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半年多 为何小区业委会依然没能成立?

问答实录|来源:新闻9102015-11-02 19:08:00|网络编辑:杨琪玉

(根据11月2日《阳光在线》录音整理,节目连线答复人:南宁市机动车排南宁市江南区房屋管理所副所长 梁燕)

最近来于是于南宁市的江南区的凌先生向我们新闻910反映说今年2月的时候他所在的金湾花城小区的业主向江南区的政府递交了成立小区业委会的申请,得到了政府的批准,要求福建园原街道办协助他们成立业委会,到目前为止半年多时间了,福建园街道办以没有人力,没有时间为由,就没有开展相应的工作,小区业委会成立的事情就一直搁置到现在,此刻我们已经连线到了凌先生来听一听他怎么说,凌先生您好。

凌先生:主持人好。

主持人:我刚才大概的简要介绍了一下您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具体情况怎么样您可以展开来和我们说一说,特别是为什么我们觉得成立业委会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怎么就这么难推进呢?想了解一下你们经历的过程。

凌先生:我们经历的过程就很困难了,其实我们金湾花城已经是十多年的小区,我们从十多年前就提出申办业委会的申请,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是没有能够成立小区业委会,而我们最近的一次成立业委会的申请是我们去年底提交了,去年年底就向江南区房管所提交了金湾花城成立业委会的申请,而房管所在今年的1月20号,江南区的住建局就给福建园街道办,就是我们金湾花城社区主管的街道办,就发了一个指导金湾花城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函,就要求我们街道办按照流程制度来履行职责,按照管理法规定我们街道办在接到房管所的发函之后20个工作日内要组织召开我们的筹委会的报名还有业主大会的指导流程,然后我们整整等了9个月,街道办的各种工作人员都以不熟悉业委会指导业务为由,种种理由来推托。

主持人:说不熟悉建立业委会需要配合他们做的流程他们都不知道 ?

凌先生:对,他就要我们去找回房管所,把我们踢回了房管所,那我们业主代表又跑到房管所,房管所的答复就是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给业委会发文做抉择,你们应该去找街道办,而我们是没有直接跟业主对接的流程的,我们只能跟街道办对接。

主持人:这是房管所方面的回应?

凌先生:对,又把我们踢回了街道办,街道办的答复是我需要时间来学习文件,我要学习业委会指导流程的文件,这样一来我们说学多久呢,总得有一个时间吧,那街道办说你们也趁这个时间学习相应的业委会成立流程的文件,又给了我们一些计委会的相应文件。

主持人:如果您说的这些都属实的话让我觉得特别纳闷,作为具体的参与允许办理业委会整个流程的街道办它应该非常熟悉,否则他干嘛要做他的职责呢,他的职责在哪里呢?

凌先生:这个就是我们感到非常困惑的地方,就是政府街道办的相关对接这个事情的工作人员对这个业务流程是非常不熟悉的。

主持人:他是具体的相关工作人员,然后说这个具体的流程我们要再了解一下,你们也再学习一下?这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了。

凌先生:后来学习拖几个月的理由又说因为街道办必须指导金湾花城的金湾花社区有一个对接的社区工作人员来指导成立业委会,社区又以没有人熟悉这个业务为由又拖了我们几个月,这几个月就是来来回回这边不熟悉,一直拖着我们业委会的审批流程,一直到今年的9月份,就是上个月,终于找到了相应的社区对接人员以及街道办也同意来指导了,然后和房管所的人也同意来指导了,发出了一个业委会筹备组的一个报名通知,然后至少要6位业主来报名参与筹委会的筹委工作,那么对于报名的资格我们又遭到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主持人:其实刚才你说到你们这个是一个老的小区,我相信入住率是不是达到50%,包括物业交付满两年,入住率达到多少,这些条件应该基本上都符合吧?

凌先生:对,完全符合。

主持人:为什么还说你们不符合条件?当时有关方面怎么回应呢?

凌先生:我们难是难在指导衬里业委会的工作人员对指导是非常不利的,我们甚至理解为指导就是设卡,或者是给业主成立业委会设立种种的不便利,比如我们在报名筹委会的时候,社区给了一个条件,就是公示上有一个条件,必须是遵纪守法的业委会,高中以上学历是本小区的业主等等,而且每一位报名人有10年业主推荐,这个也是硬性条件,那么在这几点上,在距离我们报名截止不到5个小时的时候,我们主动去社区询问报名的情况,社区当前形势才口头通知,你们报名人里面有很多人不合格,达不到6个人,那么如果是指导工作,指导我们成立业委会的话,这些工作可以提前通知我们,我们的报名人员会根据相应的条件来做准备,而不是在截至报名时间才通知我们不合格,这样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再去补充我们的报名人数,那么我们觉得指导不是这样指导的,这样的指导纯粹就是为难。

主持人:就是很多事情我们也愿意按照法律程序来走,可是这些过程要让我们提前参与的民众知道,大家做好充分的准备大家才能够依法做事。

凌先生:对,我们社区的指导小组一定要起到一个真正的指导作用,而不是感觉处处在为难。

主持人:反而起到了一种掣肘的作用对吧?

