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追踪】柳州:元宵灯展不摊派 欢乐过节没负担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5-01-22 10:24:20|网络编辑:夏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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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新闻910曝光了柳州市各城区元宵花灯展涉嫌摊派,增加企业、家长和孩子负担的事情,引起社会反响,广西纪委、柳州纪委介入调查,约谈相关部门。新的一年,柳州市本周部署2015年元宵灯展筹备工作,明确指出各地办灯会,不得再搞摊派。

 柳州各地元宵花灯展今年起不得搞摊派 

往年柳州市搞元宵灯会,一般有6、7个花灯展分布在各城区举行。每个城区被要求展出花灯在2000盏以上,其中高度超过2米的不少得于50盏。这些大花灯一般被分摊到辖区各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去完成,费用各自承担。

2015年1月22日 新闻910《新闻时刻早高峰》

去年,柳东新区管委会一名负责花灯布展人员向新闻910证实给辖区单位下达过任务数:“我们就是给他们布置任务数,按任务完成就行了,我们没有让他们自己制作花灯,他们都是找公司制作,一般都能完成大花灯,我们肯定要有集体主义思想嘛。”

在这样所谓的集体主义思想影响下,去年春节刚过,新闻910记者在柳州市区多家广告、装潢门店看到,很多单位需要花几千到上万块钱做一盏大花灯。

记者:要做一个(能)转的、有点要求的那种。

店员:那种价位相对高,起码2000到3000。

记者:机关单位做得多吗?

店员:做得多,单位里面做的都是大的花灯,1万多的都有。

这些一盏花费几千甚至上万块钱的花灯,在去年的元宵夜只展出3个小时就完成使命,不再展出或使用。

新闻910对此曝光后,引起了广西纪委和柳州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注意,柳州纪委介入调查,约谈相关部门,依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明确以后再搞元宵花灯展,不能再搞摊派,取消参展花灯数量和尺寸要求。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曾飞云表示:“去年的元宵花灯,有涉嫌摊派,自治区纪委就决定由柳州市纪委约谈所有的主办单位,后面的整改措施提到,从2015年开始元宵花灯杜绝摊派,市民自愿参与为主。”(BBRTV柳州1月22日消息 记者梁泰 通讯员叶敏 )

 柳州要求各地元宵花灯展取消评比 不得强制学生参加 

经过新闻910监督曝光后,柳州市多年的元宵花灯展组织规则,从今年开始修改,这是当地倾听民意,对不恰当做法积极改过的表现。去年的“摊派”不仅仅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更助长的歪风邪气,而且让学生参与也给他们带来了困扰。柳州今年的元宵花灯展,除了不搞摊派,还会不会为了评比,要学生参加呢?

2015年1月22日 新闻910《新闻时刻早高峰》

一些柳州市民去年春节期间就不停抱怨孩子的寒假手工作业没有办法完成。原来孩子被学校要求做花灯用展出。不少老师要求花灯的规格高度宽度必须在一米以上,还要能发光、会转动。这对于没有技术、又没材料的家庭来说,欢乐成了负担。

市民一:要求高度1米高,还要大点,这个和小孩有个互动就得了,不要要求那么高。

市民二:他们学校就是这样规定的,长度、高度(有要求),还要会转能亮,我不是电工,我觉得有点难度。

原来,柳州有些学校考虑到花灯展主办方会依据参展情况设立组织奖、创意奖、制作奖等评比奖项,才向家长和学生做出了花灯的规格要求,家长为了完成任务,往往要花一个月基本工资定制。

新闻910曝光后,包括柳州政协委员黄革文在内的不少人,向主办方提出了意见:“学校给学生布置手工(任务)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是每个学生都喜欢这个,对家长就是一个负担,所以我们建议不要硬性的要求每个学生都做。”

对此,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柳州市对今年的参展办法做出了修改,明确取消元宵花灯展评比,更不能将活动纳入各层面机构的年度绩效考核。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曾飞云告诉记者:“因为原来学生参与比较多,有些城区为了达到观赏效果就发动了学校,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学生又把这个任务交给家长。原来的花灯展示都评奖,但是从今年开始,我们规定花灯展示全部不搞指标摊派、不设奖项、不发补贴,自愿参与为主。”(BBRTV柳州1月22日消息 记者梁泰 通讯员叶敏 )

 柳州元宵花灯展下放各地操办 质量安全要求不减 

在新闻910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呼吁下,柳州今年各地的元宵花灯展不搞摊派、不强制学生参加。但是传统节日还是要过,节日气氛还是不能减。在筹办规则修改的情况下,今年柳州各地的元宵灯会质量和安全会不会打折扣呢?

