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月22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桂林市城市管理兴业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曾耀斌)
主持人:小区自来水设备改造,开发商推卸责任,费用让业主平摊是否合理,兴业县房管局回复听众。刚才预告了这件事情,大概内容是什么呢?就是有一位小区业主龚先生,他就反映说兴业县祥龙花园小区的物业和改水的问题,说这个小区是兴业县比较高档的小区,五六年前时入住了,开发商使用的是自抽地下水,后来小区人员陆续的出现了比如说肾结石等等情况,这些情况多了之后,这几个月小区就准备停用自来水,引入自来水。但是引入这个自来水产生的设备的费用需要业主来平摊,业主就觉得这个不公平。另外,小区的物业公摊每月的电费他们也觉得过高,总共超过2万元。但是也有人反映说,怀疑是物业将自己的建设新楼房,自己的办公,包括停车区域等等用电都划入到了业主公摊的电费当中。关于这样的情况我们还是先来联线这位龚先生了解一下具体情况。龚先生,您好。
龚先生:您好。
主持人:刚才我重复的这些问题是您反映到的,能不能有些情况再具体的跟我们展开说一下,比如说这个小区之前它使用的是一个自抽地下水是吧?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龚先生:对。
主持人:使用了多长时间,这个自抽地下水?
龚先生:应该07到14年,你看有七八年了。
主持人:用了有七年的时间了。
龚先生:对,七年的时间了。
主持人:刚才我在重复您反映的这个信息的时候有一点吃一惊,就是反映说因为用了这个自抽地下水之后,我们小区的有些人员就出现了肾结石等等情况,您有没有一些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说这个肾结石等等情况是因为我们抽地下水来喝造成的呢?
龚先生:很明白的,平时煲开水的时候它马上就漂浮起来很多白色的,然后沉淀下去之后都是一层很厚很厚的石粉。我们现在还有太阳能,我们小区里面很多人安装了太阳能,但是每年至少要清除两次,每次应该有两桶左右。今年4月初我又清理了一次,去年年底的时候它开通自来水,去年下半年没清,今年我就清,然后得了两桶石粉出来。
主持人:包括您在内的这些居民,通过肉眼都能看见之前使用自抽地下水造成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很明显的水垢等等是吧?
龚先生:对。
主持人:有这样的一些情况,所以说你们觉得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是有人出现了肾结石这些情况吗?您也知道这些信息吗?
龚先生:有啊,有好多人都说用了之后就出现,我也是09年的时候,以前一直都没有,11年的时候我就去体检,因为我每年都体检,11年体检的时候我就发现有一颗,12年的时候就发作,发作了我就捡,后来得了3颗。
主持人:您自己本人就出现了一些肾结石的情况?
龚先生:对。
主持人:您感觉是和之前七年时间长期引用的抽地下水是有紧密关系的?
龚先生:我觉得有,应该有,因为我家人以前没有,我老婆也有几颗,我也有几颗,12年的时候我的孩子我都拉去体检,孩子还好,医生说孩子排泄功能还好,所以孩子一般都没有的
主持人:但是这引发了你们的警觉了,所以大家也都反映了这个问题,现在就暂时停用了自抽地下水,开始引用正常的市区范围内的自来水了。
龚先生:对。
主持人: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引入自来水之后,有一些费用需要业主平摊,你们觉得这一份费用需要公摊,需要平摊,你们觉得不合理,是什么原因呢?
龚先生:以前开发商的合同里面说有自来水和地下水,你们选用哪一种都得,但是我们一直以来我们都是用地下水的,那时候也没有装自来水,所以它现在改过来之后它叫我们每一户分摊550块钱,我们也不知道是水厂要,还是开发商要,后来我们去了解的时候,业主代表和好多人去深入了解,开发商说要全部交,他说是水厂收的,后来又说不是它,是开发商授意的,要求的,所以推来推去我们也不知道找哪一个部门。
主持人:龚先生,您的意思其实我也大概明白了,就是这笔钱未必就是不能交,而到底是交的主体是交给谁,是一笔什么样的费用,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来龙去脉,没有交代清楚,我们感觉这个钱如果交的话会交得不明不白是吗?
