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的公共停车位被店主长期霸占 交管部门能否规范管理?

问答实录|来源:北部湾在线2015-03-16 18:10:05|网络编辑:王琳

  (根据3月16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岑溪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李通)

主持人:您好,这里是阳光在线,我是玉峰,通过0771-5872200这组电话可以做更多的沟通和交流,遇到困难发现问题都可以马上拨打5872200告诉我们,我们也会邀请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通过这组电话来回应您的问题,寻找解决的方法。咱们开车上路现在最难的事情就是找一个停车位,也许走路的都已经到达目的地了,你找停车位的车主半天还没转出来,所以在这样一种尴尬当中,我们是否要驾着私家车出行呢?当然城市当中的公共停车位如果能够管理得更好,合理的配置,也许我们寻找停车位的过程时间会缩短一些,但是真的能做到这样吗?我们来看看梧州岑溪方面的情况。沿街的公共停车位被店主长期霸占,交管部门能否规范管理,梧州市交警部门回复听众。

“139阳光在线4171”这位陈先生他说到梧州岑溪城东路的交警已经在公共地段画好了很多停车位了,但是这样的一些停车位被他附近店面的老板私自占用,禁止停车,放一个标志在这个车位里头,这让很多想在公共停车位停车的朋友无能为力,只能看着他就这么私自占用,而且交警好像过来了,并不管理,只是负责拍个照,罚个款,然后交警走了之后,这些门面的老板继续把这个把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占为私有,像陈先生反映这个情况,我觉得在现在的城市管理当中还是蛮常见的,我并不是说只有岑溪有,其他城市你可以去看一看,每天你都会发现,有些店面的老板真的就是说你这个公共停车位挡着我做生意了,要不然你别停,要不然停的话你交钱,所以就变成私家车的车位,所以在这样的一种城市管理过程当中,如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如果他屡教不改的话能有更强力的措施,毕竟我们是依法治国的这么一个社会,那么如果说我们对这个社会手软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公共秩序就很难进一步去维护。

至于陈先生提到这个情况,梧州岑溪方面的交警部门是否知道,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我们马上来连线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岑溪大队城区中队的中队长李通,李通队长您好,李中队长的电话可能是线路上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看看能不能够接通,讲到这个停车位是让我们很多城市的开车一族都相当的尴尬的,我就有样的一个切身的经历,在去某一个大商场的时候,它有地下的好几层停车位,但基本上都占满了,所以你就要开车一层一层的绕下去,绕了半个多小时,愣没找到一个车位,而我一个朋友跟我约好吃饭的,他坐公共汽车,然后步行已经走到那儿了,在餐馆等着我了,我开车的还没有搞定和他会面,你说这样的城市生活节奏,估计您都会碰到过,但既然有公共停车位都被占用,这个事情能不能管好呢,我们再一次来连线李中队长,李中队长您好。

李通:您好。

主持人:欢迎来“阳光在线”,我们现在想了解一下是不是在岑溪的城东路存在着公共车位被店面老板私自占用这么一个情况?

李通:有这种情况。

主持人:我们采取什么措施吗?为什么他解决不了呢?

李通:我们交警巡逻的时候,我们发现了整改,店老板见我们警车到的时候,警车走了以后他又摆出来这个情况。

主持人:那既然已经知道这家店老板屡次不改,我们不采取一些更强力的措施?

李通:我们准备跟城管部门一起联合行动,准备整治这个问题。

主持人:我想了解一下像这样一个占用公共车位的私家店面的店主多吗?

李通:不多。

主持人:那就是针对性很强?

李通:有些是买家具的,还有买摩托车装卸的有时候占用停车位。

主持人:只是临时占用?

李通:只是临时占用,不是长时占用的。

主持人:不是长时间的占用?

李通:对,他卸货、装车这个问题。

主持人:那这个我觉得这就不存在说占用不占用的问题了,那既然是公共车位,那我在这里卸货,那我先用公共车位卸货不是很正常吗?为什么这位陈先生会说这个店面把禁停的标志放在公共车位里呢?

李通:放这个标志是放椎桶,还有一个板凳在这里,我们巡逻到这里强调一下把它收起来,店主又收起来,警车走了以后他们可能又摆出来,这个问题。

主持人:那我想问一下李通中队长,有没有发现这个情况即使他不是卸货临时停放,他也始终把椎桶和板凳摆在公共车位上呢?

李通:这个是有些情况会这样。

主持人:那这个就是占用公共车位了。

李通:对,占用公共车位了。

主持人:我们很明确是哪几家,人也找得到。

李通:我很明确我们教育局对面那个姓梁的那个店主,梁大陆,梁大陆门口摆放着有4、5个椎桶,我每天去巡逻的时候,现在我们也没收了他乱摆放的椎桶,已经告知他,警告他了,不能再放了,这是公共场合的地方。

主持人:李中队长,我们这就不明白了,已经明确是谁,而且他现在占用公共车位的情况已经如此严重,我们就不断的去没收警告,没收警告,他还是不断的占用,那没有更进一步的措施吗?这个情况无限循环下去不是只会让周围想要停放车位的车主们更加厌恶吗?