2015年1月22日 新闻910《新闻时刻早高峰》

往年,柳州市各城区花灯展在元宵夜展出几个小时后,就熄灯散场,花灯也不再使用。今年开始,柳州市倡导用环保材料自己动手制作花灯,甚至倡导也可以循环利用往年的花灯。对于这样的变化,柳州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谢满蓉表示:“小朋友自己做的手工花灯,在小片区展出,只要是小孩子喜欢,通过自己动手来做,这就好了。做小的形式多样也很好,只要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都能够理解。”

与此同时,柳州市明确市直单位从主办方改为指导方,指导各城区政府职能部门自行决定今年是否办元宵花灯展。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曾飞云表示,在没有强制举办花灯会的情况下,今年会增加各类文艺演出:“城区今年有些可能不会办花灯,但是以群众文化演出活动取代这个。目前根据反应的话,柳南区、鱼峰区、柳北区他们会继续办花灯观赏,演出都有。我们主导原则还是切实丰富老百姓节日文化生活为主,要求各城区都做安全预案,有历史传统的街道、社区,发动老百姓自己搞花灯展示。”(BBRTV柳州1月22日消息 记者梁泰 通讯员叶敏 )

 最高法:依法纠正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乱摊派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9日公布的《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要正确审理涉及税收、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物价、海关监管、经营自主权等行政案件,依法纠正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干预非公有制企业自主经营的行为。

  据了解,意见还规定行政机关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者提前解除国有土地出让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关于补偿财产损失的合理诉求。

为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为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和审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推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请求撤销行政机关以未经事先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依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摊派是一种违法行为 

摊派指按比例分配,由众人或各方面分担,一般不是自愿的,有强制行为。《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确认: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以任何形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务、物力和人力的行为。

摊派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向企业摊派。除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外,广大中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摊派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 企业和个人有权拒绝任何单位的摊派。

即使违法,但总有那么些人和部门一直以身试法,点击查看视频报道《特殊的“年终任务”》↓↓↓

【视频】特殊的“年终任务”:硬性摊派 完不成任务受批评(2015年1月8日 央视财经)

 小北君有话说:错而能改善莫大焉 

摊派是一个比较强硬的词汇,就是让被摊派方强行吞咽的一种手段,但是日常生活中遭遇的摊派,往往转世之前就已经贴上了一枚耀眼的标签,总有一股温情在底部窜动,或曰爱国、或曰爱心,如此这般,摊派便显得冠冕堂皇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起来。

有人曾经将“懒政”做过“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掉”的幽默比喻,摊派元宵花灯制作任务这种事,可不就是有关部门的“懒作为”,这被“泼掉”的可不就是民心吗?长期以来某些政府管理部门群众观念淡薄,只图自己省事,不顾群众方便与否,凸显了管理思想贫乏、施政方式粗糙、工作方法简单、执政能力不高、执政信心不足的现实。

如何治好相关部门的“懒病”,说起来也老生常谈了。防止和纠正“懒政”,必须强化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人民公仆”的观念,纵然做不到“俯首甘为孺子牛”,也不能“横眉冷对”老百姓,必得依法依规切实履行职责;遇事要勇于承担责任,存在有问题找问题,出了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不仅要“能”,更要“效”,既要勤政,更要善政,才能多为百姓做实事。

知耻近乎勇,错而能改善莫大焉,柳州相关管理部门能积极改正工作上的疏漏过失,敢担当、负责任,以实际行动重新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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