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拖欠上百万辛苦钱,能否如数追讨?

问答实录|来源:北部湾在线2015-03-25 17:28:17|网络编辑:李惠惠

(根据3月25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桂林市龙胜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尹宗武队长)


主持人:桂林廖先生131****2182跟我们讲到拖欠辛苦钱这个事情,并且说到被拖欠的数字,把我们吓了一大跳,加起来被拖欠的工钱达到上百万之巨,使我们不得不对这个事情更加的关注,那么廖先生先生和其他工友在龙胜一个建筑工地工作,他们干完自己的活,而且也按质按量完成,仍然被拖欠了工钱,那么多工人的工钱加起来有上百万。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了一个月都没有结果,这是我们廖先生向我们投诉的时候反映的细节,那么那家工地的老板一直说一直说,我没有钱我没有钱,没钱当初接这个工程呢?现在听廖先生给我们讲述更详细的内容。廖先生,您好,我想,您的事也让其他的兄弟都能够了解以后到打工的时候特别注意什么,你们和工程方的老板签订过什么合同吗?或者要求他什么时候必须交纳多少的薪水,有过这样的协议吗?

廖先生:我们也是给老板打工的,老板签的合同我们也不知道,老板带着我们去。

主持人:您也是跟着工头去的?

廖先生:是的,我们跟工头的。

主持人:工头是不是跟老板签过什么协议,你也不太了解?

廖先生:那种老板同我们说,做了一层就付80%左右。

主持人:这是合理的,工程还没有最后完,我现垫一负责工钱,等验收合格了,我再把剩下的尾款交给所有的劳动者,这种支付方法是可行的。但是,到了原定交80%的时候,一分钱没给,是吗?

廖先生:是啊,我们完工了,等了一两个月。

主持人:他的理由就是没钱。

廖先生:就是拖。

主持人:可能他真的也没钱,后来我们求助了劳动监察部门,是吧?

廖先生:是啊。

主持人:廖先生,劳动监察部门对你们的事情,反应比较积极,还是说很难呢?

廖先生:我们去找他们的时候,这边派我们找那边,那边找这边,找来找去,我们到桂林找信访。

主持人:后来走到信访,才引起重视?

廖先生:对。

主持人:您还记得第一次找劳动监察部门,他们是怎么回复你的吗?

廖先生:我们第一次的时候,他说叫我们双方去,错过十天八天,我们又等。等了以后,老板也不见面,就这样拖过去,又说过几天几天,就是这样拖下去。

主持人:劳动监察部门当时给您的答复,就是让你们来协调,你们和老板协调,他不介入,是吗?

廖先生:恩。

主持人:没有给你们更多的帮助,你们第一次去求助于劳动监察大队的时候,他们的态度是怎样的,老板的态度是一贯的,廖先生,你和老板吵的话,只会越来越气。其实这个时候,劳动监察部门应该依法帮助您,但是如果他们是那种一种态度的话,廖先生和其他的工友,心伤多更深了。现在针对这个问题,要连线桂林市龙胜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大队长尹宗武,尹大队长,您好。

尹宗武:您好。

主持人:欢迎来阳光在线。刚才我们听到廖先生讲的情况,有上百万的工钱被老板拖着不发放,这个事情确实蛮大了,我们首先想了解,这个事情解决了吗?

尹宗武:这个事情已经解决了。

主持人: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您给大家说一说。

尹宗武:这个事情,在这里把案情简单介绍一下,这个工地一共是2次投诉,第一次投诉是2015年元月8号,这是属于第一次,我们处理事情的第一次,涉及工人是54人,金额有160万。

主持人:这个工程到底是什么工程?

尹宗武:是一个开发商搞的小区。

主持人:是一个小区,已经拖欠了160万,54名工人没有拿到工钱。

尹宗武:对。

主持人:开发商的情况是怎样的?承建方是哪里?

尹宗武:是广西业程有限公司。

主持人:开发商呢?

尹宗武:开发商是桂林市缘宏有限公司。

主持人:好的,都可以找到责任人的具体单位,现在他们拖欠160多万的工钱,有什么理由吗?

