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基层公务员考录政策成新常态
——8项措施破解基层“招人难”问题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姚 琳
为破解我区长期以来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人难”问题,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3月16日,2015年广西基层公务员考录政策校园宣讲会首次走进广西大学,与大学生们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宣传和交流。
8条措施,力破“招人难”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自此,广西有了倾斜基层公务员招录工作规范性的新政。
《通知》提出了8条措施:一是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乡镇机关招考职位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二是放宽招考专业限制。原则上,乡镇机关职位以及县级机关的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不限专业;三是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乡镇机关招考职位的年龄条件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四是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县级以下机关职位应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录用计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五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艰苦边远地区的县乡机关职位,笔试、面试分别按照报名缴费的实有人数和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开考;六是单独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艰苦边远地区的县乡机关职位,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给予倾斜照顾;对于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职位的报考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同考场所有人员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60分;七是拿出适当比例的录用计划进行定向招考。根据需要,艰苦边远地区可拿出本县一定比例的录用计划定向招考本市、县户籍人员。同时,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还可以定向招考主体少数民族人员;八是组织第二次报名工作。艰苦边远地区在报名和笔试阶段空缺的职位,可重新发布组织二次报名。
门槛降低,不降素质
降低门槛,并不是说没有门槛,更不意味着降低招人的素质。
《通知》对此制定了四条措施,加以保障。一是招录机关要认真开展职位分析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招考计划;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标准,注重把好招录人选的思想政治关;三是不断提高考录科学化水平,按照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以能力测试为核心,科学设计基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推进为基层单独命制试题工作;四是对履行职责有少数民族和本地语言能力要求的职位,可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相应的测试。
《通知》的制定出台,是把历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采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使之规范化。
《通知》规定,公务员招录扩大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将过去享受优惠政策的艰苦边远地区从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扩大到16个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的县(市、区)。其次,进一步降低了学历、专业条件。往年,公务员招录规定只有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部分职位,可将学历条件放宽到高中、中专。今年,随着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扩大,降低学历条件的范围也随之扩大。不限专业的范围,从过去的乡镇职位扩大到县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第三,加大了定向招考当地人的力度。扶贫开发重点县过去只能定向招考本市户籍人员,今年起可定向招考本县户籍人员。此外,还加大了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的力度。首次明确了定向招考的比例和时间要求。
除沿袭往年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优秀村(社区)干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政策外,《通知》新增了几项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如,加大从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考力度,希望经过3-5年,定向考录比例达到当年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开展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