龚先生:你用什么水都好,以前的水质合不合格我们没有看到你的资质,现在改用以后,应该说这笔费用不是我们出的,我们觉得应该不是我们出。
主持人:不应该由我们这些业主再来出这样的一笔费用了。
龚先生:我们大家都一致认为应该是由开发商进行承担的,但是他说所有的费用我都出完了。
主持人:你们之前签的相关的入住的合同当中有没有写明这些条款,就比如说一些水,这些相应的设备是由开发商来负责的,合同条款当中有没有这方面的明晰呢?
龚先生:反正那个合同里面就没有说这方面,我们都公认一点,买商品房的应该水电都要通。
主持人:您觉得作为常识来说,这个是你们应该配套做好的事情,不应该由我们另出了。
龚先生:对,该配套的设施。
主持人:再有就是收电费的问题,刚才也提到了,你们觉得这个费用比较高,是超过了2万了,而且有人反映说我们这些业主应该交的电费范围之外,就是开发商他们新建楼房,自己办公,包括停车区域的这些费用,也都加入到业主公摊的电费当中了,你们这些说法有没有一些依据呢?是有人发现这样的问题?
龚先生:因为我们有人去观察有些车库或者杂物房里面拉电线,他不是从家里面直接拉出来,那些线都不是,都是从总线那里。门外的办公用电我们也观察,他都没有电表,物业的水电费用都是这样的。
主持人:这一笔电费也是让我们觉得交得有点不明不白,甚至有些业主觉得交得有点冤枉是吧?
龚先生:因为每个月都有那么多,有时候说有2万多度公摊的,太多了,六七千可能还可以考虑,还可以说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出现过2万度左右的应该是不太正常的。
主持人:依照我们每个人平均的用电数量,有一个累加感觉也没有到2万这个数量,但是现在却要交那么多钱,也是觉得交得有点不合理。
龚先生:现在我们的电费每个月大概是6毛7左右一度电,所以我们这个小区里面是很高的电费。
主持人:所以让人感觉心中有狐疑。我们都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何况是具体的每一天生活,小区物业的这些问题确实现在已经越来越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大家关注的热点了,对于这样一个具体的来自于兴业县祥龙花园小区的物业和改水问题,现在我们就已经联线到了兴业县兴业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曾耀斌。曾副局长,您好!
曾耀斌:您好。
主持人:刚才您也听到了我们祥龙花园小区的龚先生反映的这一系列的他们小区当中的物业,包括改水的一些问题,对于这样的情况你们能不能给我们业主朋友有一些相应的回应呢?到底是个怎么样的情况,特别是一些费用到底该怎么交的事。
曾耀斌:自从我们接到我们市住建委和区住建厅发过来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于这个情况我们局里面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一个是祥龙小区,还有自来水公司,还有业主,对部分业主进行了了解。是这样的,第一个关于收业主的550块钱每一户的费用,我们自来水公司也作出了反映。
主持人:这个550是引入自来水产生的设备费用,是每户550元是吗?
曾耀斌:对。因为自来水公司是水利局那边管的,所以我们就将这个情况反映到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就召开了专题的会议,最后决定由县供水公司退还所收的每户550块钱的费用。现在已经退还了200户左右,大概还有100户左右已经通知,还没有过来领。为什么呢?问到这个问题,我们也了解到,我们一直都跟踪这个问题,有些业主他就是这样说,原来自来水公司装一个总表,现在有些业主考虑到水费的公摊问题,就要求自来水公司直接去管理,帮他们抄表,就不要经过物业或者是开发商。可是自来水公司这边一个可能是因为设备,还有人手方面跟不上,因为这个事情还在协商之中,反正退还的就200户左右,已经退了。
主持人:最终也会陆续的把祥龙花园小区所有的业主,涉及到的这笔自来水产生的这种设备费用会陆续的还到每一个人的身上,每一户550元都会完全的还上是吧?
