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社保局:你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了吗?

社保|来源:广西新闻网2014-11-24 17:18:00|网络编辑:王琳

近日,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12月31日为钦州市2013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截止日。钦州市社保局表示,逾期不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希望符合办理条件的居民抓紧时间。

钦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参加了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含享受新农合“母婴捆绑”政策的新生儿)属于保障对象。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的居民需带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合作医疗证、就医证明等相关材料至各办理地址办理。

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居民按照要求提供大病保险的报销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审核和报销款的发放工作。“钦州市各大医院的收费窗口都有关于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宣传资料,市民们可自行了解”。

据了解,2013年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包含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起付线为6000元,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含一次或者多次住院)的自付费用,超过6000元的部分,可以按照50%~80%的对应比例分段报销。(见习记者徐薇婷)

【小贴士】

办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钦北区:钦州湾大道钦北区行政中心钦北区卫生局一楼,电话:0777-2836690

钦南区:南珠东大街一桥头信用大厦停车场后二楼,电话:0777-2836691

灵山县:灵山县灵城镇新光路283号县卫生局一楼,电话:0777-6988603

浦北县:浦北县小江镇江滨东路县卫生局一楼,电话:0777-8216061

钦州市区: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3栋103号门店,0777-2836601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