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关注】南宁最严户外广告新规实施 有何变化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综合整理2015-01-19 11:14:04|网络编辑:刘艾

导语

2015年1月1日《南宁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修编)》与《南宁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导则(试行)》正式实施。这两份被认为是“史上最严格”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将对破除南宁市多年来的户外广告乱象提供指导。规定出台半个多月,城市都有了那些变化,北部湾在线小编带您一探究竟。

新闻910调查:南宁市户外广告新规出台,能否让城市变的更美丽?

机场“野马公司”广告被拆 市区内广告市民挺担心

近年来,南宁市户外广告呈“井喷”发展态势,不管是学校、小区周围,还是城市道路的两侧,高杆广告随处可见。户外广告过多过乱,影响了城市的美观。不仅如此,还有市民向新闻910反映,一些路上的广告牌还挡住了司机的视线,来听新闻910见习记者刘晓宇的调查报道。

新闻910  早高峰头条一

南宁市民王先生出于工作需要,经常要到南宁吴圩机场接送客户。但是去机场高速道路沿线,各种高杆广告随处可见,王先生开车只能谨慎谨慎再谨慎,他表示:“我们平时开车回来,整条机场高速都是各种广告,有时候稍不留神看一眼广告牌,很容易发生车祸,太危险了,而且有些广告牌还遮挡了道路指示牌。”

从去年起,南宁市城管部门就对机场高速沿线的高杆广告进行排查,其中发现有5杆高杆广告是“野马公司”私自设置,没有任何的审批手续。今年1月份,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市政大队对5杆高杆广告进行了强制拆除。

此外,记者在南宁市走访发现,除了机场高速外,近年来,市区内的各种高杆广告、墙体广告以及屋顶广告也越来越多,不少市民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市民李女士说:“广西夏天台风比较多,台风一来,那危险可大了。”市民张先生说:“像那种易碎材质的广告,如果日常老化,经过风吹或者雨天,砸下来会砸到行人,会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

新规出台 南宁城区30多条主干道将禁设高杆广告

其实市民的担忧并不是无中生有,每年台风到来的时候,都有因为广告牌倒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案件发生。特别是刚才新闻报道中说的,有一些还是“野马公司”私自设置,安全更加没有保障。从今年1月1号,《南宁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修编)》与《南宁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导则(试行)》开始正式实施,这次新规的出台,都有哪些新内容呢?能不能管住南宁户外广告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闻910  早高峰头条二

当市民们抬头的时候,可以发现,天空中的广告牌各式各样,参与起草《南宁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修编)》与《南宁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导则(试行)》的广西规划设计院规划师沈越告诉记者,新规的作用就是可以使那些没有规矩的广告牌消失不见:“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一个正常的行政审批以及一个日常的执法管理是有指导作用,同时对于一些广告公司,他们在做户外广告的时候如何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也要参考这个导则,按照它的约束来进行。根据这个导则,也可以更好地符合南宁市的要求。”

记者在新规中看到,主要更新的内容,就是明确了户外广告的集中设置、一般设置和禁止设置范围,市民担心的头顶上的广告牌在新规中有没有被禁止的呢?沈越说道:“通则里面提出了禁止在国家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等用地范围和建筑地段内设置广告,还提出了禁止在建购筑物的顶部设计户外广告和招牌,南宁市是个每年都会被台风侵袭的城市,把招牌设置在顶部一方面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维护,从管理以及安全的角度上来说还是禁止在楼上设置比较好。”

另外,对于遮人视线的杀手广告,在此次新规中也做了明确规定。一方面,从2015年开始,高杆广告要逐步退出旧城区,在江北大道、友谊大道延长线、壮锦大道等南宁市30多条主要干道禁止设置高杆广告。第二方面,新规对车体广告也进行了规范。例如公交车把车窗遮挡起来了,出租车是在车的后窗贴大幅度的广告,遮挡了后视镜都是不允许的。

广告量少把关严 广告公司是否受影响?

