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区30多条主干道将禁设高杆广告 史上最严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2015-01-01 10:50:38|网络编辑:张倩

                     新闻910   广西新闻   2015年1月2日

城区30多条主干道将禁设高杆广告

南宁“史上最严”户外广告设置规定今起实施,户外广告乱象将得到整治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李家健 通讯员 吴希玉

核心提示

2014年12月31日,记者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南宁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修编)》与《南宁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导则(试行)》(下称《导则》)日前通过批复,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份被认为是“史上最严格”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将对破除南宁市多年来的户外广告乱象提供指导。

户外广告

设置分区域看片区

《南宁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下称《规划》)于2009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但随着南宁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原先的《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因此于2014年正式开始修编。此次修编的主要更新内容,便是明确了户外广告的集中设置、一般设置和禁止设置范围,为未来5年内,南宁市户外广告的设置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

相关规定

重点设置区,是重要的商圈、区域商业中心周边,户外广告设置数量较多,类型较丰富,如朝阳商圈、凤岭商圈、五象总部基地。

一般设置区,主要集中在工业区,追求数量适中,类型统一,既能有效推介企业,也不破坏整体氛围,如高新区、安吉片区、沙井、富宁、那洪、平乐大道片区等。

限制设置区,主要是分布在小区、学校、医院等市民聚居区,为了不破坏生活区的宁静氛围,要求户外广告数量较少,并主要以服务市民生活为主。

禁止设置区,户外广告可以极少量存在,并以公益广告为主,这些区域包括了公园、政府机构、部队武警驻地等。

高杆广告

逐步退出旧城区

近年来,南宁市的高杆广告发展迅速,质量良莠不齐,不仅破坏了城市空间的整体美观,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此次《规划》修编,高杆广告明确划定了禁止设置区、严格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和开放设置区,其中提出,从2015年开始,高杆广告要逐步退出旧城区,新区、郊区则允许集中或适量设置。

相关规定

高杆广告禁止设置区包括了南宁市30多条主要干道,包括江北大道、江南大道、友谊大道延长线、壮锦大道等。这些道路和区域,主要集中在已建成城区。

在一些进城主要道路、城市门户、工业园区,由于建筑物有限,人气不旺,为了配合展示南宁形象,让旅客能够未进城就初步了解南宁,以及企业广告展示需要,则允许集中或适量设置高杆广告。

店面招牌

设置不能再随意

如果说《规划》代表的是未来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大方向,那么《导则》则强调的是具体的技术标准,规定不仅涵盖了一般建筑外观,甚至细化到了路灯电杆、环卫设施、公交候车亭、指示牌广告,以及店面招牌、临时户外广告等。

相关规定

减少城市光污染,《导则》明确提出,居住小区内或居住建筑(包括综合建筑的居住部分)的外墙面上设置的户外招牌,不得采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动态光源的照明方式等。

从外观来考虑,一些生活区聚集区的街道,店面招牌高低、颜色搭配,将提出统一适行的外观标准。

从安全因素考虑,楼顶广告牌将被逐步取缔,现在市民常见的公交车、出租车遮挡车窗的广告,也将被逐步取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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