曾耀斌:对。有些不愿意来领,自来水公司那边反映就是这样,他们都已经通知了,要委托物业或者是开发商通知他们,已经通知了,可是还有100户左右还没有过来领。
主持人:这是一个程序的问题了,现在从费用上来说我们现在不收每户550块钱所谓的自来水设备需要的一些费用了是吧?
曾耀斌:对,不收。
主持人:另外,曾副局长,由点到面的再问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这个祥龙花园小区业主的这块的自来水的设备费用我们现在不收了,但是可能也会有不少的,我们很多小区的业主也会有类似的这样一些疑问,就比如说我们现在在小区内,我们现在入住的时候,在一些相关的合同条款中,包括从常识来讲,我们只要入住到这个小区之后是不是相应的一些水电设备的这些费用,只要我这个房子卖了,相应的这些费用也应该都由开发商来承担呢?这是一个一般性的原则问题,能不能给我们大家做一个这方面的普及。
曾耀斌:为了这个事情,我们局也曾经向市里面和区里面了解过这个问题。根据我们县签的这些合同,是不应该收到每一户的费用的,合同里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像祥龙花园小区这里是由开发商出,开发商在合同里面已经签得很清楚,水是到每一户的卫生间,电是直接到每一户的入户门口,这个合同上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能收到业主的身上。
主持人:包括相应的设备自然也不能够由业主再另交钱,再公摊了,对吗?
曾耀斌:对。
主持人:其实一些小区当中出现的类似问题,按照合同条款当中都有这样的一些原则,就不应该再向小区的业主再收取了。
曾耀斌:对,如果是签有的都是按照这个的。
主持人:应该按照合同来走,严格的去履行。
曾耀斌:对。
主持人:另外,其实刚才龚先生也反映到我们这个祥龙花园小区现在要求每个人公摊的另外的电费的问题,他们说总共是超过了2万元,他们也觉得这笔费用过高,甚至有人觉得这笔费用除了我们小区自己业主使用的需要公摊的地方之外,还有开发商自己或者说物业自己建设新楼房,自己办公,包括停车区域等等的这些用电也都划入到了我们业主公摊的电费当中,这块的收费不太透明,他们觉得交得有点冤枉,这个事能不能给我们做一个回应呢?
曾耀斌:可以的,就这个问题我们也就开发商将他前三个月所收的电费清单原件、复印件交给我们,包括对供电部门也进行了解。我们是3月初的时候开协调会,我们要房地产开发公司这边提供14年12月、15年1月、2月的电费清单给我们。清单反映大概是7000-7500公摊的费用。
主持人:是7000-7500,不是大家反映的超过2万元?
曾耀斌:对,这个数我不清楚,我们没办法去了解到这个问题,清单里面反映的是7000-7500左右的公摊费用。他们主要的费用是小区里面的路灯和楼梯的照明、监控,还有灯光球场,还有线路的损耗等等这些。反正我们了解到的,还有我们现场去看到的,他们续建的商品房和续建的工程它是另外安装有电表的,没有纳入到现在入住的小区这边。
主持人:这个情况听起来还是比较明晰的,就是我们需要公摊的电费费用到底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是有这样一个罗列的。那么我想问一下相关的这些信息,问一下龚先生,刚才我们兴业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曾耀斌,曾副局长说的这些情况,这些电费,你们需要公摊的这些费用到底由哪一笔哪一条款,在你们小区范围内,有没有贴出来公示?龚先生。
龚先生:我是这样想的,以前物业贴出来的是2万度左右公摊的,这个度数。
主持人:是2万度是吗?
