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5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柳州市鱼峰区住建局副局长 谭大成)
各位好,今天的阳光在线是由魏东为您主持了,那么此刻我们的三部热线电话5872200、5802910、5832111这三部热线电话已经为您开通了,当然了,您有想反映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微信平台GXFM910发送语音或者文字留言都可以。
那么在今天阳光在线一开始是三方通话的环节,有一位手机186尾号是0011来自柳州的周先生他向我们反映了这么一个情况,就说小区的公共区域违章搭建已经成了夜市了,所以谁的底盘你作主呢?
我们说到这位柳州的周先生,他说了是柳石路宝莲新都小区,物业用业主的公摊面积搭建了一些违章建筑,然后把它给出租,然后现在小区就成了夜市一条街,所以物业这个营业的资质也是不正规的,物业自建的煤气管道就在停车场的附近,管道安装也是很低,很不安全。在这个时候我们就来请进柳州的周先生,您好。
周先生:您好。
主持人:来说一下您反映的这个情况,目前说的这个小区已经成了夜市一条街了,具体来说是什么一个情况呢?
周先生:具体是一到晚上我们小区中间那条规划马路一到6点半就开始有人摆摊了,摆摊都摆到马路中间了,小孩来来往往,车辆又多,那里又有一个娱乐场所。
主持人:也是,因为刚到6点半的时候刚好是下班的高峰期。
周先生:一直搞到晚上的10点半、12点、1、2点才有人收摊。
主持人:有时候是到凌晨1、2点?
周先生:对。
主持人:那这个夜市热闹吗?去的人多吗?
周先生:热闹,比市中心还热闹,人满为患。
主持人:那就是划拳喝酒的一大堆。
周先生:划拳喝酒也有,卖东西的也有。
主持人:那目前来说这个夜市在环境卫生方面呢?
周先生:环境卫生晚上都有人来扫,第二天都有人,但是如果是夜宵摊的话那个油渍还在马路上面。
主持人:一个是噪音吵,一个是弄得整条街道是脏兮兮的对不对?
周先生:对,我也知道这个名称,这个夜市一条街整个柳州都有两个地方都做,好像是民生工程,但是我感觉既然是民生工程的话,为什么钱是由物业来收,收了这个钱又没有规范管理,摆摊是随便乱摆,又不规范。
主持人:而且他的摊租也不知道交给谁了。
周先生:对。
主持人:而且你也说物业自建的煤气管道就在停车场的附近,你们觉得很不安全。
周先生:对,很不安全,因为柳州之前有个煤气公司也跟我说过了,给我打个电话我反映这个问题,他说到时候叫人来处理,但是我看了十几二十天了还是没动静,那个管就离我们停车的地方大概是40、50公分高。
主持人:那么你说的这些情况向哪些部门反映过吗?
周先生:反映了好多部门,反正没人处理,不在他管辖范围之内,违章建筑这些反映了都没用。
主持人:那你比如说向哪些部门反映过?
周先生:向柳州那个综合执法的,综合执法像那个煤气管道就建议我去找燃气公司,燃气公司我找了,但是他给我的答复说来现场调查,但是我看到这个管道还是没有更改。
主持人:那你有没有跟摊主聊过这个事情?
周先生:摊主聊过了,摊主说给钱,每个月给钱他就可以来摆摊。
主持人:那他有没有说把这个钱是给哪些人呢?
周先生:物业,保安。
主持人:好的,那么你说的这个问题,另一方在线的是柳州市鱼峰区的住建局的副局长谭大成,谭副局长你好。
谭大成:主持人你好。
主持人:刚才是一位柳州的周先生所反映的这个情况,估计您也听到了,那好吧,咱们开门见山就直接说了,能不能给一个什么样的答复呢?