尹宗武: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这里,没有拨付工程款。

主持人:就是您刚才讲的缘宏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向承建方广西业程建筑有限公司拨工程款。

尹宗武:他们元月8号一投诉以后,我们马上介入调查,通过我们的调查,情况是这样的,这个工程总的涉及总工程量3万多个平方,按照他们的合同价,涉及4千多万。到了2014年底的时候,开发商只拨了1千万工程款,1千万工程款根据总工程造价,只能达到24%、25%。

主持人: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工程进度,这么少的工程款,人家先垫着,先帮他支付着,做完了工程。桂林缘宏房地产开发公司很有问题,这样看来。

尹宗武:对啊,所以,造成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首先向广西业程有限公司发出了劳动监察的责令整改。

主持人:为什么是向他们,而不是直接向开发商?

尹宗武:因为我们追的是承认方。

主持人:劳动关系在承认方那里?

尹宗武:是的。

主持人:我明白了,如果劳动关系在那,当然是先向承建方进行催款。

尹宗武:但是在三天之内,我们最快捷的期限是三天,一般是7—10天,这个事情比较特殊。

主持人:涉及人多,金额多。

尹宗武:我们限定在三天之内,承建方还是拿不出钱,这时候,我们县里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了,组织多个部门,我们人社劳动部门,还有住建、信访、国土等部门,组织一起协调,把老板叫过来,农民工代表叫过来,一起在县政府,在信访局进行协调。协调之后,承建方的老板承诺哪天哪天马上一分钱不欠,全部拿来。但是到了那天又是忽悠,没有钱,协调会开了两次。

主持人:我现在想打断一下尹队长,像这样已经有恶意欠薪的可能了,因为我们多次做工作了。我们对于这样一种行为,其实是有一些行政的处罚和法律的处罚,我们没有对承建方,或者源头的开发商采取一些什么强制措施吗?

尹宗武:这要从监察条例的程序来做,从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了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出台了这个之后,我们也出现恶意欠薪的,我们可以移交公安。移交公安之前,前置条件是劳动监察要发出责令整改,在期限内他还是没有兑现的,就认定他为恶意欠薪了。

主持人:这有一个程序,其实他有好几天了,前面有3—7天,两次调整两个星期又过去了,如果还要整改的话,期限又要多长呢?

尹宗武:期限就是看我们的整改给他的期限是多长,刚才我说了,是三天。

主持人:好的,如果他再不执行的话,才能够移交警方,是吧?

尹宗武:对的。

主持人:现在还没有到移交警方的,接下来怎么办呢?160万的欠款。

尹宗武:第二次协调之后,我们党委政府和劳动部门,在协调阶段,我们肯定我们给开发商、承建方双方都施加压力,通过第二次协调之后,在元月23号把160万结了。

主持人:终于结了,是全部的款都到了农民工的手中?

尹宗武:是的,现场发放。

主持人:春节前完成了这项事情?

尹宗武:对。

主持人:幸好,虽然事情发生了,但是有相对好的、放心的结尾。但是,有几个问题想向尹队长进一步了解一下,像这样有恶意欠薪行为的企业,包括开发商也好,承建方也罢,我们在劳动监察过程当中就没有发现吗?

尹宗武:我们之前在2014年12月份,也就是春节前夕,我们组织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于每个企业,每个用工单位,我们都要走访,并且要求他们签承诺书,这方面都做到了,他们也承诺了。

主持人:既然都签了,就是没有诚信。

尹宗武:这是诚信问题,我们去检查的时候,表面看起来是什么是太平的,没有拖欠风险。

主持人:怎么判断没有拖欠风险?

尹宗武:他承诺,他说我这里涉及这么大个工程,农民工工资这点不能欠,信誓旦旦拍着胸口说的。

主持人:结果撕脸了,桂林缘宏房地产和广西业程建筑有限公司就这样,还是当着国家工作人员的面,匪夷所思。后来他们还是完全不顾我们签订的协议,最终还是拖欠了农民工的工钱,160多万,我的天啊。好的,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们了解到很多工程建设项目,他们会向住建部门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当中,因为您不是住建部门的,而是劳动监察部门的,你有没有了解一下,像这样的保证金,除了保证工程质量等等,应该也有对发放薪水的保障吧?有没有这样的保证金?

