,三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停放,新标准则不再实行短时停车免费。

算一算 全天停车比以前多了多少钱?

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一类区域收费标准按时段累进递增,停放前2小时的收费3元/30分钟,第2小时后、第4小时以内的收费3.5元/30分钟,第4小时以后收费4元/30分钟,全天停车最高限价60元。新收费标准将计费单位由30分钟缩短为了15分钟,此外还取消了累进递增的计费方式和最高限价的规定。

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在一类区域一级道路的停车泊位停车(现行的收费标准不分一、二级道路),每15分钟收费2.5元,一类区域二级道路和二类区域一级道路为每15分钟2元,二类区域二级道路为每15分钟1.5元,三类区域按次收费,每次5元,特殊时段停车泊位每次10元。按照此标准,一类区域一级道路停车1小时收费10元,全天停车收费155元;一类区域二级道路和二类区域一级道路停车1小时收费8元,全天停车收费124元;二类区域二级道路停车1小时收费6元,全天停车收费93元。(来源:广西新闻网)

特别提醒

●计时收费的,每15分钟为一计费时段,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

●三类区域如采用道路智能设备停车管理系统实行电子计时收费,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特殊时段道路停车泊位允许机动车辆停放的具体时段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补充说明:

●上述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收费标准,其他车辆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费。

●区域类别和道路等级由市交警支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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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热点关注】车主和市民反映的意见,为什么没被采纳?

今年6月以来,私家车930开始征集市民对停车收费的意见,并将这些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反馈给了相关部门。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在制定政策时,将进行综合考虑。

在昨天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部门陈述了新标准出台的过程。但遗憾的是,该标准并没有采纳太多的市民意见。

市民意见:短时免费要保留

很多车主,特别是出租车司机表示,如果取消15分钟免费,取个东西上个厕所都很不方便,特别是很多的哥的姐诉苦说,连停车上个厕所都要收费,是在是不合理,太不人性化。

新标准:取消了三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停放。

市民意见:延长免费时段

很多车主通过热线和微信留言的方式建议,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段。相当数量的车主建议把夜间免费时段由现行的晚10时~次日上午7时调整为晚9时~次日上午8时。另外,在住宅小区门前道路夜间停车免费,免费时段定为晚9时30分~次日上午8时。

新标准:收费时间由现行的上午7时30分~晚10时,调整为上午7时~晚10时30分,延长1小时。

市民意见:设置收费上限

微信网友“奔月的猫”和手机138尾号4512的听众建议调整收费上限,每日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最高收费不超过40元~60元。

新标准:取消了每日最高限价。

部门解释:新标准出台过程符合相关程序、法规

优化调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过程中,遵循政府重大决策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实行基层调研、专家咨询、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等程序。

前期实地走访了市区内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停车场点,了解经营者和车主的诉求,调查停车经营状况和成本构成情况;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论证、委托科研机构对收费标准影响停车需求和出行方式的效果开展专项评估;同时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拟定数套方案,召开多场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通过多家新闻媒体和价格门户网站广泛征集政府部门和社会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

在对反馈意见进行归类整理,研究采纳后行成听证方案,按规定组织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此后,以听证会上赞成意见较多的方案为蓝本,并综合听证参加人的主要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市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后确定了最终执行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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