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增百元 惠及28万多人

惠民政策与服务|来源:南宁新闻网2015-05-06 09:51:15|网络编辑:王琳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已全面完成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增加192.4元,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已达到1947.3元,共惠及南宁市28.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并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是南宁市自2005年以来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在2014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2015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记者发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次调整均是上调。

  据悉,此次调整后养老金的发放将通过补发和正常发放两种方式进行,即先补发2015年1月—4月待遇调整的差额,全市共补发基本养老金22194万余元;自5月起,调整后的养老金正常按月发放。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调整标准

  ●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

  ●挂钩调整部分,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2014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二是对至2014年12月31日仍在我市艰苦边远地区(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元。

  算一算调整后您的养老金增多少

  ●例1:

  李先生为南宁市某企业退休人员,1939年5月出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年满75周岁零7个月,1962年4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办理退休手续,1999年6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连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37.2年。李先生2015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如下:

  ①普调增120元;

  ②按缴费年限调增111元[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缴费每增加1年(按累计缴费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增加5元(37.2年-15)×5元];

  ③按年龄调增42元[70周岁以上的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增6元,7周岁×6元]。

  根据上述3项合计,李先生此次调待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73元。

  ●例2:

  陈女士为南宁市自由职业者, 1956年2月出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年满58周岁,1996年7月开始实际缴费,2011年6月办理退休手续,2011年7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连续缴费年限15年整。陈女士2015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如下:①普调增120元;陈女士此次调待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记者 史小辉 通讯员 农健 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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