尹宗武:这个问题,按规定的。

主持人:按规定应该有的。

尹宗武:绝对应该要有。

主持人:对啊,因为我和住建厅联系过这个事情,我向他们请教过了,他们也说文件和政府的规定里也讲清楚,每个大的工程都要向住建部门交保证金,你完工了,没有任何问题,我就还给你,如果你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我就先去支付你拖欠的这一部分,也是你的钱。但是,现在龙胜的住建部门是怎么介入这个事情的,您在联合行动中有了解到吗?

尹宗武:这个问题,这方面是住建部门。

主持人:对,我知道,这不是您职权范围的事。但是,这次为什么住建部门不能提前把他们的工程项目的保证金拿出来呢?

尹宗武:这个问题在协调的时候,两个公司都说,这个钱我们一定拿出来,绝对不欠,但是不要动保证金,因为自治区有规定,凡是提前动用保证金的,在十天之内就要补充,而且补充的数额是原来应该交纳的两倍。

主持人:我赞成这个政策,这个政策非常好。所以,他们也知道这个政策,是原来应该交的两倍,对他们企业就存在很大的压力了。

主持人:杀害力更强,对不诚信的企业杀害力更强,是应该这样的。

尹宗武:在协调过程中,我们说动用保证金,他们一直不同意。

主持人:对他们也是威慑,所以他们才比较快把160万筹集出来,发放给我们的农民工。但是,保证金起到的作用还是有的,起码对他们讲是威慑,对不诚信的企业,给他们当头一棒,让他们了解到,你这样的做法最终是动用你的保证金,而且是双倍交还给我们的政府作为保障。好的,这个事情得到解决,而且尹宗武队长以他的专业知识给我们做了详细的解答,有很多的问题我们心中的迷雾都得到揭开了。我们希望劳动监察现在这种网格化的管理更到位,及时发现苗头,不要让54名农民工都已经被欠了钱,我们才去救火,还不如火苗刚开始的时候就灭火,这也许更好一些。

好的,谢谢尹大队长和我们的连线,再见了。谢谢。

160多万的辛苦钱终于拿到了,但是这个事情真不是一个小事,因为涉及到了54名的农民工,而这个工程由桂林的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广西业程建筑有限公司来承建,看起来都是响当当的企业,看起来都是遵纪守法的老板,但是一到向农民工支付工钱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够足额按期支付了呢?一定让我们的劳动监察部门、住建、国土,甚至是龙胜县政府介入进行协调,才拿出他理所应当交给农民工的工钱呢?特别我问到了,住建部门收取了工程项目的保证金,如果提前动用保证金的话,下次缴纳是双倍的缴纳,因为动用保证金是因为这个企业有不法的行为,有不诚信的行为出现了,再往下,你可能要去赚钱,你碰到的障碍更多。所以,我不知道像这样的企业,没有把劳动者的利益放到第一位,而更多想到自己利润的问题,你要知道,有些底线是不能突破的,这种底线一旦突破的话,你可能血本无归,你就没有什么赚钱好说了。但是,很多在市场经济中的老板,他们第一不懂法,第二走法律的边缘,第三铤而走险,这种情况很常见,为什么?因为我们的执法部门和监督部门没有那么严格,他们觉得总有缝有专,于是带着这种侥幸的心理往前冲。现在看到两家企业没办法了,我们龙胜县的劳动监察部门还是比较强有力的,虽然可能迟了一点,但是执法还是严格的,没让他们蒙混过关,还是让钱回到了54名农民工的手中,其他地方呢?我就不能保证了,会不会有这么多的老板继续采取这种方法铤而走险呢?实际上,我们住建部门的保证金要高悬起这把利剑的话,对很多的工程项目来说,也是极有监督力量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劳动监察部门如果网格化的管理更加精准到位一些,可以把许多伤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的状态。好的,接着我们就希望这样的事情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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