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调整停车收费引强烈反响 部门回应市民六质疑

广西新闻|来源:南国早报网2014-11-20 10:45:18|网络编辑:李惠惠

\

南宁市文信路上,一名车辆管理员在路边停放的车辆边巡逻。

南宁市将从12月1日起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消息发布后,读者反响强烈,尤其是《市民这些意见 为何没有采纳》文章刊出后,不少网友、读者纷纷质疑。对此,11月19日,相关部门就为何没有采纳市民意见,作出回应。

市民意见:保留短时免费停车。

新标准:取消了三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停放。

部门回应:目前只有三类区域设置了15分钟免费停车,因三类区域采取人工计次收费,没有智能设备界定停车时间,15分钟内免费停放不易操作,极易引起纠纷。   

市民意见:15分钟跳表不科学。

新标准:计时收费的,每15分钟为一计费时段,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

部门回应: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缓解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给常规交通通行带来的影响和压力,是此次优化调整工作的重要目的。计时单位越短,越利于加快路边停车周转,收费也将更加准确,对停放者也更公平。从国内外各城市的情况来看,随着智能计时收费设备的普及,缩短计时单位是一个趋势,如长沙由15分钟调整为10分钟,广州由30分钟调整为15分钟。

市民意见:延长免费时段。

新标准:收费时间由现行的上午7时30分~晚10时,调整为上午7时~晚10时30分,延长1小时。

部门回应:目前,南宁市从上午7时起,交通量和道路饱和度都开始增大,交通资源趋于紧张,此时,道路停车对动态交通产生影响,继续免费,会使得道路停车与动态交通的高峰重叠,进而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拥堵,对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晚上10时,南宁的交通依然繁忙阶段,因此,有必要通过收费,来减轻交通压力。

市民意见:设置收费上限。

新标准:取消了每日最高限价。

部门回应:道路停车泊位主要服务于临时性的短时间停车需求,因此在价格导向上,不宜设置封顶,以鼓励泊位使用者短停快走,加快周转,并引导长时间停车选择路外停车场。

市民意见:不同区域用颜色区分。

新标准:无规定

部门回应:根据统一的路牌技术规范,道路交通设施要蓝底白字,因此,新标准没有提出用颜色区别不同区域。

市民意见:住宅小区保留两小时免费停放。

新标准:车辆临时停放1小时(含1小时)不得收费。

部门回应:这也是出于方便住宅小区用户停放来考虑的。因为道路停放收费提高后,可能会让小区住户之外的机动车,开进小区停放,这样,小区业主的正常停放需求会受影响,因此,短时免费停放,对住宅小区业主来说,更加有利。

【更多相关新闻】

 南宁停车收费新标准出台 车友说“停不起”

http://www.bbrtv.com/2014/1118/176009.html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