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陕西榆林第二医院一医生因制止患者插队,左眼球被打破裂;7日,昆明一医院急诊科值班护士被陌生男子砍成重伤……据统计,5月28日-6月7日短短十天,我国连发9起伤医事件。暴力伤医,没人是受益者;医患关系,如何改善?
10天连发9起伤医事件
[央视国际]第一时间:医师协会 10天连发9起伤医事件
6月5日,陕西省榆林市第二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刘医生因制止患者插队,左眼球被打破裂,两天后转至北京同仁医院继续治疗。目前,左眼仍无光感。
因制止插队 医生左眼球被打破裂
在同仁医院的眼科病房里,记者见到了被打伤的刘医生,他回忆到,5日上午,他在五官科门诊接诊,当时前来就诊的病人特别多,他要求每个患者按秩序排队。不一会,王某和其母亲走到他面前,谎称马上要参加高考,要求提前看病。由于遭到拒绝,孩子的母亲便将手上的病例甩到他的脸上,两人发生争执。随后,王某把拳头挥向了他的眼部。孩子的行为,深深刺痛了一位医生对于救死扶伤的荣誉感,更刺伤了一位行医者的决心。
患者死亡 家属追打值班医生
6月3日凌晨,河北保定容城县人民医院的监控画面显示,一个人正被另一个人追打,他们从一辆车后打到了车前,持续了较长时间。经记者了解,被打的人是该医院的内科主治医师靖大夫,这名医生身体多处受伤,记者找到了当时也参与抢救的内二科主任刘力锋,在刘主任提供的患者入院时的入院记录上,记者了解到患者83岁,初步诊断为肺炎、褥疮以及脑梗死后遗症。
据刘力锋医生介绍,患者是一个卧床20年的病人,他是以肺炎入院,入院第二天晚上出现呼吸衰竭,经积极抢救无效患者死亡。死亡以后,患者家属出现情绪激动与值班大夫发生一些冲突。
医院伤人事件 包括就医者6人受伤
6月3日下午,在德州市人民医院急诊抢救室和门诊区域发生伤人事件,2名医护人员和4名就医者受伤。目前,伤人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医院正在全力救治受伤人员。
值班护士被陌生男子砍成重伤
6月7日中午12时左右,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一名值班护士被一名陌生男子用菜刀砍成重伤。目前,受伤护士病情稳定。伤人男子已被当地公安局刑事拘留,但是拒不交代作案动机。
数说暴力伤医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伤医事件不断增多
根据医师协会调查统计,截止到2015年之前,全国的伤医事件在逐年增高。有73.3%的医生要求在《执业医师法》修改时加强对医师的权益保护。满屏的伤医事件并不是经媒体放大后产生的错觉,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
医疗暴力包括语言暴力和行为暴力。2014年中国医师协会的调研结果显示,59.8%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语言暴力,13.1%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仅有27.1%的医务人员从未遭遇过暴力事件。
医生认为媒体难辞其咎
媒体在医患关系中所起的作用一直是广大医务人员热议的话题。中国医师协会的调查中,有84.3%的医生认为媒体的负面报道造成了针对医务人员的暴力增多,75.5%认为是社会对医师的偏见,60.2%认为是患方对疗效不满意。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涉及医院的负面报道大量存在,其中部分报道对事实断章取义、对不了解的医疗事件妄下结论。而这部分报道恰好具有强大的吸睛作用,被广泛传播、不断发酵后,极易引起公众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甚至对医务人员暴力相向。这种不良的示范效应又经过媒体报道不断强化,结果造成恶性循环,暴力伤医事件不断发生。
多种原因导致暴力伤医
据统计,有73.3%的医生要求在《执业医师法》修改时,加强对医师的权益保护。而大家的共识是,伤医事件发生后,没有人是受益方,患者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医生不仅身体受伤害,尊严和自信也被打消。大部分伤医事件的发生只有短短几分钟,但反映的问题却远远不止于伤医事件本身。专家认为,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下,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而分级转诊制度不顺畅,导致病人纷纷涌向大医院,部分专科医生严重缺乏,医生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下,难免影响服务质量,和患者之间的矛盾也因此时有发生。
仅0.05%医患冲突是由医疗事故引发
调查显示,医患冲突的主要原因并非源于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而是源于患者对医疗效果不满意、不信任医生出具的治疗方案以及觉得医护人员态度不够好,仅有0.05%的医患冲突是由于医疗事故引发的,患者“不信任”、“不理解”等心理因素与医护人员小心戒备的心理形成了极不和谐的医患心理。
如何解决暴力伤医问题?