凌先生:对。结果我们等了10年,最近又等了9个月的业委会,在我们正式筹委会召开的时候5分钟就宣布结束,就是你们报名的资格审查不过关,从头再来。就是我们辛苦了整整9个月,结果等来了一次筹委会5分钟就结束了,就是你们重新开始,从寻找20%的业主同意申请业委会的这个流程开始,从第一步开始,那也就是说我们忙了9个月以后又得重新挨家挨户的找业主签名,又得重新申报申请。我觉得这样一个流程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主持人:听起来就感觉特别泄气,而且整个过程有非常多的让人感觉到遗憾,而且是不合理不理解的地方,最后还是想问一下凌先生,你们那么急切的想成立这个业委会是处于什么考虑呢?

凌先生:其实最大的问题还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满意,物业在与业主沟通的时候,在物业提供业主服务的这几年来存在越来越多的问题,爆发出很多比如说收费的不停的增长,各种停车费一年之内涨了三次,并没有跟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也就是物业对于自己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可以任意的进行自己的行为,而没有一个跟业主沟通的渠道,物业也说我跟你们谁沟通?你们没有业务业委会啊。

主持人:人家说这句话其实让你们个感觉也哑口无言,我们没有代表业主权益的业委会出现,那我怎么样有一个跟你对话的权利呢,我怎么样维护自身权益是吧?

凌先生:对,这也是物业的一个答复,那我们就开始寻求成立业委会,因为业委会和业主也形成一个沟通的桥梁。

主持人:对,也是一个法律地位的,有法定条件的,有一个博弈能力的一个主体是把?

凌先生:对,我们业委会能够把业主的意见充分的表达给物业,对物业的管理要求,我们要提出安保要求,我们要提出业主的意见,以及相当于业主是被服务者,我们要提出我们的需求、诉求,物业再根据你现有的情况来满足,来协商业主的要求。

主持人:所以你们小区的大多数居民还是很成立业委会的,大家的意见非常强烈是吧?

凌先生:非常强烈。

主持人:好的,那就凌先生反映的这么一个问题,此刻我们已经连线到了南宁市江南区房屋管理所副所长梁燕,梁副所长您好。

梁燕:您好

主持人:刚才您也听了至少有一部分了,来自于我们南宁市江南区的金湾花城业主凌先生,他们这个小区是一个老小区了,想成立业委会,有多年的时间,但是从去年开始,就想积极申请业委会,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申请下来,刚才给我们讲整个在业委会申请过程当中,他们遭遇的各种各样的挫折,甚至是困难和刁难,甚至成立不了,他们觉得他们其实很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刚才我也问到了,最后问的是他们有强烈的意见,大多数人想成立这个业委会,为什么还是这么困难,究竟卡在哪里,让这个强烈的意愿就打折了呢?

梁燕:首先在小区去年申请之前,我们是没有接到任何小区的申请的,因为根据从国家物权法也好,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也好,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也好,南宁物业管理办法也好,申请成立业委会首先是由业主主动申请,我们指导部门才能够介入参与他们,因为参与指导的程序,我先解释一下。第二个是我们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是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的,而且面对的是广大的小区业主,而不单单是某些小区业主,这个我们也要解释清楚一下。第三个我听到刚才业主说了一下,他们那个报名的时候是卡,其实我们在收到他们的申请书之后,我们也核实了小区的情况,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给街道办发了函,通知他们对小区进行正式指导,街道办在正式指导之前也跟他们的申请的业主联系人也给了他们一套关于成立业委会的相关材料,比如说报名,比如说流程,比如说时间都给他们的,然后才发文给小区进行筹备组的报名。报名通知上面也写了报名条件,一个是必须是小区业主高中以上文凭,然后第二个是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履行业主义务,第三是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第四是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第五是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组织  能力,第六并没有在本物业辖区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下属的企业任职第七点是由本小区10名以上的业主进行联名推荐,这些报名条件我们也是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上面的报名条件制定的,我们也没有超过上面的规定,一个是报名的时间上面,我们的报名通知上面也写得很清楚,9月中旬20几号这样子开始报名,如果在报名时间内人数不够的可以延长,当时是延长了三天给他们,报完名结束,到9月29号报名结束以后,总共6个业主报了名,然后报名通知上面也写清楚了,报名结束之后,在10月9日上午9点到我们的金沙湾社区进行一个筹备组的确定会,当时也要求必须在参加这次会议的人,报名人员必须要参加,如果到时不参加的话,就视为放弃,因为我们这个视为放弃的这个规定也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来通知的,所以说当时我们就是通知上面的流程时间都写得  很清楚在上面的,当时9号上午,我们到社区开会的时候,因为从9月29号报名结束到10月9号这段时间我们要核实一个业主有没有违法违纪,第二个有没有把相关的费用给交清楚,有没有完全履行业主义务,当天参加会议的筹备组报名的业主只有5个人,有一个人因为出差没有到场,按照通知的规定,我们就是说既然没有到场就视为放弃,等于就只有5个人到场了,其中剩下5个人里面,其中有一个是因为生了二胎,当时没有去计生局进行相关的处理,就是他没有提供二孩的相关的手续,所以我们当时也认为说是属于违法违纪的行为,还有两个业主是没有交清楚物业管理费,总共是有3个业主是没有达到我们的报名条件的。

