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

背景资料|来源:南宁马拉松官方网站2015-09-18 17:02:00|网络编辑:夏汝

(一)创最好成绩奖:

1、半程马拉松:创超南宁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最好成绩者奖给:男子10000元人民币(含税),女子6000元人民币(含税)。

2、10公里跑:创超南宁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10公里跑最好成绩者奖给:男子3000元人民币(含税),女子1500元人民币(含税)。

(二)名次奖:

1、国际半程马拉松:

(1)男、女前3名发奖杯一座,第1至第6名运动员分别发给奖金人民币(含税)、奖章一枚、证书。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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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民半程马拉松:

此项仅限于广西市民(以居民身份证住址或居住证住址为准),如获得名次的运动员,不符合该组资格,组委会不予发放奖金。

(1)男、女前3名发奖杯一座,第1至第30名运动员分别发给奖金人民币(含税)、奖章一枚(只颁发前六名)、证书。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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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公里跑:

(1)男、女前3名发奖杯一座,第1至第30名运动员分别发给奖金人民币(含税)、奖章一枚、证书。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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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迷你马拉松和老年人健身走不设奖金,发参赛证书。

(四)奖金发放

1、按照中国田径协会的有关规定,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不在现场发放。

2、国际半程马拉松获奖运动员待兴奋剂检测结果公布后,如无疑义再发放奖金。

3、市民半程马拉松和10公里跑获奖运动员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后,如无疑义再发放奖金。

4、上述所有奖金按照中国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5、获奖选手向组委会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便奖金发放。领奖有效期为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后30天内,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五) 优秀组织奖:

1、在关门时间内完成半程马拉松的男、女运动员人数合计达到300人的团体,获得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奖杯一座,奖励2000元人民币。

2、在关门时间内完成10公里跑的男、女运动员人数合计达到400人的团体,获得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奖杯一座,奖励1500元人民币。

3、在关门时间内完成迷你马拉松的男、女运动员人数合计达到300人的团体,获得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奖杯一座,奖励1000元人民币。

4、优秀组织奖领取办法:待竞赛部做出完赛人数统计后,通知各参赛队伍,各参赛队领队凭个人身份证,到市体育局财务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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