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前欠缴的通行费,为何由新车主承担?车主质疑高速收费管理存在问题

问答实录|来源:北部湾在线2015-08-26 16:27:58|网络编辑:张倩

(根据8月26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广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稽查科副科长 陈美政)

主持人:车辆过户前欠交的通行费为何由新车主来承担,车主置疑高速管理存在问题,广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回复听众。

180阳光在线8696这位吴司机是专门从事运输鲜活海鲜工作的,2015年的5月15号从广西凭祥市开往广州,在中午的12点25分左右就到达了南宁吴圩收费站,当时的收费员说吴司机的货有谎报绿色通道的嫌疑,达到了少交高速通行费这样一个记录,而这个记录是在2013年3月到2014年的10月份这样的共有5条不良记录,整个少交的通行费是525元,由于这一台货车是吴司机在2015年4月18号才从挂靠的钦州华安物流有限公司转签合同到吴司机的名下的,记好这个时间点,出记录的时间是2013年的3月到2014年的10月,而真正到吴司机名下的时间是2015年的4月18号,这是过去两三年前有这样的欠费记录,在转户之前就没有进行缴纳,因此吴司机就觉得让他去承担过去的这些高速通行费,他当然不答应了,但这个事到底找我们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还是找他挂靠的华安物流有限公司呢?这个我们待会且论。好,再来讲另外一件事情,当时司机车上的货物价值十几万的海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我们知道这种鲜活的货物是不能够耽搁的,所以我们的吴司机没办法,为了车上的货能安全到达,也是为了自己的良心,也是为了客户着想,他就只能是勉为其难的在稽查员的指导之下,写了一个“自述书”,违心的写下他利用假绿通道少缴高速公路通行费,实际上这是有点莫须有了,所以他希望能早点发车直奔目的地,所以在拦下两小时之后,他交了445元的以往欠下的所谓高速通行费之后离开,但是这位吴司机多了一个心眼,要求复印或者是拍下这张所谓的造假记录,可是稽查队员以集团规定不能这么做为由就拒绝他了,这下子各种疑惑就来了,我们的吴司机是为了先保住那车货,让得到的货主方或者是我们的发货方都不要有损失,这样他在当时做了一个委曲求全的这样一个动作,但是他现在的各种疑惑越想就越觉得奇怪了,首先他置疑这个高速,他几乎每个月都走20多趟,也是拉海鲜做相同的事情,但是经过渠黎收费站外面的海鲜档口卸货,因为这个档口距离收费站最多5分钟时间,那半个小时卸完货再上高速,这个行为是完全是有可能的,你怎么就个可能说我有这样那样的一些嫌疑呢?而半个小时之后,你上高速了,如果这高速如果一联网还不能查到这个事情吗?我们越讲这个事情可能大家在听得越糊涂,那我们先把它的支支脉脉先拨开,先直达主干部位,我们现在先讲一讲这几个可能让大家很费解的问题,也就是过往两三年前的违规记录,为什么没有查出来?为什么等我们新的司机开车了,才发现这个情况?还有就是吴圩收费站以什么为依据来判断你货车是谎报绿通这个行为?还有就是每次过收费站的时候都有收费员上车检查,拍照来留底的,为什么当时就没发现?我们现在连线一下我们的吴司机,吴司机您好。

吴司机:您好。

主持人:受委屈了,刚才那么多的事情您现在一个一个来给我们再把一些细节讲清楚,你的这辆车在过户到你这里,拿到之前,你有没有和华安物流有限公司了解一下车过往的一些违规记录?有吗?

吴司机:没有,一般我们买那个车的话,都是直接(看)有没有违章之类的,因为没有想到过之前那个货车他会有,第一次听说这个叫谎报绿通的。

主持人:谎报绿通这样一个记录,你没有去向华安物流有限公司了解过。

吴司机:对,他们肯定也不懂,因为这个只有在收费站的记录才有。

主持人:您等一下,您刚才这个信息很重要,华安物流也不知道这辆车谎报绿通的各种信息记录是吗?

