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一年“违法6次,学习1次” 违法成本太低?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5-01-08 22:08:30|网络编辑:xwbj

新闻910 广西新闻联播 1月8日

BBRTV消息(记者/熊宗涛、实习记者/蒋文英)8日上午,南宁市交警支队就《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涉及的交通热点问题,与新闻910记者进行了交流探讨,以更好的征集意见建议。

电动车违法,电动车保险,机动车拖车等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而这些问题也自然成为了这次座谈会探讨的热点。我们新闻910记者提出,电动车一年内“违法6次,学习一次”的处罚,违法成本是否太低?对此,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回应:“目前这是一个构思,如果违法一次就学习一次,这样对电动车的处理成本太重,当然如果经过论证,(违法)6次学一次不可以,也是可以修改的。”

对于市民提出电动车购买保险的建议,江山表示因为按照国家的保险法规定,除了法律特别规定需要强制购买险种的保险之外,其他保险是自愿原则,现在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还没有法律规定要强制购买安全险,所以更倾向于鼓励市民自愿购买电动车的安全险。

此外,对于大家关心的拖车问题,新出台的条例也体现出弹性执法:

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表示:“当被拖车辆还没有被拖离现场时,如果驾驶员能赶回现场,并且愿意立即驾驶离开。不影响交通的话,这种情况下不予拖车。”

目前,《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南宁市人大经过了两次审议,现在进入向公众征集意见阶段,随后交警部门也会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到南宁市人大,对条例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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