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谈传统民族古村落保护与发展

两会声音|来源:广西日报2015-03-13 11:15:24|网络编辑:孟宪静

代表委员谈传统民族古村落保护与发展

“留住古村 留住乡愁 留住文化的根”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调研时指出,农村要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等面临新的挑战,也引起越来越多人们的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古村落保护”“留住乡愁”等话题成为广西代表委员们谈论的热点。

“村里的一个水塘、一棵榕树、一条河甚至是一座桥,这些都是乡愁,是人们心中最美好的记忆。”全国人大代表、龙胜布弄村党总支书记蒋锦坤告诉记者,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许多自然村寨的面貌发生了巨大改变,乡间的石板路被水泥覆盖,农民住进了楼房,曾经的吊脚楼越来越少,家乡特色正一点一点消失。

“民族村寨是民族文化的原生地,大多具有悠久的历史、较完整的原生态文化体系,在生产生活方式、建筑布局、民居样式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特点。”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认为,应采取多种方式总结民族古村落开发保护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在发展和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区,民俗文化极为丰富,壮族“三月三”歌圩、壮锦绣球、侗族百家宴、瑶族盘王节、京族高跷捕鱼等,都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也是“乡愁”的记忆载体。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文化是有差异、有特色的,每个村落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符号,都应该得到保护和传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艺术学院钢琴系主任韦柳春告诉记者,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千城一面”“万村撞衫”的情况出现,也才能使城镇化发展拥有“软实力”和“助推器”,才能留得住乡愁。

“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因地制宜进行统筹规划。”全国人大代表、三江侗族自治县县长吴永春认为,规划中要特别注重考虑古村落、古民居、祠堂宗庙、古树、古桥以及历史名人、风俗习惯、民间传说等文化元素的有效传承与保护,做到生态和生活兼顾,自然和人文共存,将世代薪火相传的文化瑰宝完好地保留下来,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留住美丽,留住历史,留住根脉,就留住了乡愁。”全国政协委员、崇左市副市长吴爱红说,一方面,要注重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社会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提倡科学、文明、健康、法治的生活观,使农村的文明程度、生活保障与城市接轨。另一方面,要注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保护好自然生态布局的同时,重点把农村环境治理好,倾情打造出能够增加“幸福感”、充满“根文化”的美丽乡村、精神家园。

吴永春则从立法层面给出建议。他认为,当前亟需将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快相关立法进程,从法制层面解决传统村落的保护红线和保护原则、保护主体和法律责任、保护机制和保护措施、保护监督和评价执法等问题,从制度上协调和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历史、经济和文化等问题。(记者 董文锋 欧乾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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