谭大成:好的,主持人、周先生你好,我们鱼峰住建这边前一段时间联合了执法局和中燃公司然后一起把周先生投诉的情况进行了一个详细的一个调查和处理,我介绍一下,他们这个小区的摊主收费的并不是物业公司,而是宏泰置业委托的一家叫柳州市阜城商贸有限公司他来负责小区的招商运营。周先生投诉的三个问题,第一个是关于物业公司在公摊面积上搭建违章建筑出租经营夜市,这个东西我们调查过,这个确实是属于违章建筑,目前我们的行政执法局已经进行了立案,已经下发了处罚通知书,然后接下来会按照法律程序,也要求阜城公司拆除,如果他不拆,我们政府部门会进来进行一个强行的拆除。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物业公司周先生他没有自治的问题,这个我们向自治管理部门柳州市住建委进行了了解和查证,小区物业是柳州市宏泰物业有限公司,它目前是三级的自治,不存在没有自治从事管理物业的行为这种问题。周先生反映的第三个问题是说物业公司自建的煤气管道存在一个安全隐患,我们向中燃公司这边进行了一个核实,煤气管道是由中燃公司负责规划、设计和安装的,目前这个工程只是建完了,还没有经过验收,中燃公司也初步采纳了我们这边提出的意见,就是他在验收之前肯定会把这个地方设置一个防撞装置,同时设计一个相应的标识,如果在这些装置没有做好之前,他是已经承诺了,会用水泥砖把这个有隐患的地面给围起来。这是关于燃气隐患的这个事情。以上三个问题看周先生这边了解清楚没有?
主持人:周先生,您对谭副局长这个回答满意吗?
周先生:这个问题第一物业有没有自治我们作为业主是没有权利去知道的。第二,像煤气管道建设的过程中物业是收我们业主的钱,对我们业主的人身和小区这一块的公共安全要着想,那没监督到位,那是物业的责任。
主持人:觉得这个问题是属于物业这一块的责任。
周先生:对,因为物业的我看那个工人差不多是在马路旁边找一个工人就随便回来做工了的,而且我前段时间我进出小区都发现业主和物业都发生冲突了。
主持人:那谭副局长您对周先生提出一个疑惑有什么样的一个解释呢?
谭大成:这个东西是这样一个来说,现在的物业公司是一个物业服务型的机构,并不是像以前单位管社区一样是一个管理机构,当然了很多物业公司确实在服务中间存在一些不足,这个我们承认,而且会加以督促,至于物业公司他对小区内部凡是涉及到安全隐患的地方,他有义务进行了解和上报,周先生这一点说得也没错,至于中燃公司这边我们会督促,严格按照燃气管道的相关一些安全进行一些规范,然后把这个东西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建设好来,没有符合规范之前,我们是不允许他进行草率的验收的。
主持人:除了这个煤气管道这个事,我们在前期准备资料的时候,就是周先生反映到的那个涉嫌违章的建筑是在他们那个小区的C区43号楼的东侧,是说目前是有三间板房的门面,然后就有车辆进出的时候,板房门面是有一个地下停车场是没有立柱支撑的,如果说那个载重的货车经过这个地方就可能会有塌陷的可能,那这样的话我就觉得相当的危险。
谭大成:这个事情是这样子的,小区的招商方阜城公司它是处于一个解决安全隐患的角度,但是他们选择了一种错误的方式,他选择建设一个违章板房来阻止大型车辆的进出,我们现在是责令和执法局一起把这个违章板房拆除,拆除之后我们建议管理方用其他的一些方式,比如像修建花圃,或者是加高绿化带的围栏,设置警示标志等等,或者是设水泥墩等其他方式来阻止其他车辆经过,这种方式是比较合理的。
主持人:听起来谭副局长给的方方面面想的都很周到很具体,就是不知道周先生您对谭副局长这个回答是不是够满意?
周先生:我觉得谭副局长能采取这种措施确实是为我们业主着想,但是我作为里面的租户,我个人觉得像谭副局长说设水泥墩,我觉得还不是很安全,因为你能防护到大车,那个车子的力度有多大,讲不清楚的,还有一个三轮车、电动车这些东西,时间长了煤气管道有一点腐蚀了,你车子在那通过也存在蛮大的安全隐患,我的意见就是说把这个管道移到偏僻的地方,直接到二楼去,最好不要离地面太近。
主持人:这个方法是可行吗?
谭大成:这个我们联系中燃公司,尽量作出一个切实可行、符合安全规范、各方都满意的方案,这个会在稍候的工作中间进行跟进。
主持人:反正就是周先生您听,谭副局长也给了一个时间表,时间表就是在稍候,反正也在逐步的跟进,这样想,凡是方案出来了肯定要有一个具体落实的过程,耐心的等一等行不行?
周先生:可以。
主持人:好,那么感谢两位的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