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以来,靖西县着力探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从下乡进村脉诊开方,接受法律咨询援助,逐步实现由动态巡回法律服务向相对固定法律服务援助模式转变,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与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精神高度契合,有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罗某交通事故案件就是该制度的一个缩影。
罗某魁圩乡坛马村人,前不久,退休在家父亲罗某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撞上临县一糖厂因故障停放在公路旁边运庶车辆,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村里及周边亲友都一致认为罗某华属无牌无证且自已自行撞上别人停放在路边车辆,不可能得到经济赔偿时,伤心绝望的罗某想起前不久村里宣传“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播通该村法律顾问韦尚则电话。韦尚则很热情的接待他,并积极调查取证,经查上述故障运庶车在路边停放时并没有作出明显标志,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立即帮当事人启动法律程序,两个月后他拿到了17万元赔偿款,村民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进村入户,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特派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服务把好法律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审查重大合同、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规范村规民约、指导调处重大民间纠纷等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法律服务,让大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就能及时妥善解决。
据统计,今年1到4月份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448人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34件,提供法律援助50件,帮助75个行政村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帮助审查修订合同152份,在构建和谐靖西、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