预防比应对更重要
对践踏法律的伤医辱医行为,无论任何惩处方式,都是在案发后的应对。专家表示,对于暴力伤医事件,预防远比应对更重要。专家认为,建立追责制度、医院建立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及医务人员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也尤为重要。
此外,医院是否应提升安保等级近几年在业内也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医院内应增加安检设备,为安保人员配备更多防暴器具。2013年,国家卫计委也曾经发文要求,为了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医院保安数量不得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20张病床必须配备1名保安。但也有专家认为,文明社会的安全需要的是法制的保护,而并非每个个体的武装。
对医疗暴力零容忍
对医疗暴力零容忍,不仅体现了对医务人员的尊重,更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法律的敬畏。2014年3月,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坚决依法打击暴力伤医违法犯罪。4月,国家五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规定对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各地加强警医联动,及时有力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出警果断,处置有力。2014年,公安机关破获涉医刑事案件1349起,刑事拘留1425人,移送审查起诉347人;查处涉医治安案件4599起;及时制止发生在医院的现行违法行为8342次。上海、陕西等多地制定了处置突发涉医案事件工作流程与细则,及时制止、处置多起伤医案件。2014年,发生在医院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同比下降10%,全国80%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1个部门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央综治办等对涉医案事件多发地方进行约谈。公安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点督办26件有影响的涉医案件,并对重点案件打击处理情况进行全国通报。
将纠纷消灭在萌芽中
在山东省立医院,一名脑瘤患者即将进行开颅手术。术前,神经外科主治医生与患者家属进行谈话,并引入了医患调解第三方见证。第三方见证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患方解释了术前准备、手术方案、意外风险等内容,全程录音录像。最后,医患双方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医院在高风险手术前引入第三方见证,不仅使医患沟通更加充分,而且有效降低了医疗纠纷。
2014年,我国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建立“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院内调解、人民调节、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呈现了“两升两降一延伸”的良好局面:人民调解比例提升、医患双方满意度提升、涉医案件下降、医疗纠纷数量下降、医疗风险分担覆盖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
各地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纠纷院内投诉处理。全国所有三级医院、80%以上二级医院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医疗投诉管理。2014年,全国医疗机构接受并妥善处理投诉10.8万余起,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处理医疗纠纷6.6万起,占医疗纠纷总量的57.4%,较2013年提升4.8%。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
国家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2014年,全国共有5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中二级以上医院6100余家;近6000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风险互助金。
调查显示,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医务人员对医疗秩序满意度都有所提升。各地患者及医务人员普遍反映医疗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医患关系日趋缓和。
用法治思维解决纠纷
“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曾是很多地方解决医患纠纷的“潜规则”。这种做法不仅牺牲了公平正义,而且助长了“医闹”行为。痛定思痛,各地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医患矛盾,使医疗纠纷处理走上法治轨道。
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成立于2008年,由人保财险等5家保险公司组成政策性医疗责任保险共同体,下设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负责医疗纠纷理赔事宜。此前,由于没有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医疗纠纷往往是院方和患者面对面,“针尖对麦芒”。2008年3月,《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颁布,各家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出现医疗纠纷时,1万元以内医院可自行协商处理,超过1万元的必须通过中心解决。2012年3月,《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实施,成为国内首个医疗纠纷处置地方性法规。这一条例不仅能帮助患者维权,而且有效遏制了“医闹”风气,被誉为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宁波解法”之所以成效明显,就在于实现了医患的有效沟通,维护了双方权益,既当患者的“老娘舅”,又做医生的“知心人”。
