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3月12日消息(广西电台全国两会特别报道组) 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立法法修正案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只要没有上位法依据,就不得随意设定减损公民权利或增加义务的规范。
广西全国人大代表韦飞燕建议,要首先清理原来违规的部门立法,“今天出一个规定,明天出一个办法,完全都是行业办法,往往都是局,什么办多少号文就下了,在下面的企业,真的你头都晕,今天它改一个包装,让所有包装的字体放右上角,明天又来一个这个字体不能大于那个字体,就类似这种,是不是立法法修订以后这些属于清理和规制的范围内,那么这些要清理的话什么时间能清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