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月14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广西人保财险玉林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助理 潘勇云)
主持人:你好,我是玉峰,11点我们准时开通07715872200记录电话,方便您和我们及时沟通反映问题,说说您的诉求,在生活当中面对保险的时候,总觉得离自己还挺远的,每次都要交这么多的钱,但是什么时候能用得上呢?当您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可能你对保险的认识已经发生了一些偏差,其实我们有很多的兜里工程也罢,保障性的设施都是为了我们在关键的时候起应急的作用。而保险这种事,包括我们的一些所谓的基金等等,它并不是要为你一个人而存在的,它就像一种无形的网,它是为每个人做兜底,每个人做保障的,如果你用不着保险,可能别人用得上,只要保险里的救助资金的池子大一些,不仅是你可能从中受益,更多的人也从中受益,这才是对保险的认识,而不是只为我一个人服务。
但是,真的为你一个排忧解难的时候,这些保险公司如何进行理赔呢?这让你非常头疼,因为收你钱的时候保险公司笑意满脸,什么都来了,当你要求理赔的时候,给你钱的时候,那就是这个手续那个还有法律的依据,什么都往上堆,这让我们对保险有不同看法的原因之一。今天我们不得不讲一下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我们不幸受伤,保险公司的理赔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中行人被撞,伤者二次治疗中保险公司如何理赔,广西人保玉林分公司理赔中心回复听众。
来自玉林的杨先生“181阳光在线7469”跟我们说了这么一件事,去年杨先生驾车,与横过公路一位姓宁的朋友发生的碰撞,造成了这位姓宁的朋友受伤了,这位姓宁的朋友住院期间花费了3万多元,后来出院回家疗养,由于是骨盆骨折,造成的结果很可怕,不能动,整天就是不能动,固定着,后来杨先生又花费了一万多元用于这位朋友的治疗,但是由于无法提供发票,这下糟糕了,保险公司就不理赔,因为你要在医院住院期间,我们有医院证明,可以证明需要理赔的凭证,所以你可以理赔,但是他出院了,你给他这样的所谓的在家疗养期间的费用,没有任何的发票,保险公司怎么承认呢?我们看看杨先生是否在线,我们把他请进来。您好杨先生。
杨先生:您好。
主持人:您好,回到家里进行疗养之后,你又这位受伤的朋友一万多块钱,难道没有开什么收据之类的吗?
杨先生:收据有啊。
主持人:但是保险公司不承认,是吗?
杨光延:他回家了,交警部门也认定了,也确定了这么多,他说骨盆骨折,回到家里没得赔了。
主持人:保险公司说没有提供发票,一定要国家地税或者国税提供的发票吗?
杨先生:不是发票的问题,意思是说他回到家里,这些没得赔了,因为这个老人没有误工费,73岁了,没得赔。
主持人:所以保险公司以这个理由说不予理赔,是吗?
杨先生:现在协商好了。
主持人:现在我们希望是向好的,但是为什么当初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理赔,或者原因在哪里?您也不太清楚,是吗?
杨先生:杨先生:原因是说老人回到家里,骨盆骨折,他说一句话,没得赔。
主持人:就没有这个理赔项目?
杨先生:没有,他说法律上是这样的,没办法。
主持人:我想请教一下杨先生,当初买保险的时候,合同当中是怎么说的,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您看清楚了吗?
杨先生:那是朋友介绍去的,没看得到清楚,没发生事情也不知道。
主持人:这就是我们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一种共同的心态和做法,带来的结果就是到你真的想求助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事情别人帮不上,一开始没看清楚。我一开始就讲了,大家对保险的认识有偏差,出事也就人生当中一两次,但是这一两次就是要命的,如果这时候你不把每天的保险弄清楚的话,一两次关键性的求助可能得到的力量就不足。现在我们为杨先生和所有关心类似情况的朋友联系广西人保财险玉林市分公司理赔中心的主任助理潘永云,潘助理您好。
潘永云:您好。
主持人:欢迎来我们的节目,这里讲到的是杨先生刚才碰到的情况,医院这笔医疗费用可以理赔,但是回到疗养却不能理赔了,我们在平常执行类似案例的时候,保险公司有什么法律依据,这个情况是怎样的,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潘永云:潘永云:根据我们理赔事务和保险条款规定,伤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护理伙食费这些我们都可以赔,至少他说出院后,我们要不要赔,我们要有依据,比如他出院后还没有好,还没有好的话可以继续去医院,哪怕去门诊,去医院住院,得到了票据,这个是可以理赔了。
主持人:明白了,只要是合法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票据,都可以作为理赔的一个证明,是吗?