2009年1月,天津市在全国率先以省级政府令形式颁布《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成立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为确保医调委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天津创新性地实施了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市财政全额保障机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加入医疗责任保险,并推出了“10个工作日内将赔款划入患方账户”的服务承诺。目前,天津已成功调解2003件医疗纠纷,成功率达87.3%,协议赔偿额1.46亿元,占患方索赔额的19.2%。与此同时,医疗纠纷发生率较2009年下降了58%。2015年1月1日,《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医疗纠纷处置纳入法治轨道。【中国探索地方立法化解医患纠纷】
重建良好医患关系 医改是根本
医生和患者本来就不该是仇人,而是利益共同体,而在某些地方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很大程度上是“以药养医”等长期积累的产物。所以,重建良好的医患关系,最根本途径还要靠医改。但医改步入深水区后,遭遇的障碍也会更多,需要进一步解放医疗生产力。
针对医务人员的暴力行为,是全社会的公敌。我们既要依法打击犯罪,也要坚定推进医改,同时不断完善社会沟通和制度建设。医者仁心,患者信心,愿悲剧不再发生。
国外怎样避免暴力伤医
其实,不光是在我国,针对医护人员的暴力事件在很多国家都有发生,而各国也都在努力减少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
美国: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反暴力培训
曾经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2000年至2011年,全美医院共发生91起枪击事件,主要集中在急诊室,美国每周有8%~13%的急诊室护士受到病人或病人亲友的暴力袭击,施暴的原因有很多,其中药物上瘾者或者精神病患者最容易施暴,其他原因包括病人长时间等待、对医疗效果不满等。
2004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颁布了第一版《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就如何建立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避免和防范暴力侵入,提出了可操作的指标。如医疗场所必须安装报警钮,配备手持报警器等有效的报警系统;必须装备24小时监控系统;设置紧急员工避险房间,保证治疗区有备用出口;家具布置和治疗区陈设应避免妨碍员工脱困。医院须建立暴力记录的患者“限制访客”名单;建立一个发现有攻击性行为的问题患者记录本。
“指南”公布后,许多医院还建立了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机构“伦理委员会”,该机构会就如何治疗、何时停止治疗、采取何种恢复手段等,和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有效缓解患者方面的抵触情绪。
日本:设专人聆听患者苦恼
日本人看病大多采用预约制度,医院很少有人满为患的时候,在各医院的大楼里,经常能在布告栏上看到“患者服务至上委员会”的字样,这是医院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以及人文关怀而特设的一个部门,具体包括提供各种生活供需品、指派护工人员、接待投诉、聆听烦恼、收集患者意见等等。日本的医院还相当重视对患者隐私的保护,包括病床必须配帘子,学生见习需要征得患者同意等,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矛盾产生。
俄罗斯:法律保护细致周全
与许多国家解决医患纠纷时采取“调解优先”不同,俄罗斯采取“法律优先”。俄罗斯患者权益的法律保障在多部法律中都得到体现,如行政违法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刑法、民事和刑事诉讼法、医学司法鉴定法,另外还有一项贯穿多项法律的原则--维护公民健康。如果患方认定自己的健康或生命受到了医疗事故的侵害,他们便可向相关医院等提出索赔要求。另一方面,俄罗斯也利用法律保护保障医生,对医方造成的医疗事故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以色列:提高医护人员服务意识
在以色列,有调查发现近年来对医护人员的暴力袭击现象减少,从2008年的4000起下降到了2010年的2528起,但是言语辱骂的现象增加。去年,以色列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所掌握的4047宗暴力袭击医护人员的个案中,39%与医护人员的行为有关,29%与病人有关,16%与医院管理有关,此外,有10%的病人袭击医护人员事件是由病人等待治疗的时间过长导致的。调查还发现,急诊室护士遭受暴力袭击的可能性是内科护士的5.5倍。很多暴力事件都是从一开始的小冲突逐渐升级导致。调查还发现,医院方面有责任在管理上作出改善,包括避免医护人员人手不足、医院过分拥挤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暴力行为发生。
医患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共同的敌人是疾病。医患之间,合则两利,斗则两伤。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医者安心,患者放心,必将成为未来医疗新常态。
来源:央视网、人民日报、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