吴司机:对啊,因为这个车以前是个人挂靠在那里而已,你经营的话华安是不清楚的,也不插手的,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跟他们没什么关系的。

主持人:华安物流这是钦州的一家公司,他们也不了解这辆车是否有假报或者是虚报什么绿通,没有缴费。

吴司机:对。

主持人:这个是我了解的第一个。

吴司机:整个这个车其实有这种记录的是2013年3月到2014年10月对吧,您是2015年4月才接手这个车的,如果说要真的有关系的话那也是八竿子打不着,好,再问另外一个,说这个吴圩收费站它判断你的车谎报绿通这么一个行为,那个时候你的车上还是搭载着海鲜货物吗?

吴司机:对,有的。

主持人:那你在上一个收费站的时候,你报的你这个是海鲜吗?

吴司机:在凭祥路收费站的时候我们是直接自动领卡的。

主持人:自动领卡,没人检查,也没有人要求你报车上的货物是什么?

吴司机:对,没有。

主持人:那现在还有一个要向您详细问到的,每次过收费站,因为你经常走这条路,对吧。

吴司机:经常走。

主持人:对,每次过收费站是不是都有收费员上车检查拍照留底?

吴司机:有,都会在上面拍照,然后或者是空车,因为我拉的车也不是少的,按照这种标准的话绝对是可以免费通行的。

主持人:好,既然是拍照有留底的话,那么前一个收费站他做的工作下一个收费站应该能够及时的了解到,您是这样认为的。

吴司机:对。

主持人:因为毕竟现在都是计算机联网了,计算机上的信息传递起码是超音速吧,我不说光速那也达不到,光纤可能才达得到,但起码是比声音快,但车是肯定是赶不上超音速的,要不然你就成飞机了。现在吴司机这个问题我们马上来连线广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的稽查科的副科长陈美政听听他们是怎么解释的,因为毕竟像吴司机这样的拉着各种鲜活货物往返广东广西之间的司机和车辆真的不少,那他们如果吴司机这儿出了一些问题,那么其他的司机身上会不会也出问题?来,我们来连线一下陈美政副科长,您好。

陈美政:您好。

主持人:您好,我们讲到这个事情其实蛮复杂的,但是我们希望我们的高速公路都能够为我们车主服务,也要为大家服务,所以要把这个事情问清楚一些。首先为什么我们吴司机的这辆车是2013、2014年的谎报绿通的记录,到了2015年的4月,我们吴司机接手了还要让他继续承担这样的一个谎报绿通所带来的相关的责任呢?

陈美政:因为每天通过收费站的一些辖区内,包括通过广西高速公路收费站,免费车辆数据是很大的,具体排查、筛选、核实和大量的时间,所以没有特定的时间一定要限制哪一天或者是排查完,这个是作为稽查来说时间是没有限定的,所以这个也并不是针对某一辆车,只是说作为例行的稽察检查进行排查,排查这个发现什么,比如说一些出口,根据出口的时间,还有我们的数据库里面的原始记录,如果发现这些不一致,或者是出现这些不一致的行为,那么他们就要对这些车辆进行核查,到底是什么问题,是不是因为绿通,他这个主要是绿通车,绿色通道的,是不是绿通车这个当时目录里面不是那个鲜活农产品目录范围内的或者是其他方面不符合免费的这种车,经过他们排查发现存在这个不符合免费范围的,就是以前拉的那些货物,存在不符合,那么按它的规定,那么都要缴费的,这个规定是这样的。

主持人:您这个规定我就听得很明白,但是我就更加觉得奇怪了,2013、2014年都已经有5条少缴绿通费的记录,我们工作人员愣是隔了两年之后才发现吗?

