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处违章停车被扣车辆应该交纳停车费吗?

问答实录|来源:9102015-07-10 17:12:03|网络编辑:杨琪玉

(根据7月10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疏导大队中队长 周兴来)

137****5855南宁的这位李先生说自己在南宁市长冈路二里被拖车了,然后他去交警大队去学习,并且被扣了分,但是到了五象大道金盾停车场哪里去取车的时候,停车场方面要求收取每天20块钱的费用  ,那他这辆在那儿一共被扣停了9天的时间,这180块钱就要交出去了,李先生  还是很有一些法律意识的,他查询了相关资料就了解到,刚才我们提到的《行政强制法》第26条有明文规定的,是不该收取车主这样的车辆被扣期间的停车收费,因为那应该是由国家财政来买单的,具体说就应该是由当地的交警部门来出具相关的费用,所以我们李先生就非常费解,我们现在不是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吗?对我们违章的车主来说,执法一定要严,按照法律来进行各方面的处罚,那难道我们行政就不应该依法来进行?好,我们来连线一下李先生。

主持人:您好李先生。

李先生:您好。

主持人:您好,这个拖了车,然后被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李先生:大概是4月初,然后清明前一两天。

主持人:那个时间,然后停了9天的车,到那儿去,金盾停车场方面要你收180块钱,这是他们那儿这样一个要求吗?

李先生:没错。

主持人:不是交警方面通知你的?

李先生:不是。

主持人:那你看到身边有些朋友也是有类似的这样的遭遇?

李先生:对,没错。

主持人:后来怎么想去查了这个《行政强制法》的?

李先生:因为这个事情,我在被拖车之前我已经就大概了解过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了,然后是因为我自己违章了,我再去了解,再去详细的了解过,我再去交警大队学习处理完之后,我就问过交警大队的民警收不收这个停车费,然后他们给我的说法是这个停车他们只是把车子拖到停车场停放,然后这个停车场不是他们交警的停车场,然后停车场要不要收钱跟他们没关系。

主持人:没关系?

李先生:对,给这个说法给我。

主持人:但是我们知道现在金盾那儿停车,把扣发罚车辆停在那儿的话,应该是经过一定行政的手续他才取得这样的资格的。

李先生:对,没错。

主持人:那没关系这个说法我觉得站不住脚,你没有取得资格你怎么能够去停靠这些违章的被扣罚的车辆呢,这样我停到别人那儿去不行吗?

李先生:交警给我的说法是他们这个停车场属于社会停车场,就不是他们交警的停车场。

主持人:那既然是社会停车场,那我不停在那儿行不行。

李先生:这个交警拖了我的车,那只能是交警说了算。

主持人:我们现在说是事后化了,当然还要把这个政策和他们具体执行要弄清楚,所以现在为李先生,也是为所有有相同遭遇和将来肯定也会有相同遭遇的人来连线南宁事实上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疏导大队的中队长周兴来,周中队长您好。

周兴来:您好。

主持人:像停车  收费,我们知道像市场的经济都该是如此,但是被扣罚的车辆去停车收费,根据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是不应该收取车主的相关停车的费用的,那李先生为什么却没有能够在法律方面得到这样相关的这种处罚的方法呢?

周兴来:是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2012年1月1号实施的,里面26条规定是涉及到里面有一条,第三款是这么说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是在我们这个拖移车的过程中,因为是属于交通违法,交通违法的话,他妨碍交通了,我们交警只是把它拖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他不属于查封扣押的一个范围。

主持人:也就是说把李先生的车拖到金盾停车场这种行为不是查封扣押?

周兴来:对,他不是属于查封扣押,如果说他是发生交通事故了,我需要检验鉴定的,我需要扣押这个车进行鉴定,那这个就属于这个的范畴了,或者说他有其他重大的,或者是事故逃逸或者是其他的酒后驾驶这些,我们需要鉴定的,有关其他的需要扣押的这种情形,这种才是属于查封扣押的情形,因为他这个违法了,只是把它他拖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然后他可以凭他的有效证件,去我们交警支队核实之后,然后他就可以去领车了,是这样子的。

主持人:明白,我们要明白他原来这个违章的性质是什么对吧?

周兴来:对,第一这个违法行为  不是属于我们交警系统里面所说的查封扣押,也不属于《行政强制法》这里面的范畴了。

主持人:也就是说李先生当初违反我们交规其实是属于乱停车?还是违章停车?

