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民工创业 最高获8万元贴息贷款

惠民政策与服务|来源:广西新闻网2015-01-06 16:18:53|网络编辑:王琳

农民工创业最高可获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并可获得贴息补助。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资金短缺问题,财政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持有城镇居民居住证或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村转移劳动者,为创业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此外,建设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和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农民工均可得到扶持。

农民工创业 小额担保贷款帮忙

●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并有贴息补助

对想创业的农民工来说,最大的“拦路虎”便是没有钱。《办法》规定,将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如果2年后借款人提出延期,担保人或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按规定给予延期一次。不过,延期不得超过一年,且延期贷款不予贴息。

值得注意的是,本《办法》所称的农民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国家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象以外的农民工小额担保贷款,特指自愿申请,由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第一书记”等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担保基金担保,经办银行核准发放用于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工自主创业的贷款。符合国家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象的农民工小额担保贷款,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农民工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1.贷款对象为参加人社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

2.参加人社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经所在地“第一书记”推荐的农民。

3.贷款对象的认定条件是,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建实训基地 可获资金补助

●补助资金用途:设备购置、开展培训实训相关课程、聘用指导教师、加强师资培训、基地能力提升等

为帮助农民工学得一技之长,《办法》决定对市、县级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给予补助。

据了解,我区实训基础建设目标是,每个设区市每年选择1~2所基础好、师资力量强的技工学校或职业院校;每个县(市)选择1所具有一定基础、师资力量较强的,并经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认定的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作为自治区重点扶持建设的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欲获自治区重点扶持,需经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三个步骤。获得自治区补助扶持的实训基地,在获得补助后2年内,市级农民工实训基地农民工培训能力每年不少于500人,县级农民工实训基地农民工培训能力每年不少于300人,到实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比获得补助前增加10%以上。

实训基地申请补助的条件:

1.实训基地想要获得补助,必须证件齐全,管理规范,且未发生过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级财政、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行为。

2.设区市的农民工实训基地其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有3~5个与经济发展急需、短缺人才培训特色的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年培训农民工300名以上;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农民工占20%以上。

3.县级农民工实训基地需具有1~2个与经济发展急需、短缺人才培训特色的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年培训农民工100名以上;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500人,其中,农民工占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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