陈美政:这个它也没有具体界定什么时间,我刚才讲了,稽查作为稽查,获得稽查数据,并不是说每天我都要查。

主持人:是,肯定不可能每天查,但是也不可能隔了一两年还没有查到,那你们的办事效率在哪儿呢?

陈美政:这个事并不是说针对某一个。

主持人:不是针对某一个,我知道,假如这样的一种工作。

陈美政:例行稽查,并不是说例行稽查属于要是有原始数据的,那么都可以查,如果发现经过筛查核对出现什么,出现这些不一致的行为,对这些重点车辆才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如果存在不符合的,那么他就要按照这个规定补交通行费。

主持人:我们是有管理规定,也有查扣的记录,也有一些相关的一些信息,可是这些要补缴或者是要处罚的这种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两年,我们作为管理部门都没有发现,并且没有通知他们来交纳相关的罚单,您觉得这个是合理的吗?

陈美政:他这个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包括我们行业管理的,我们只是针对这个事实,它也没有明确时效性,两年过期或者是一年过期这么一种时效性。

主持人:不是,你想这一种是违规的行为了,我们对于这种违规的行为放任了两年的时间没有进行处理,这合理吗?

陈美政:他这个总的是前面没有发现,他也不懂得他什么时候违规。

主持人:对啊,没有发现这个职责不是在于我们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你们工作没有做到位吗?

陈美政:这个刚才讲了,这么大的数据量也不可能每一辆车都保证能够核查,一旦稽察发现这些问题,就是从发现了之后查找。

主持人:也就是说,如果10年前这样的违章的记录没有发现,我们到10年之后还可以去查它?

陈美政:这个我们作为行业管理,因为我们作为行业管理没有具体规定多少年有限或有效,如果说要走这个,可能要从司法角度,搞司法部门这个有没有效,你让人家缴费是不是有效证据,因为我们这种不是我们能够回答的,因为不是我们的范围,我们只是针对事实。

主持人:没有依据,没有规定,所以这些记录只要是有纪录在案,什么时候都可以进写查缴。

陈美政:对,只要你有这个原始数据,有纪录,他自己还有一条,第二条他当时也在自述书上面也签有字,据说他这个自述书是这样的,是这样写的。

主持人:我们了解自述书上面写了什么,这是因为我们吴司机当时车上拉着海鲜货物,如果再这么耽搁下去的话就臭了这些海鲜货物,所以他不得不赶紧先缴了这个高速公路所谓的要补缴的这些费用,然后说自己确实错了,赶紧放行,我可以把货拉到货主的这个所在的地方,所以他才做了这样的事情,我想这里头,首先我们两年前记录下来的谎报绿通的记录一直没有得到执行,就是处罚的执行,你们说是没有这样的管理规定,对,也没有发现,那为什么没有发现,那难道不是我们高速管理部门的这些工作当中效率的问题或者是你们的流程的问题了?我们只能这么想象了,总不能怨到我们的车主头上来吧?

陈美政:他不可能每辆车都筛查,但是发现了我们只是针对事实,一个是你存在这个事实,你欠缴通行费了,第二他自己当时也签有这个自述书,意思是说我承认当时我已经少交了通行费了,所以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3条那些漏缴、逃缴、少缴车辆通行费的,那么收费工作管理者有权拒绝你通行,并要求你补交进行缴纳车辆通行费,因此我们是依据这一条的收费管理条例,所以至于你刚才说的那些,如何走相关的法律程序,这个因为我们是作为我们这个行业,我们没有。

主持人:您讲得很清楚,我也很明白。

陈美政:走司法的程序,可以打官司或者是向律师,或者是向仲裁部门觉得你这个我不应该缴,那么应该走这一条。

主持人:不是我们觉得不应该缴,我们是在置疑我们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是一个已经明显的违章的记录,谎报绿通的记录,愣是在那里压了两年多三年的时间,第一没有问责车主,第二没有问责车主挂靠的钦州华安物流有限公司,然后到了现在我们吴司机是接了这个单转到他名下来开这个车,然后让我们后一位的来付出这个代价,当然我们吴司机因为不了解流程被迫写下了自述书,那没办法,那往下你不服的话就告他们,但是我们往前来讲,咱们是一个正风行风的节目,我们为什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为什么对一个已经谎报绿通的记录长达两年的时间没有发现,没有进行处罚,您说是没有管理规定或者是没有相关的这样一些其他的我们流程上的要求导致的,那好,那么我们就应该是向更高级的管理部门说要求我们在这方面做好啊。