龚先生:是有过这样公示,我们质疑这么多,物业就贴过一次,公示过一次,后来我们觉得太多了,为什么出现这个问题。反正现在物业也没有了,现在是由开发商找人来代管,所以现在这个电费还这么高。至于说球场,我们也算过了,一般晚上打球的话到9点钟,篮球场自动关闭了的,还有舞池。我们也算过,一个月下来也没有这么多。
主持人:就是说我们业主也有我们业主使用公共电费的一笔账,算起来的话和物业出示的这样一个需要公摊的电费的费用还是有比较大的出入的,是这个意思吗?
龚先生:对,就是说电费太高了,真的是太高了,人家是几毛钱,四五毛钱,我们每个月都有这么高,有的时候是6毛7,6毛7几,太高了。
主持人:其实有一句话,叫做“细节是魔鬼”,很多时候在我们一些特别是涉及到公共的费用上,如果我们能够细化一些具体的条目和标准,让大家看得更明白,可能就会减少很多这方面的一些纠纷。可能在物业方面他们对于费用这块可能写得也不够细致吧,曾副局长,在这方面我们是不是也要有所加强,包括跟开发商进行沟通的,涉及到真金白银的一些交费,一些条款方面应该更细致一些,其实可以规避很多问题,否则大家心里就没数或者觉得不服气。
曾耀斌:是的。自从我们开协调会以后,我们要求开发商将它每个月相关的这些电费的费用,比如说每一栋楼是多少,或者是售楼部,或者是物业,或者是路灯等等这些费用,我们要开发商必须贴在小区公众的地方,让业主监督。我们开会以后跟开发商说了,他们马上就把这些数据贴出去了,我们要求他是每个月都要贴出去。
主持人:不但要贴出去,而且要贴得更细化一些,而且允许跟大家进行一个面对面的沟通,对于一些费用到底合理不合理,多不多,合不合适,更多的听取业主的一些意见,大家最终达成共识,这样的结果可能会更好一些,您说呢?
曾耀斌:对。开发商这边是每一栋的数他们都分得很细的,每一栋楼每个月用了多少度电,他们的财务这边都是可以分开的,这边的业主可以算得到,比如说球场和这些路灯,还有楼梯的灯等等,这些费用我们也责令开发商要把这些清单全部列出来,公摊是多少,还有每一栋多少,每一栋他们就可以分得出他们一栋楼有多少户,这些费用就很容易问得开。
主持人:您是说今后会做到这一步是吗?
曾耀斌:我们已经要求开发商这样做了。
主持人:已经要求这样做了,可能之前龚先生没有看到细化到这一步的,细化到每一栋楼交到什么样的费用,这个费用是多少,这样的一种用电的公示是吧?
龚先生:嗯。
主持人:之前没有看到,像刚才我们这位曾副局长也回应了大家了,就是今后我们每一笔相关的费用都会细化到每一栋楼,包括它是怎么使用的,具体多少钱,这样可能会让大家心里更有数一些。另外,曾副局长其实我还想替我们龚先生这样的小区业主问一句,对于各种各样的费用问题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所以说我们有的时候需要去较这个真,万一如果说我们的物业或者说开发商方面公示出来的相关的一些费用,即便是你罗列得比较细了,但是我觉得还有一些地方不合理,我们有没有一些针对于这些业主的,普通老百姓的,进一步让他们申诉的渠道,或者说反映问题,帮他们主持公道的这样一个机制呢?
曾耀斌:物业这一块,如果是在我们局里面的职责范围之内,我们都会去处理,不单单是祥龙花园小区,其他小区也一样。
主持人:遇到同类问题我们也可以去反映,去帮大家解决问题。
曾耀斌:对,都可以,如果是反映到物业或者反映到开发商这边,如果是他们解决不了,我们还是诚恳的邀请业主有什么问题,涉及到我们房产局这边的,可以最快的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及时的解决这些问题。
主持人:龚先生您也听到了,我们兴业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曾耀斌曾副局长的一个回应,如果说在我们小区范围内涉及到的一些水电等等相关的物业收费的问题,一方面他们会督促我们的物业方面作出更多明晰的公示,让大家交费交个明白。另外就是对于这些费用,如果说我们还有意见的话,他们会替我们来主持公道,帮助我们进行双向的和物业方面的沟通,最终解决大家的困惑。
龚先生:主持人,我可以再说一句吗?