李通:我们准备跟城管部门一起联合行动,不单是这条路,还有其他的路是有这种情况的。我们也进行整改,以后把停车位乱放椎桶的问题全部没收。

主持人:李中队长,这个事情其实已经是有一段时间的了,我们也听到过你不断的整改的消息,但是整改没有任何的效果,它依然是在我行我素的占用这种公共车位,现在我们想知道,我们如果是就交警部门对他能够有甚么样的处罚?

李通:这个处罚我们现在还没有定下来。

主持人:也就是你们对这个其实还没谱?

李通:准备跟城管部门联合行动,准备整改怎么处理,向我们大队办公室怎么汇报一下这个情况。

主持人:这个我们听到结果现在还是空中楼阁,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它也就只能警告没收,警告没收,然后他继续的去占用公共车位,那么如果说上面最终还没有下一个决心或者是相关的整改的具体处罚措施下来,它就继续去占用这个公共车位了?

李通:其实我们是有的了,我们就是要跟城管部门一起把这个事情要搞好。

主持人:城市的公共车位不是我们交警管的吗?

李通:是城管住建部门管的,画线停车位不是我们交警部门画的,是城管部门画的。

主持人:你们这里和我们南宁不太一样是吧。

李通:不太一样,我们住建局城管部门好像红绿灯,还有标牌标线都是他们做的。

主持人:这个我知道,建设和整个的测试维护是由城建方,由城区政府提出,但是管理这个没有交出到你们交警手中?

李通:这个没有,我们按照划线,城管部门划好线,我们交警部门乱停乱放的我们就管理。

主持人:这样的话管理方法和南宁真的不太一样,南宁市建设是由我们城建和城区政府,但是管理是完全由交警来负责的,这个不太一样,这也是允许的是吗?

李通:对。

主持人:好,和我们李通中队长的连线得到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因为现在我们看到公共车位依然在被占用,他们要联合城建,联合城管来一起进行治理,那么我们还得忍耐梁老板不断重复的去占用私家车位,好,谢谢李通中队长和我们的连线,谢谢,再见。

至于在岑溪方面的这样一个道路交通的管理究竟是怎样的,那我们现在没有看到详细的他们的规章制度和文件,我也不好做任何的评论,但是起码我在南宁市这里了解到的情况和岑溪就完全不同,在公共车位上,你要是占据车位停私家车,或者你霸占工作车位归自己所有的话,交警是完全有处罚权的,而且处罚还相当严厉,甚至会把你的车拖走,这样的情况在南宁交警部门他们是完全按照老百姓的意愿在做这样的事情,城建方做好之后,或者是城区政府把红绿灯安装好等等交通设施已经做好之后交给我们交警部门来进行管理,这也是我们现在目前的一个城市管理的方法,那么在岑溪却不是如此,也就是说这些都是还由城建方和城管来进行负责,而我们交警也只能是干看着他占用公共车位,然后没收他的占用车位的这些椎桶工具,那个破破烂烂的塑料椎桶我不知道值多少钱,对于这个梁老板来说也根本没有什么心痛而言,那这样一个奇怪的城市管理现象摆在我们面前,我不知道是不是符合我们现在城镇化发展的一个方向,岑溪市的领导们是不是要思考一下,这种管理方法有没有他的科学性和必然性。

道路交通最终还是交警在一线进行管理,如果说最终的管理权不在交警管理,那么交警上路就是为了什么呢?我们在这里看到停车位越来越紧张,一些商家为了方便自己就不顾别人,把公共车位占用,这种其实已经是一种侵权,甚至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了,因为你占用公共资源,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物权法等等,那么这种违法的现象已经很明白的摆在这里了,而且他们把这种所谓的专用车位请勿停车这种牌子堂而皇之的摆出来,不让我们一般的市民开车的人来停用,如果你是私家车位那我没有什么话说,公共车位你这么做那你就是占用公共资源。可是还是有一些管理部门说这很难管理,但是你管了吗?你愿意去管吗?特别像一些大的单位,可能他更加不敢去管,比如说某些酒店,某些单位,他们在公共车位上摆上私家停放的招牌,阻止外来人员进行停车,那么这个情况还不只是岑溪吧,我估计在广西的很多城市也都存在着,就是公共车位被一些有权有势的单位就这么归为了私家车位使用,所以在这里头无论是城区政府还是城市管理者,还是交警部门都要好好的梳理一下这样的一些被占用的公共车位,让他们真正的为公众发挥作用,而不是变为了私人的财产,如果说得严重一些,这种把公共财产变为私人财产的行为 ,难道不也是一种腐败吗?

刚才我们讲到的是梧州岑溪城东路的公共车位被长期私人占用,但是交警却无能为力,充其量也就是警告一下,没收一下,而最终这种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的情况却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只能期盼着他们和城管和城建赶紧做一个协调,能不能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法来,在岑溪市的其他的地方都把这些公共车位给管住,还给我们的公众老百姓来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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