陈美政:我刚才讲了,我们这个是什么时候发现,就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个事情进行稽查。

主持人:好的,这个你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陈美政:因为没有发现,刚才讲的,2013年的没有发现,有这样的事情。

主持人:他们不是没有发现,已经记录在案了,怎么会没有发现?

陈美政:没有记录在案也不可能每一辆车都查。

主持人: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人去偷了东西,并且有人抓到他记录在案了,但是我没有查这个人,这个人就可以不管不顾了?这个是违规的时候一种很奇怪的现象。

陈美政:有什么奇怪,意思说现在他当时没有发现,2013年当时已经过了。

主持人:记录在案的车辆,有车牌号码,有挂靠的公司,有司机的一查就可以查到司机的姓名,这个没有发现是你们的管理局的人少,没有去发现这个记录。

陈美政:这个是现场人员,因为管理局不管这些具体的,因为他们下面是企业的,我们只是行业管理。

主持人:对,行业管理管不到下面的现场人员是吧?

陈美政:现场的人员他是现在都是企业,企业有他企业的,我们只是从行业管理的角度,但是行业管理没有明确一定要对这些每天经过的车辆进行排查。

主持人:对,我现在就觉得这个很奇怪的,这个违规的情况我们作为行业监管的部门对于下面的企业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监管和监察是吧?

陈美政:不是监管监察,我们有监管监察,我讲的意思,对他没有发现,我们也不懂得有哪些车辆违法违规,但他现在已经发现这个问题,报到我们这里,意思就是通过阳光在线传到我们这里,我们才懂得这个事实,这个情况是2015年才发现的,那么是2013年的事情,所以就根据相关的来进行报查,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现场的情况,就把它全部调出来。

主持人:对,我们现在就把这个事实呈现给大家,基本情况是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监管的下面一个下属的企业,他们发现了一辆车有谎报绿通这样一个行为,并且记录在案了,然后我们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部门到了两年之后,我们才发现了这个记录,并且对这辆车现在的司机进行处罚。

陈美政:不是到了两年以后才发现,是如果他没有人报或者是没人投诉,我们也发现不了,他们也发现不了。

主持人:那也就是说这个企业他们没有向你们及时报告所谓的这些谎报绿通的信息,所以我们也不知道。

陈美政:我们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处理。

主持人:好,现在我就是把这个事情理清楚,就告诉大家,这里头是这样,总之中间是有一个断节的,那边在查着那边在记录着,然后我们这边不知道,那边有没有处罚我们也不知道,然后直到发现了,然后我们的高速公路的联网中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部门才对这个司机进行处罚。

陈美政:向社会也好,这个作为司机也好,首先你要遵守这些绿通管理政策。

主持人:对,我们吴司机是后来才接手这辆车的,他根本不知道这辆车前面有这么多此的违反绿通的,谎报绿通的一些记录,所以他也不可能主动的去找我们这个部门,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首先这个车原来的司机没有做好,另外钦州华安物流有限公司不了解,对这个车辆的管理可能不严,所以没有了解这辆车有这么多谎报绿通这样一种行为,所以这个我们分得很清楚的责任,我们也没有在这里跟我们的高速工作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去纠缠,我们只是觉得奇怪的是2013年3月就已经开始有的谎报绿通的记录,直到2015年才发现这样一个行为,才对他进行处罚,我们只是再去了解这个事情为什么是拖了这么久,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我们刚才吴司机也讲到了,他其实在这条路上是经常跑拉海鲜货物的,而且是都有收费员上车检查拍照留底的,那么在到达吴圩收费站之后,缴费通行,但是吴圩收费站就说这段时间他有这样那样的可能是一些违规的这种行为存在,之前的渠黎收费站应该是对这个事情有一个判断,为什么造成这样两个站之间的信息有这么大一个区别?

