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了解到,广西自2015年起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计划每年安排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该项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15-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也同步实行,广西的农民工创业将有财政资金扶持,个人和创业园区均可申请,最高可获8万元贴息贷款和其他多项补贴。
该专项扶持资金主要是对符合广西自治区认定条件的市、县级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以及经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定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新建农民工创业园区给予补助;对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一次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自治区认定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农民工创业园区)及在其中创业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给予创业补助;对市、县开展农民工创业工作给予奖补;以及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其他事项给予补助。
其中,对农民工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的贴息贷款和孵化企业补助由农民工本人提出申请。
(记者 袁夏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