潘永云:对。
主持人:你可以详细讲一讲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当初我们是怎么进行理赔的?
潘永云:当时杨先生拿了发票来我们公司,跟一个医院证明,他一共赔了5万块的凭证,要求我们来赔。我们根据他的票据核实,因为他只拿了三万多块票据,最后伤者住了25天院,我们根据我们的条款规定,按照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跟医疗费赔偿。我们也把这个项目告诉他了,这个医疗的话是根据条款规定,根据医保范围的药才能赔,这个也跟他说。之后他也没有就这个,我为什么得这么少的医疗费,之后我们调查到,我们说你就这么多的票据。最后他说拿来了给我们,我们没有赔,我们调查结束,我们说既然是我们搞不见的,你提供复印件,最后他提供不了。其实是他在家里还有4千多块的发票,没有拿来给我们,我们就无从知道,他是从在另外一个医院医治,他只提供一个医院的证明,我们就视同这个人在一个医院治过,我们不知道。
主持人:只要票据齐全,或者合法的票据,我们都在理赔的范围之内,是吧?
潘永云:对。
主持人:现在提供不了这些的话。
潘永云:他没提供完给我们,也没有告诉我们,对我们理赔,他提出异议,他没说我还有票据没拿来,他没说。
主持人:实际上杨先生有这方面的票据,是吗?
潘永云:对,最后又提供了4千多块的发票。
主持人:难怪了,这就是客户方。
潘永云:中间有争议之后,他没有说明,我们可以给时间给他慢慢找。
主持人:潘助理,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对保险认识不全面,他们只想着我出事了,他一定来救了,他实际上不知道救你之前应该尽什么责任,应该做些什么事情。
潘永云:在他向我们公司报案的时候,我们的察看人去到现场,我们现场已经发有一本人身损害调解处理同意赔偿标准,已经介绍给他听,还有人保公司的理赔指南,上面也有人身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中间有人身工作人员去到医院了解伤情,指导他们怎么处理,要提供什么票据,我们一一勾有,也发有流程的。可能他不注意看。
主持人:很多人是这样的,想当然认为只要是我买了保险了,我出事了,什么都可以来保,有这样的意识。现在既然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要跟杨先生讲清楚,后来是不是杨先生都拿来,把想报的都报上了?
潘永云:对,我们按照规定,该赔的我们都赔,也跟他达到了协议,他补了票据来。
主持人:一共赔偿了多少?
潘永云:他这个案件赔了4万1千多块。
主持人:好,我想通过这个事情,可能很多朋友对于我们整个保险,从购买到出事之后,要求理赔的过程都不太了解,一般来讲,我们要注意哪几个方面,尤其在交通险这块,您给我们做个简单的普及好吗?
潘永云:好,假如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之后,首先是报警,报警之后马上向承保的保险公司,都是有一个服务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及时派人现场查勘,查勘过程中我们会引导,比如人身,我们有一个人身全程电话导航,我们就会一步一步引导伤者注意医保用药。
主持人:用药一定是医保名录中的药物?
潘永云:潘永云:对,这个药才能保,现在大家都有医保,都懂的,非处分药是不能保的。还有人身跟踪人员会进行回访指导他们,最后到快出院的时候,我们也会引导来保险公司调解或者交警队调解,都会一步一步引导,我们会全程引导。说到这个案,我们当时也要求跟他一起去调解,可是双方不给我们去交警队调整。
主持人:为什么?