陈美政:这个情况,刚才讲了,每天通行特别是吴圩,现在南友路,现在绿通车的车辆很多,每天有超过一万,这条路的绿通车辆,农产品的绿通车辆,收费站要兼顾,首先要保证畅通,而且我们知道首先是保持畅通,保证畅通,那么对一些鲜活车的检查主要是以抽查为主,特别是在大高峰期的时候,如果你抓住每一辆车在那里慢慢查,那个时间全部耗在那里,那么后面堵车很长,那么对保畅这一块就造成很大压力,所以保证畅通是前提,所以在不同的收费站他抽查的车辆,他可能有一些是抽查,或者是有一些抽查的部位不一样,加上有些是晚上光线的问题,总的来说还有其他的工作量,太多太多的车,可能这方面有失误造成没有及时发现,或者是当时没有发现,这个情况是有,我们也要督促下面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但是总的来说以保畅通为主,这么多鲜活车也好,或者是其他的车也好,你都停在那里都不通或者是堵在那里,那么对社会、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相关的履行规定是不符合的,这个是要求前提是保畅通。

主持人:这个我明白,堵在那里谁都运不了货了,就是这样的意思。

陈美政:保畅通,但是检查刚才讲了,肯定是当时没有发现,也有拍照什么,没有拍到这个部位,或者是当时的保畅压力大,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没有及时发现,后面通过原来的原始数据或者是行驶记录,才发现这个车当时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刚才讲了,包括2013年都可以查得到,这个问题主要是后面发现了,发现了以后,最主要还是要通过司机核实,不能说收费员和现场的人员讲了。

主持人:现在我们的这位吴司机他当初被迫写下自述书,这个已经是铁证了,所以想改变是不太可能了的。

陈美政:根据你现场的,还加上当时的原始记录来判断,你自己又确实存在这个问题,那么你自己又承认,你又有数据,所以他当时这样判。

主持人:现在我们把刚才说过的又重复说了,陈科长,我现在只想问,也就是渠黎收费站到吴圩收费站之间这个信息要互通起来其实是蛮难的吧?

陈美政:车流量那么大,它可以互通,但是的话不可能每一辆车都查,数据量这么大,如果你有目的的要查这个车。

主持人:就是前一站渠黎收费站如果是有人上车检查说它是生鲜,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的,那么接着它到这个吴圩收费站这个信息就传不过来了。

陈美政:这个如果有目的的去查哪个车号可以查得到,但是你不可能每一辆车都怀疑他有什么问题。

主持人:我知道,如果已经查过的,那么到了下个收费站我们能及时了解到这个车已经查过车辆的情况吗?

陈美政:有目的去查可以查到,但是不可能每一辆车就去查。

主持人:是,我们吴司机就碰到在渠黎那儿是有人上车查了,然后到了吴圩这儿又说没有这个情况。

陈美政:他并不是说没有这个情况,他查可能是没有发现这个,但是到了另一个站,出口的时候,你在渠黎没发现,到我这里我发现了,就是刚才我们讲的。

主持人:也就是他到渠黎和吴圩之间他卸了货了,或者是做了什么货物的变更了。

陈美政:到这里才发现你是家装、混装或者是不是目录范围内的那种产品,总的来说还要通过司机来核实,如果你觉得我这个不是,那么你不能这样收我的钱,那么你可以把这个事情搞清楚以后你再签字,或者是你不签,如果你是因为运这种农产品造成的损失,你自己本身没有造假,没有搞假,也没有什么。