周兴来:属于违法乱停车。

主持人:违法乱停车,然后我们就要拖离你这个不该停车的这个地方是吧?等于是转移到。

周兴来:因为妨碍交通了,我们就拖移到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了。

主持人:是这么一回事,那拖离这个地方,拖车费当然要交。

周兴来:现在拖车费是不存在收取拖车费的问题了。

主持人:也不收了,也只是说把你放到这个金盾停车场那儿去,就是一个可以停车的地方,当然就按照停车场该收的费用来收。

周兴来:对。

主持人:我这里想了解一下,为什么只拖到金盾停车场呢?

周兴来:金盾停车场,因为这个停车场是跟我们签有委托保管协议的。

主持人:也就是说你们之间还是有行政之间的关系的。

周兴来:就是说,因为我们把车拖到那里,如果中间产生什么纠纷的问题,或者是财务丢失的这些,我们都签有协议的,如果财务丢失或者是车辆刮花,这都是由他们这边来赔偿,一系列的这种东西都是签订有协议的。

主持人:但就是说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和金盾停车场之间是存在着一个合作的关系?

周兴来:对,这肯定存在的。

主持人:那如果说金盾停车场造成我们这些暂时放置在那儿的车辆一些损失,如果金盾停车场不负责任,我们交通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应该要担起这个责任呢?

周兴来:这个协议里面有规定,如果说在车辆保管的过程中产生丢失、损坏或者是其他的一些问题,都是由停车场他们来负责,有规定,如果他们不负责,我们就会按照协议要求,对他进行追究有关责任,或者是我们会责令要求他去把这些责任给处理好。

主持人:就是你们还是有这方面的一些义务要求他们把那些造成车主损失的方面赔偿。

周兴来:对,如果产生这些纠纷,我们在中间协调好,把这些事情也处理好,一般都是这么操作的。

主持人:对,我们弄明白关系,就对于将来处理一些事情就更加心知肚明一些。这次李先生,您的这个状况可能和查封扣押还不是一个性质,您当初是属于违章乱停车,然后是被拖移车辆了,所以这个是属于人家帮你保管,是在可以停车的地方帮您保管着,所以现在9天收了180块钱,您自己去了解当时您的交通违章是不是属于乱停车呢?

李先生:是,没错,这个是属于乱停车。

主持人:这个不属于查封扣押了。

李先生:可是我不同意交警这边的说法。

主持人:这个看法是什么?

李先生:他拖了我的车这个是属于强制性了吧?我要去学习,要去处理之后我才能提。

主持人:我想问您当时拖车的时候在车的附近吗?有没有及时到现场?

李先生:没有,我其实我是在楼上,想搬一点东西到车上面去,所以我就,因为他那个长冈二里的小路附近没有停车的地方,所以我就停在路边了,下来这个车就不见了。

主持人:也就是说您也还是不在车旁边,所以他就实施了拖走了这种行为,那您还是属于在不该停车的地方乱停车了。对,那这样的话一种行为违反交规之后,采取的处置的措施就是车主不在旁边,那我就把它拖走,这个他们的处置没有太大的问题啊。

李先生:对,这个是没有太大的问题。

主持人:所以你这个不算是查封和扣押,是把你乱停乱放的车辆把它拖移,这个还是有区别的,如果您违法犯罪了,你这两车违反,出交通事故了,你逃逸或者是这辆车是属于有犯罪嫌疑等等之类的,我要把你的这个车查下来,封住扣押作为证据等等之类的,停在那儿,而最后还是发现您和这个没关系,那么你可以取回车了,那么这些产生的费用就肯定是由我们交警部门来买单的,这是还是有区别的。

李先生:这个我觉得就算是查封扣押的。

主持人:那我想请一下咱们周中队长来界定一下查封扣押又是怎么样一个概念呢?

