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追踪:南宁一小区物业擅涨停车费引业主不满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5-01-19 11:59:35|网络编辑:刘艾

BBRTV1月19日消息(见习记者 吴清卿) 这几天在南宁市台湾街花莲府外,有业主拉出横幅,称小区内问题频出,物业管理不善。到底这业主遇到了什么麻烦事?

新闻910 早高峰电动车

龚女士是南宁台湾街花莲府的一名业主,上周四,按照往常一样骑电动车回家,没想到却被物业拦在了门外,工作人员说,要停车得先去物业那重新交费办卡,再停到地下车库。

无奈之下,龚女士只好先交了钱。根据物业提供的电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最低标准是每月10块钱,只停放;每月30块钱是停放加充电;只有每月40块钱到80块钱的套餐,才提供保管和按比例赔付的服务。龚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告诉记者,让自己最不满意就是费用和服务不成正比。记者在地下停车库发现,物业虽制订了收费制度,但具体执行方案并不成型。比如两个电动车停车位的中间都有一个开放插座。业主可以自由充电,很难区分谁有没有交充电费。记者采访了地下车库的保安:

保安:“不交钱充电的那些,具体怎么处理还要问领导。”

记者:“那就是在这个方法还没定下来之前,其实我可以只交停车的钱,然后充电。”

保安:“确实是这样,现在过去巡逻,我也不知道哪辆是怎样的情况。”

16日晚,小区中奥物业分公司经理何先生现身向业主做出承诺,提供半个月的缓冲期,就是说半个月内,不管业主是否交费,都可以停放到地下车库。。不过对于电动车收费标准,何经理表示,是按南宁市物价局的文件执行的,他说:“40元、50元、60元、80元对应的赔付比例,最多是80元赔付百分之百。我们保管协议非常明确,只要你凭发票,按照这个协议保赔。”

可事实上,每月80块钱的最高定价,扣除掉20块钱充电费后,剩下的60块钱,还是高出了南宁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中,电动车室内停放保管费55元每月的最高浮动价。另外,根据规定,“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并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承担车辆损毁或丢失的赔偿责任。”并没有保管费不同,赔偿责任不同的说法。

因此,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业主们表示并不满意,将会继续维权。

另外,新闻910记者还了解到,除了收费问题之外,不少业主对地下车库的安全也存在很多的不满,对于业主的维权进展,新闻910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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