主持人:如果我不签,但实际上我们的高速公路又认定你是违规,那这样的话造成的。

陈美政:如果造成损失的话,那么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这个主要是哪一方没有依据或者是没有证据的。

主持人:这个往后再到法庭上去告了,损失我们司机先担着,但是对于一个弱小的司机来说担着这么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这么一个损失的话那么他往后的日子就会很艰难。

陈美政:以后你不要盲目去签字,只要你没有违规违反相关规定你就不要签这个字,你不要认可,也不要承认,那我可以进一步核实,如果因为这个造成多少多少损失,这个可以照价赔偿,可以找相关部门。

主持人:基本情况我们已经很明白了,陈科长,您刚才讲的已经很清楚,我们广西的听众也了解得很清楚,这是广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稽查科的副科长陈美政给我们这个问题的一个答复,总之就是吴司机您当初违心也好,或者是急着要赶路也罢,写下了这个自述书,这个是一个最铁的证据,就说明你违规了,至于你在其他方面的要求的话,那么现在我们只能告诉您往法庭上去告,至于为什么会有刚才说2013年的记录2015年才发现,我们也知道车多,人少,这些记录记录下来了,却没有能够及时的对相关的人员或者是车辆进行处罚,那现在到我们2015年发现了那么就马上进行处理,这是我们高速工作管理部门给我们一个答复,还有就是为什么上一个收费站已经通过了检查,到下一个收费站又被发现,然后又进行处罚,这原因就是我们每一个收费站都上去检查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话我们以当时的检查的得到的结果为准,这样的一个情况,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我们就先连线到这儿,吴司机,我给您的建议是下次如果您再遇到类似的情况的话,那你就坚决不签这个自述书,因为毕竟不是你干的事情,那往下可能要走法律的这条道路,但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自己要承担很多的心理压力和资金方面的压力,那另外我们也是当然恳求我们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我们的办事效率上能够快一些,发现了一些谎报绿通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违章的行为,能够及时处理,不要拖太久的时间,如果能够这样的话才能使还路于民,才能够更好的管好我们的道路,实际上也是为大家做好一个服务的工作,也是方便你们更好的对过往的车辆进行监管,这是今天我们先讨论的这样一个结果,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再就这个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谢谢陈科长,吴司机再见。

这当中孰是孰非我想不是经过今天的20分钟的讨论就能够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答案的,但是心里有杆称的人都可以掂量得出究竟哪边是重哪边是轻,哪个人说了有道理,哪个人受了委屈,诸如此类的,我们期盼着这一些强势的管理部门,因为你们有社会资源,有人力、物力、有财力,有网络,那么在管理上如果更严格一些,更精细一点,更多的为我们这些弱势的人多考虑考虑,岂不是避免很多争执和矛盾吗?如果说一切保畅通为主的话,那么就更应该加强我们这种科技力量的介入,然后解脱人力,但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不是这样呢?无论是2013年3月的记录一直拖,拖到了2015年5月才发现,并且进行补偿性的这种惩罚也罢,还有上一个收费站发现的信息不能够及时的传递到下一个收费站来了解,就这么短短的距离,彼此的信息不能够共享互通,还有就是我们的收费人员在现场对于这些违规的人员要他写自述书,要他缴纳这样那样的一些费用,这样的一种流程是否就能够保证畅通了呢?因为我们车上就拉着一车的鲜活产品,海鲜,你在那儿愣要他写自述书,要各种的管理,各种的罚单,那么这四个小时过去之后,有多少螃蟹要死掉,有多少虾要完蛋,这个很难去预估,一个小小的司机他能够承担这么多的经济损失吗?我们这些考虑都考虑到了吗?如果只考虑我们执法的方便,我们的工作人员能够省些心省些力的话,那么我们这个工作怎么样去为老百姓来服务,这些问题我就先放在这儿,我也没有答案,如果您有答案的话可以告诉我们,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是GXFM910,GXFM910,欢迎您在上面语音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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