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崇左讯(记者 陈文圣)根据《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精神,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争取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贷款贴息共3.4亿多元,切实保障了兴边富民行动有效开展并取得成效。
我市争取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兴边富民行动补助资金11900多万元,投资建设村屯基础设施项目共557个。其中,建设397条共436公里屯级道路硬化工程,解决15万人出行难问题;建设17处饮水工程,解决5200多人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建设32个屯级文体中心,进一步促进当地民族团结和壮族文化的传承;改造边境一线村屯生活比较困难的120户村民危旧房,解决他们住房难的问题。同时,争取上级民族专项资金近5100万元,用于扶持当地具有特色的乌龙茶种植加工、坚果种植、葡萄种植、火龙果种植和乌骨鸡养殖等项目,推动特色种养业快速发展。
我市投入特色村寨建设资金800多万元,引导各县相关部门和企业投入专项资金32450万元,先后扶持建设了大新县堪圩乡弄朋屯、宝圩乡板价屯、恩城乡岜隆屯,凭祥市夏石镇板小屯以及宁明县城中镇攀龙屯等7个具有壮族特色的村寨。2013年,国家民委将板小屯、弄朋屯、攀龙屯列入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名录村寨名单。
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屯创建工作,我市投入1953万多元在大新、龙州、宁明、凭祥、天等5个县(市)建设20个民族团结进步屯。此外,我市充分利用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为大新、天等、龙州的制糖企业和宁明县林业、松香厂等争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4400多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助推企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