周兴来:查封一般是针对法院这一块查封,因为查封财产,查封什么车之类的,这些是对物体的状态进行封闭,不得动用或者是。

主持人:不经法院同意或者是被告方或者是。

周兴来:涉及到法院这一块,扣押的话就是涉及到很多行政机关,比如说这个物品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搜集证据、进行鉴定,涉及到我们交警这一块,比如说他这个车有可能违法犯罪嫌疑的,我们需要扣留下来,我们要去鉴定他这个车有没有这个情况,那我们要扣押,等我们鉴定结束了,或者鉴定完了之后,或者是处理完了之后,我们再还给当事人,这种才是属于扣押,据你刚才违法乱停这一块,只是妨碍了我们交通,那妨碍交通,我们要把妨碍交通违法行为给消除掉,我们只能把把它拖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只是把他这个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他这个领车的话,他还是可以经过我们交警部门核实你的身份,你当天就可以把他拿走。

主持人:不经过什么法院或者是其他的公检法机关。

周兴来:不用经过你的鉴定,不用经过你的什么手续。

主持人:这个区别还是蛮明显的李先生,属于你交通违章,交警部门一家就能够处理的,如果说处于查封扣押的话,那就公检法机关一起都要,最终认定了你可能才能把车或者是相关的这些被查封扣押的关于车的一切的零部件等等之类才能拿走,是这样一个区别,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之间的规定,不适用于我们这个由于违规停车拖移车辆这样一种行为,是目前我们得到的这样一个看法,所以我们可能对法律的解释,今天我不是学法的人,我也没有一个律师朋友在旁边给我这方面的一些指导,我们从周兴来中队长的介绍当中就是法律的适用范围要把它弄清楚,那李先生您这个情况就属于乱停车之后被拖移车辆然后产生的停放费用,可能就得车主自己来负担了,李先生明白吗,如果是还有什么的,我是建议大家都来讨论,特别是有很多学法的朋友一起来就这个问题来共同讨论,能让它更加明白一些,因为今天我们这么讲仅仅是咱们交警方对法律的理解,和我们被扣车辆车主对于法律的理解,这个更多时候可能我们还要一些专业人士给我们这方面的指导,好吗,今天我们先讨论到这儿,如果还有最新的情况,我们及时和李先生联系一下,谢谢周兴来中队长和我们的连线,两位再见。

拖移车辆是不是不属于查封扣押这样一个法律界定究竟是怎样的,其实我们现在都是半桶水,没有办法一时就说得很明白,咱们先听一听一些律师的看法。那么刚才直接的在网上进行了一些搜寻,其实从2012年1月1号实施了《行政强制法》第26条有明确规定,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很多人都有争议,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来承担,实际上现在难做的是两方面,一个行政机关承担得了吗?我们看一看过往的一些采访报道,我们新闻910也曾经关注过,实际上财政这一块的负担是比较大的,因为很多的查封扣押的车辆它不是一两天就能把事情解决的,尤其是查封车辆,它可能涉及到某些人他的债务问题,那这些打官司一打就一两年的时间,这种查封扣押的车辆就放在停车场可能一两年,那么生成的这些费用最终要由政府来买单,那这个费用就很大了,你看看刚才我们李先生停9天就180了,90天1800,再往下怎么办?我们这个就可以看出,在财政拨款这一块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痛下决心,既然是立了法了那就有法可依,目前还是逐步的在实行当中,我们从今年的6月16号了解到,南宁市的一些涉案车辆被暂扣的,那保管费用将由财政买单,这个现在已经逐步的实施,记住,这句话的原文是涉案车辆,以及是要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这样一些涉案车辆,它不是我们一般的交通违规行为,那么这样是由政府来买单他的保管费用,而停车场不再收取保管费用。不过就是刚才我讲到的,车主迟迟不来取车,停车场车满为患,该怎么办,有甚么对策,那这个的确是摆在我们相关行政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这是第一个我觉得对于这条法律法规,我们在执行过程当中,可操作性方面会遇到的一些瓶颈。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我们怎么去界定刚才提到的查封扣押,连线周兴来中队长的时候,他给出的这样一个概念,其实还是有一些模糊的,什么是查封什么是扣押呢,那我们违反了交通管理规定,被拖走的车辆这个属不属于扣押呢?但现在我们来讲到扣押这个程度似乎还不是那么严重,因为毕竟你经过了学习,被罚分了之后,你取出车辆来的话,交警一家说了就算了,如果是被扣押的,你要返还,那就是公安部门了,要公安部门来出面,甚至可能还要法院来出面你才能够解除扣押,这里头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所以怎么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当中的规定,目前我们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是从我们律师的角度来说,大部分律师还是比较倾向于我们的拖移车辆不属于查封扣押这样一种行为范围,如果您是在犯案了,打官司了之后,这个车辆被查封扣押的,那么就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第26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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