主持人:您请讲。
龚先生:就是刚才550这个问题,他说有100多户没领取,情况是这样,因为我也是业委会人员之一,他们联系的时候有好多人的电话在上面。550为什么有的人不领取呢?因为前一段时间他说要退的时候,政府的处理方案下来的时候,人家要退的时候,有人就去找区里面组织这个大会,他说我们小区里面的业主可以少交,收300就得了或者是250,他是这样说的,所以后来很多人都说既然是少了,所以我们就不退了,有些这么想的,有些他还在那里抱怨,里面还说叫谁去物业那里签名,交的话就去报名,又怎么怎么样,所以有些业主为什么不退就是这个原因。
主持人:就是退还的时候这个数目和最终能够还给大家的是有一个差别的,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对这笔数额就不太满意,所以就没有去领取是吧?但是现在最终还是大家统一口径了,每户550元,所有的人都可以去退还这样一笔费用。
龚先生:我们要求是这样的,必须超表到户给我们,这个问题也是要解决的,如果你退了,你抄个总表给我们也是不愿意的,因为我们也看过广西城市用水条例,现在都是要求一表一户,到户的。
主持人:就是我们一些配套的设施还没有到位,兴业县一户一表等等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让大家能够看得到,这样我们今后交这笔水费也会心里更明白是吧?其实这样的问题曾副局长您也听到了,就是大家进一步的关于交的这个水费的这样一个诉求,恐怕这也是比较合理的诉求,可不可以在今后能够进一步的满足大家的愿望?
曾耀斌:我们也跟自来水公司协调,因为自来水公司不属于我们局的管辖部门,所以我们只是通过政府,自来水公司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我们也将这个事情跟他们反映了。可能是自来水公司那边,毕竟我们县相关的这笔费用少一点,配套得不够,目前自来水公司那边反映的情况就是人手还不够,到底是怎么样,我们有些是没办法了解或者是了解得不够到位。
主持人:我理解您的意思,其实您所在的这个职责范围内的,我们房管部门很多时候对这些问题我们是起到一个沟通的作用。
曾耀斌:对,就是反映上去。
主持人:具体能不能解决可能还要再等一等,但是我想说的是什么呢?比如像我们龚先生这样的普通的小区业主,如果说我们房管部门都不能更多的替他们作主,更多的积极沟通协调,帮他们解决合理的诉求,那么让普通老百姓又怎么办呢?所以还是请我们房管部门多一些沟通协调的工作,尽可能的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合理的诉求问题,包括自来水厂方面,他们的人手不够什么的,这可能是他们的客观现实问题,但是老百姓的利益无小事,能不能给他们有一个更进一步的推进和帮助,这也是我们期待的。希望您能够进一步的帮助我们小区业主,进一步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好吗?
曾耀斌:一定,就这个事情我们县的人民政府也很关注,我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每个星期都有一个专人打电话找到我,了解祥龙花园小区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毕竟这些问题涉及到业主的利益,所以我们会尽快的跟相关部门去协调这个事。
主持人:对于这件事情我们也会进一步的跟踪和关注,希望它能够有一个圆满的解决。由于时间的问题,非常感谢我们的龚先生以及兴业县房产管理局的副局长曾耀斌曾副局长的参与。其实就像一开始说到的,对于我们这些小区物业的一些问题,现在好象是在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这些事儿看起来好象是一些收费的问题,水费、电费,一些费用公示等等,到底合不合理,这些问题看起来是小事,但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也是关系到了我们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形象问题,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问题真的不是小事。而我们提倡的又是依法治国,很多事情按照既有的合同条款,按照法律法规来走,很多问题其实是可以规避的,该明晰的就把它明晰,该承担相应责任的就承担起来,很多问题可能就会迎刃而解了。我们期待着类似这样的一些问题能够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