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910 广西新闻 11月24日
BBRTV11月24日消息(通讯员 刘一凡) 这几天,南宁市12月1日将要实施的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新标准,引起了市民的热议。不少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以新标准实施为契机,有效规范车辆保管收费的行为,维护车主的权益。
随着“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的开展,南宁市各城区针对停车乱收费、“野马”收费员、私设停车场等违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仍然会碰到机动车、电动车停放乱收费的现象。
南宁市市民陶先生说:“现在这种现象还是比较乱,没有一种统一的管理,明确一些责任。”
市民赵女士说:“遇到过几次,过来就给个牌给我,出来就要给一块钱给他,之前不收的。”
赵女士还认为,新标准对有效规范车辆保管收费行为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从长期来看,管理部门还是需要从细节着手,统一制定保管点的标价牌,规范收费标准;也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处罚措施,加大对于屡禁不止的乱收费、标示不清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如果你要收费应该做到这一点,要不然不明不白的肯定好多人不愿意,因为你又没有标什么,就凭空有一个人在收钱,这样人家心里肯定不舒服。”
还有市民反映,有的商家将门前的人行道当成了自家的停车场,也有人为了自己方便,会拿物品占用公共停车泊位。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物价部门将多管齐下,加强监管,制定出台《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停车场的责任和车辆停放者的权利,并将停车场经营者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停车场价格违法等不良信息录入信用档案,通过信用惩戒、行政处罚,有效约束和规范停车场经营者收费行为。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副科长覃世良告诉记者:“对于这个长期占用停车位的我们将根据《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将给予取缔。”
市民如果遭遇停车乱收费的行为,请注意收集和保留好乱收费的具体时间、地点、收费员的姓名工号或现场录像录音等有关证据,并可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反映,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