新规已经出台了,那么目前在南宁市内有没有实施呢?广告牌的拆除,南宁市城区内的户外广告将会越来越少,广告商家的利益是否会受到影响?

新闻910  早高峰头条三

记者在南宁市部分路段看到,目前一些墙体广告以及楼顶广告仍旧在悬挂着,南宁市城管部门表示将会逐步把这些不合规的广告牌一一拆除。

在如今广告遍地的时代,不少广告牌未来将被拆除,叫苦的无疑是商家。目前,电科、恒大等一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进驻南宁,外加本地企业品牌宣传意识的不断增强,户外广告越来越受到商家的青睐。广西综路传媒有限公司是南宁市传媒广告业的龙头,业务经理邓华用说:“对于市区来说,不单是综路,所有南宁市的广告行业,都拆了市区的话,影响还是挺大,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源,原来十几个高炮拆完了。”

另外,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城区内户外广告的价格可能会有提升。瀚麒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建君说:“广告需求投放量还是很多的,现在很多企业都朝着上市、扩大去发展,你的广告牌数量少了,比如说咱们这边现在有1000块广告牌,有了那么多的投放份额,突然你减少了,那其他人就想投没地方投了,这个价格就会炒起来。”

一边是宣传的需求,一边是南宁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广告投放供不应求的情况,不少广告公司盯上了市区内的公益广告,瀚麒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建君说,对于中、小广告公司来说,是一个发展良机,他说:“结合政府的一些,想需要宣传的一些民生工程,他给出一个免费,或者很低成本的一个价格,去做一些实事,那这样的做法,很多有想法的公司就能跳的出来。”

记者采访发现,尽管不少广告公司对于未来广告的投放表示出担忧,但与此同时,对于南宁市城区内减少户外广告的做法,业内人士也表示这是大势所趋。广西综路传媒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邓华用表示:“城市的发展,就像北上广深的市区里面,广告牌也挺少的,所以南宁市按照这种城市的发展,公司在这块也是结合市政的要求,跟着政府的规划走。”

可以看出,在新政出台的同时,精明的广告商也总能从现有的条件下,挖出新的商机,这就是市场所提出的适者生存的法则。

但同时,对于新政出台,即将拆除但又是相关部门此前批准建设的户外广告,是否会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呢?新政的实施,是否真的能够达到让广告商、市民双重满意的效果?新闻910也会一直关注。

【新闻加点料】

新规摘录

●禁止在江北大道、友谊路及延长线、壮锦大道等30多条道路沿线设置高杆广告

●国家机关、学校、纪念性建筑等禁设户外广告和招牌

●禁止临街铺面把广告粘贴在玻璃幕墙或玻璃门上

●建筑物的窗户、阳台、走廊、观光电梯等位置,不能设置广告和招牌

●车体广告不能遮挡车窗

●同一栋楼上,不允许设置超过3种形式的户外招牌

1、高杆广告将逐步退出老城区

负责《规划》起草的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师巫义力介绍,《规划》修编的亮点主要体现在覆盖范围更大、内容和理念更新。如原有规划只涵盖约200平方公里的建成区,《规划》则扩大到6559平方公里的市辖6城区。建成区以外原来没有纳入统一规划的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沿线等,今后也一并要遵守《规划》的要求。此外,《规划》还要求公益广告要占户外广告的一定比例。如工地围墙广告中,不少于30%的面积必须是公益广告。

《规划》的另一大亮点是完善了户外广告的设置控制体系,划设了禁止设置区、严格控制区等。以高杆广告为例,市区原有近500杆高杆广告。《规划》明确了30多条禁止在沿线设置高杆广告的道路,江北大道、友谊路及延长线、壮锦大道等主干道名列其中。同时,快速环道内、凤岭片区、蟠龙片区也被列入高杆广告禁止设置区。不同道路类型,高杆广告设置也有规定的间隔,如严格控制区内的主干路,纵向设置间距至少是2000米。