潘永云:他可能是受害方,他要价太高,他认为保险公司去,肯定按照规定,因为有规则,他认为他得不到他想要的价钱,他就不给我们去。假如当时允许我们保险公司现场帮他们进行调解,我们提出建议,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取得双方的理解,这个案件后面就没有那么多的争议。
主持人:没错,但是我觉得保险公司也要知难而进,以后我们依法治国,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介入这样的案件,对双方都有利,一方面,我们受伤这方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也不至于他们漫天叫价。另一方面,我们事故的肇事方,虽然他有错在先,但是也应该得到依法的保障,特别是保险方面的赔偿和帮助。
这是我们刚才潘永云助理给我们讲到整个理赔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环节,我们还想了解哪些票据可以成为我们报销的凭证呢?因为大家都有很多的理解,有些甚至是手写的发票,按了手指印的指纹,这种东西是不是也接纳?
潘永云:比如正规的发票,比如人身,就是医疗发票,一般说公立医院,比如你在外面的小门诊。
主持人:那就没办法。
潘永云:对,必须是公立医院的发票,还有疾病证明,他首先证明是因为这个车祸造成,不是因为他生病的。
主持人:疾病证明是医院开出的?
潘永云:对,医院开出的,还有用药清单,他用的是什么药,因为我们要核定他是否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有这些的话,我们都可以根据规定进行理赔。至于刚才说的白条,其实也有一部分是可以赔偿,比如赔的误工费、护理伙食费,因为这个费用直接赔给伤者,保险公司介入调解,我们双方鉴定达到了协议,住了这么多天,按标准算出来,你现场赔给他了,三方签字,伤者签字,车住签字,保险公司签字,共同见证,这个白条我们也是认可的。
主持人:有三方认证的,有人证的。
潘永云:是的,毕竟是保险公司赔钱,我要核定是否属实。还有交警队开出的赔偿凭证,我们也视同它是一个凭证,但是那个凭证不一定按照服务标准,我们要按照标准来核定,我们也是认那张票据,不是那张票据都是钱就按那个多少钱。
主持人:好的,我们通过潘助理的介绍,我们也知道哪些凭证可以作为报销当中的具体证据,包括医院出具的各种各样的证明,这是要盖医院公章的,还有交警方面开具的证明,这也是可以入证。另外就是要有起码三方的人证证明的白条。
潘永云:对,有他的联系电话,我们都可以回访核实。
主持人:现在杨先生的情况,尽可能把所有有效凭证的钱都赔了。所以,杨先生这头也希望您将来在买保险的时候,把合同看清,把一些规章制度看清,毕竟要依照法律和条文事情,任何的部门都是如此的,不单单针对杨先生,或者被撞的宁先生,他们的情况个别对待,而是公平对待。通过今天的连线,我们也对于保险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希望大家在这方面用好保险,好的,谢谢潘助理和我们的连线,两位再见。
还是我一开始讲到的,咱们对保险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而不是以前那样一种肤浅的认为保险就是在出事的时候,应该把所有的钱赔到位,否则平常交那么多的费用干什么呢。但请大家看清合同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我们理赔的时候,这些程序都必须做,而拿出的凭证必须是合理合法的凭证,不仅保证你的利益,也保证所有参与保险的利益,你要知道,有些时候你得到的理赔的钱是从别人那里拿到的,也就是说,从这样的保险资金的池子匀给你的,你可能才保了5、6年,人家保了十几年,但是你这次花的钱非常多,远远超出你交的保险费用,你想想这些钱从哪来?还不是从别人的口袋中拿来的。那么你要拿出合理合法的证据证明你确实需要这样一笔理赔的钱,否则人家为什么掏腰包救你呢?这就是我们在认识保险的时候要看清的一点,而不是漫天叫价。同样的,当我们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按期缴纳我们的保险费用的时候,那么请你在理赔的时候不要给我们那么多黑脸,应该按章理赔,该给多少是多少,好像这个时候你来收钱的时候就甜言蜜语,给钱的时候这么多的黑脸,这样的话,只会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负面的效果,会让大家对保险有越来越多的误解。好的,这就是我们今天从杨先生这样一件小事中引申出一番大的道理,但是这是对大家来说,都是有用的道理,因为在未来的社会里,谁能离开保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