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12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自治区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副主任科员 吴嗣明
主持人:手机号180****0092的南宁黄先生他自己遇到了这么一件事,他是在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五象大道盛科工地工作的员工,他当时是一个务工人员,遇到了一个不幸的事情,7月30号工作时被塔吊的物品从高空坠落,结果砸到自己的背部,这么高砸下来肯定会受伤的,奇怪的是,公司不愿赔偿,这就让黄先生又难过又焦急又生气,这是堂堂的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这样的大型公司面对塔吊砸到工作的务工人员,居然不赔偿,让黄先生有点想不通。现在先来连线黄先生,您好。
黄先生:您好。
主持人:想到那个时候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塔吊吊的东西大概有多高?
黄先生:十来二十米高这样。
主持人:为什么发生塔吊上的物品从高空坠落下来的?
黄先生:从楼面上打吊,直接坠落下来了。
主持人:是人为原因还是机械原因?
黄先生:他们绑的钢筋绳绑不好,他们只绑了一条钢筋绳。
主持人:只绑了一条?
黄先生:对。
主持人:上去岂不是摇摇晃晃的。
黄先生:绑上来了,两边不平衡,一头重一头轻,它又滑了下来。
主持人:高空坠落下来的东西,肯定像建筑建材之类的,是吧?
黄先生:对。
主持人:就是钢筋水泥、砖这些。
黄先生:不是,我是去做木工的,装模块的。
主持人:砸下来的东西是什么?
黄先生:是一台焊机。
主持人:你被它砸中背部?
黄先生:对。
主持人:当时很严重吗?
黄先生:砸下来,一个人直接倒在地上。
主持人:有没有进一步救治,得出什么结果?身上哪里伤了?
黄先生:骨头裂了。
主持人:是背部的骨头,有没有伤到脊椎?
黄先生:没有。
主持人:我们就要弄清楚这个问题究竟有多严重,这个伤害到底有多大,现在医院给您开出具体的诊断证明,是吧?
黄先生:对。
主持人: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弄清楚了,在施工过程当中,违规来操作,抑或是整个施工的工程管理有问题,所以导致了高空塔吊吊了东西,下面砸了一台机器,真让人匪夷所思,黄先生在那里是做木工,这个事情如果有医院的证明,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当时也认可是他们的塔吊上的物品砸到了黄先生,导致你受伤,他们认可这个事情吗?
黄先生:他们认可,但是他不愿意赔偿我的误工费,我还没有完全好,想把我的事情放到一边,只给了三个月的补助,一个月3500。
主持人:三个月补助一个月3500的金额。
黄先生:对。
主持人:这个事情到现在有一段时间了,我们也可以完全把它理清,下面我们来连线自治区人社厅工商保险处的副主任科员吴嗣明,吴嗣明您好。
吴嗣明:主持人好。
主持人:像这样在工地上意外砸伤的情况,应该不是少数了,黄先生面对的是建工集团只给三个月的补助,他觉得远远不够,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很清楚,也在医院做了相关的诊治证明,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也知道这个事,也认可,为什么黄先生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针对这样的工伤赔偿,是不是太少了?我们想请吴嗣明就相关政策给我们解释一下。
吴嗣明:主持人好,是这样的,我们国家有规定,国家出台了工伤管理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我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申请,得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确认以后,可以依据工认定书申请相关的工伤待遇。
主持人:像黄先生的情况,我们具体说一说,目前是不是已经展开了认定的过程?
吴嗣明:我也不清楚。
主持人:黄先生,您现在有没有先认定工伤,申请劳动仲裁?
黄先生:我去工伤局,他说先去仲裁院那里,先把工作关系确定下来才可以办理。
主持人:您先把工作关系确定了,才能到统筹范围内的社保部门要求工伤认定,是吧?
黄先生:对。
主持人:您做了吗?
黄先生:7号的时候我在检察院那里开庭确认了。
主持人:已经确认你们是有劳动关系的?
黄先生:对。
主持人:接下来的工伤认定的事情,您是不是已经准备开始了?
黄先生:去工商局确认吗?
主持人:不是去工商局,而是劳动仲裁部门。
吴嗣明: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黄先生,你可以拿着劳动仲裁的结论,如果认定有了劳动关系,你可以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你是在南宁发生事故吧?
主持人:对,五象大道的盛科城。
吴嗣明:你可以到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等工伤认定结论出来以后,假如认定你为工伤的话,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惯例提出你工伤待遇的诉求。
主持人:一般来讲,工伤待遇能够给他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我们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之后,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给他做了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只是黄先生觉得太少了,我们这些不是特别专业的人士,也觉得相对少了,1个月才3千多块,对于他来讲,这个伤也不是那么轻的。那么,怎么样给他补偿?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吴嗣明:工伤待遇,我们在工伤保险条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认定工伤以后有工伤医疗待遇,如果造成有伤残的话,经过我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以后,享受相关的伤残待遇,具体的标准工伤管理条例都有规定。
主持人:一旦确定工伤以后,根据标准里的几项规定。
吴嗣明:根据条例里的规定,一一对照。
主持人:该补偿要补偿,如果有伤残等级,伤残补偿也要马上推出,还有其他的工伤待遇吗?
吴嗣明:都是依据工伤管理条例享受的待遇,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如果有工亡的,有工亡待遇。
主持人:最后我们想了解一个问题,像建工集团,他们的务工人员出现了这样的工地事故,他们如果不闻不问,或者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办,他们是不是要担责呢?
吴嗣明:我们的条例里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应该由我们基金支付的待遇,转由用人单位支付。
主持人:原来是由社保基金,特别是工伤相关的基金,如果他30日之内不去。
吴嗣明:不申报的话,应该由基金支付的待遇,转由单位支付。
主持人:这是相应的惩罚。
吴嗣明: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主持人:所以要查一查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是不是在30日之内就黄先生的情况进行了相关的申报,如果没有这么做的话,他们也有违规的地方。好的,黄先生,事情得一步一步走,毕竟整个工伤和社保的管理很有程序,讲究法律,如果你每个步骤都能走得踏踏实实的,对你越来越有利,对吧。现在你开始仲裁您的劳动关系,相关的仲裁结果是不是下来了?
黄先生:下来了。
主持人:接下来就向统筹范围内的社保机关要求工伤认定,这步是不是在做了?
黄先生:这两天去做。
主持人:如果遇到了困难或者不明白的话,可以和阳光在线联系,再和自治区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相关专业人士多沟通,给您做指点,好吗?
黄先生:好的。
主持人:谢谢我们的吴嗣明科员和我们的连线,两位再见。
主持人:谁都会遇到困难的时候,谁都会有磕着碰着的时候,您就会想到,如果社会的保障体系能够健全,这时候心里头起码安定一些。但是,怎么样让自己融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当中,这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有些时候,遭遇了工伤事故,只能干着急,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像我们黄先生,去年7月30日被塔吊的物品砸中背部了,那时候就马上开始启动整个工伤认定,要求赔偿的程序,这不至于拖到了半年之后,才来匆匆忙忙解决问题。
回过头来,现在有各种各样的升级,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在管理上也要升级呢?面对我们的务工人员,无缘无故被高空塔吊坠物砸中了,这不是一般的东西,还是一辆大机器,你们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不是及时给我们的务工人员相关的工伤赔偿呢?这两方面似乎做得不足,从个人来讲,我们外出务工就要学会保护自己,从生产企业诚信的角度来说,你需要更多的关心务工人员,使他们高质量为企业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