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新起点、新发展》第三篇
开局之年如何推进法治建设?
BBRTV消息(广西电台特派北京全国两会报道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有一句话会被反复提及: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开局之年如何开局?怎样给重大行政决策装上“安全阀”?如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何啃司法改革的“硬骨头”?代表们展开热议。
2月25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自治区政府在南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聘请16位法律专家担任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建议,要求全区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展示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崭新气象。自治区法律顾问、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说:“政府重要工作应咨询无利害关系的法律专家,法律专家可以提供更为专业的意见,能够起到兼听则明的作用。”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是对执政者的基本要求。执政者“有权不可任性”,在法律面前不能搞“下不为例”,不能搞“情有可原”,不能搞“法不责众”,否则,法律就会成为“橡皮泥”。
全国人大代表梁胜利说:“过去说行政可以定的事情,拍脑袋的事情,就不要经过人大了,就不要上升法律了。现在不是这样,现在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到法律的调整及时向人大做出报告,作出调整,用法治的理念来思考工作,用法治的办法来推进行政。”
全国人大代表罗殿龙认为:“政府执法的权占了整个执法系统的80%以上,涵盖的是社会经济各个方面,政府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监督好执法对社会的进步是很大的作用,如果政府能够有效的控制了,很多案子就会少,比如劳动争议、医患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董事长许淑清回想起自己的亲身遭遇,尤其反对地方保护主义:“这个药品侵权,有时候你的药品,他比你卖的还多,你像外省,有些个地方主义,我们去了以后,当地法院也不配合,及时让他们转移啊,当地政府也敢干预,说影响他们的就业啊,我建议不能通融,不能手软,不能用人情来办事,一定要严格执法。”
推进依法治国,有良法是前提。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发展实际设立相应的法规,推动和保障地方改革发展。2014年,广西通过了湿地保护条例、森林保护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有力保障了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杨道喜说:“今年要进行一大批促进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同时对明显过时、与形势不相适应、与改革不适应的法律要废止。在立法过程和环节中吸收有关专家的意见,加强社会各界的协商,听取各方面意见,也包括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司法公开是依法治国的灵魂,目前在群众中经常出现遇到纠纷到处找关系、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正是因为司法公开程度还不够。同样,当前在司法工作中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职业保障尚不健全、人才流失仍较为严重等问题叠加,也对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司法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代表们提出建议,希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司法队伍素质,增加司法公开和透明度等。
崔智友代表说:“目前的情况下,要想大幅度增加政法编制是不可能的,要想化解人少案多,人少事多这个尖锐的矛盾,我是感觉到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加强科技投入。通过信息化来促进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