巫义力说,剔除禁设区和道路,再按照设置间隔进行计算,2020年前,南宁市建成区和近郊约116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将只有211个高杆广告的设置点位。他解释,机场高速不是禁止设置路段,是因为如果没有这些广告,刚下飞机的外地客人会有荒凉的感觉,但绝不允许再出现广告过密甚至前后遮挡的情况。而连接机场高速的壮锦大道,周边已有大量建筑物可以展示城市风貌,再设置高杆广告就适得其反了。按照《规划》的理念,高杆广告将逐步退出老城区,主要在五象新区等城市新区起到展示新区形象的作用。

2、建筑物顶部禁设广告和招牌

广告和招牌越高、越大、越多,效果可能就越好,但这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导则》明确了几十种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情形,国家机关、学校、纪念性建筑等禁设户外广告和招牌。建筑物顶部也禁止设置任何户外广告和招牌,如星湖路某电影院楼顶上的巨幅广告,今后将不再允许设置。不少临街铺面,喜欢把广告粘贴在玻璃幕墙或玻璃门上,这在一些房产中介的店面很常见,但会让街道景观显得非常杂乱,此类广告形式也是《导则》明确禁止的。高层建筑内往往有很多单位,各单位都想在建筑外墙上“露脸”。《导则》规定,高层建筑的外墙面,原则上不得设置任何户外广告。一栋楼最多只能设置两个楼宇招牌,且应在不同方向的建筑墙面上。

负责《导则》起草的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师沈跃介绍,楼顶广告和招牌的效果较好,但对城市天际线有很大影响。南宁还是台风多发的地区,楼顶巨幅广告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于高层楼宇内单位较多,仅有两个楼宇招牌难以满足需求的问题,沈跃解释,这一规定主要针对建筑物底层以上部分。在底层出入口,还是可以再设置招牌的,但总数不能超过出入口数量。

3、不能在住宅楼设置户外广告

近年来,一些住宅被业主改成了办公室、私房菜馆等。2014年12月31日下午,记者走访越秀路、青秀路等路段发现,部分住宅的阳台、窗台上悬挂有广告条幅,有的阳台栏杆上还安装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广告。《导则》明确要求,楼体、墙体广告只能在商业建筑和商住混合建筑的商业部分适当设置,住宅楼禁止设置。建筑物的窗户、阳台、走廊、观光电梯等位置,也不能设置广告和招牌。

家住桃源教育路口的张先生,近期备受附近一新开业酒店外墙广告灯的干扰。《导则》也对广告和招牌的光干扰进行了规范。户外广告按商业区、居住区等分类,设置了能借助仪器测量的最大允许亮度。灯箱广告则根据安装场所的不同,最高允许亮度相差近5倍,建筑物正立面的最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的亮度最高。为避免广告灯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导则》还对灯光亮度进行分时段控制。如在居住区,广告灯对住宅窗户的照射强度,晚上10时后,必须降到10时前的约16%。

4、广告招牌形状大小都有规范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车体广告也开始受到广告主青睐。市内很多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上,都出现了广告。《导则》规定,车体广告不能遮挡车窗。如目前有些公交车两侧喷涂有大面积广告遮挡车窗,出租车后窗也有广告,这都是不允许的。

《导则》通过文字和示意图,对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数量、位置、色彩等作出了一般性要求。同一栋楼上,不允许设置超过3种形式的户外招牌。平行于建筑设置的招牌,只能设置在3层以下商用部分的窗间墙上,不能高于窗户下沿或遮挡窗户。《导则》还力图引导广告和招牌的协调统一,提出同一路段上招牌的类型、大小、悬挂位置、出挑尺寸等应该一致。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导则》主要是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管理提供依据,指导规范户外广告市场。《导则》的试行期为两年,试行结束后,还将根据试行期的情况,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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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对规划结构作了明确,要求通过科学规划,使户外广告真正发挥宣传城市、活跃经济、美化城市的功能作用。按照《意见稿》,户外广告总体的结构为“两带、三轴、四区、多中心”。

另外,在公益广告规划方面,公益广告规划控制规划中,要求立柱式广告应占总量的30%,其中包括固定公益广告(20%)和临时公益广告(10%)两类。【详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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