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荣获全国殊荣

民族与法|来源:广西普法网2015-04-03 16:10:00|网络编辑:周玲

近日,武鸣县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捷报频传:武鸣县被全国普法办授予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武鸣县城厢镇红岭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据悉,城厢镇红岭社区成为武鸣县继双桥镇下渌村、城厢镇大皇后村之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第三个村(社区)。

武鸣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按照全国普法办的安排部署,在区、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级司法行政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打造普法品牌,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县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采取措施有力,取得效果明显。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工作机制。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法律六进”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县人大会表决通过将人均0.3元普法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元,每年7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三年来,共投入“法律六进”普法保障经费200多万元。

围绕“法润壮乡”一个主题。围绕“法润壮乡”主题,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培训80场,到中小学上法制课246次,组织100辆次公务车,开展“普法大篷车送法”、“四下乡活动”和“法律书籍送农民”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把可移动的法制宣传文化长廊送到各镇(集贸市场)和重点村屯。普法促进调解,在调解中宣传法律。武鸣县三年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394件,调处成功11111件,调处成功率97.2%。办理援助案件367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800多万元。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多样,有声有色。

打造“三大”品牌。创建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3种版本的《武鸣法制小报》品牌,印发60万份,深受群众欢迎。唱响了普法山歌品牌,借助各镇圩天、民俗节和武鸣“三月三”壮族歌节平台,发挥山歌协会、普法山歌队和法治文艺宣传队的作用,举行普法山歌对唱87场次、法治文艺演出130场、放映法制电影436场,建立了246个永久法制宣传栏;打造了法治文化宣传品牌,在城厢镇红岭社区建设全区第一个社区法治文化园,在城厢镇红岭社区、宁武镇伏唐村设立法律服务室,聘请律师进驻村(社区),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群众不出村(社区)便可享受免费法律服务。建设城厢镇大皇后村的农村法治文化广场,营造浓厚的乡村法治氛围。(作者:武鸣司法局 李能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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