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南宁北湖路小学门口打人事件到底该信谁?

新闻眼|来源:广西电台新闻9102015-01-13 09:57:53|网络编辑:夏汝

近日,听众黄女士向新闻910爆料称4日早上在南宁市北湖小学门,黄女士和她男朋友被身着制服人员怀疑是否派发传单一事过程中发生了争执。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黄女士的脸部被打伤。

新闻910应急记者事后了解到,打人者是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记者也是对该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目前事情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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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伤势好转 街道办突然变卦

昨天(12日)910记者见到报料人黄小姐时,她右眼上的纱布已经拆掉了,受伤部位伤痕明显,她告诉记者,当天受伤后,她就到医院进行治疗,当时右眼受伤处被缝了6针,医生告诉她,很可能留下疤痕,她向记者出示了受伤当天医生开出的初步诊断结果,为“右上睑裂伤”。

9日双方进行首次调解后,双方约定于11日进行第二次调解。然而在第二次调解后,事情出现了大逆转,安吉街道办方面不同意赔偿,而且对于黄小姐受伤的事情又有了新的说法。

事实与经过 当事双方各执一词

黄小姐:“于警官说竟然调解无果的话就签一份东西,上面写着那个事情的经过然后我们提出一个条件,他们不同意。 我看了一下那个东西,他写的过程都是歪曲事实的,根本就不是事实。他就污蔑说是我先动手的,我先踢保安的才会有下面的事情发生。不同意赔礼道歉,赔偿,他们只赔偿1200的医药费,没有明确的说是赔偿。”

昨天(1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安吉街道办工人作员周子纯,他告诉记者,黄小姐的眼睛是双方在拉扯当中受的伤:“只是两边拉扯,拉扯以后可能这个广告牌或者什么地方撞到了眼睛,眼睛破了刮伤了。当时她提出来是要五千块钱的精神抚慰费、五千块钱的整容费。三千块钱的误工费,还有什么医药费一共大概是一万五千块钱。”

受害人是否能拿到赔偿

对于是否对黄小姐进行赔偿的问题,周子纯说:“我们这边的对讲机啊、也有队员被打伤眼镜也打坏了、执勤队的袖章也撕烂了,这个要赔,互相赔。只能说医疗费我们可以适当的赔偿。该治我们也还是愿意付点医疗费就算了。”

黄小姐告诉记者,既然调解不成,下一步她将会走司法程序:“我们会写一份诉讼,把细节方面全部写出来,包括第一次去调解、第二次去调解都写出来,之后就直接告到西乡塘政府。”(新闻910记者方菲 实习记者黄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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