主持人:我们的报名条件现在按照我们广西这边的决定小区业委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一般要达到多少?

梁燕:是7-15名的单数,其中筹备组的成员由城区住建局代表一名,街道办事处代表一名,社区代表一名,开发商代表一名,剩下的全是业主,然后业主的人数要占到筹备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主持人:这听起来其实还是有一个明确的分配和安排考虑的,现在我们具体到凌先生反映的金湾花城小区业委会他们现在很难成立或者是不到位的原因就是符合条件的相应的候选人不管是数量上还是到内容上还是不符合我们的标准,主要是这一块吗?还有没有其他的?

梁燕:目前是这样子,其实如果说其他符合条件的业主来报名我们都欢迎的,我们没有说卡怎么样,只要是你符合条件来报名我们都欢迎的。

主持人:凌先生在线吗?您刚才跟我一起应该也是听到的,我们南宁市江南区房屋管理所副所长梁燕副所长做了一个比较耐心的解释,我听到其中很多内容和流程应该是有法可依的,他们也提出了一些操作过程当中发现的我们金湾花城小区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可能需要完善和加强的地方,听到之后您有什么想说的?

凌先生:我刚才也全部听了梁所长的解释,我想强调,国家的法律法规关于物权法和业委会成立的流程的法规条款是没有问题的,就是很清晰,我们也很清楚,关键不是这些流程的问题,而是我们相关的职能部门的指导工作上,我是这么理解的,其实关于我们业委会报名的问题这个完全可以在指导过程中,我们早就应该给我们的报名的成员指导出来,而不是最后一刻才宣布你不合格。

主持人:缺少一些提前量的过程是吧?

凌先生:对,这些在指导工作中就可以完全避免,完全可以沟通清楚,而不是最后一刻才宣布你不合格,而且提前不跟我们说,那这个指导是怎么叫指导呢?

主持人:梁副所长,刚才凌先生所说的意思是我们按照法定的流程来走他们是认同的,是支持的,也愿意去配合,可是这个过程,因为老百姓他不是专家,他不太了解具体过程怎么做,我们有没有一些工作的提前量的过程,提前介入,帮助和指导他们去做一些相应的准备,而不是说他觉得等到现在了,我们忙活了一大通,你告诉我这样那样不行,我又得从头再来,浪费了大家的时间,  可能觉得我们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包括帮助他们去成立业委会的效率上可能有待改进,您觉得呢?

梁燕:是这样子的,其实刚才凌先生说的这个他可能有所误会,因为当时的小区报名联系人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杨先生,但是那个先生因为他自己本身的条件没有达到那个报名的要求,所以他当时是没有报名,但是从提交申请到我们街道办发文指导的过程,其实街道办也都有一直跟他联系,也都把这些成立的条件和要求、流程、时间等等的材料都交由给他,也并且他也在小区的业主群里面有过宣传的,但是至于为什么报名的这些筹备组人员里面有不清楚情况的我们这边,因为我们也不可能每个人都去上门指导的,可能中间也有工作上的脱节。

主持人:您觉得该做的我们事先也通知了,可能通知我们小区业委会方面的,想成立业委会方面的牵头人他可能没有把具体的情况和我们更多的想参与组建业委会的所有的人都告知,所以造成的一定的脱节是吗?

梁燕:对。

主持人:凌先生了解这个情况吗?

凌先生:这个我是不认同的,我是从头到尾的一个经历人,刚才梁所长的说法我认为与事实不相符。我认为政府相应的指导工作发文件,文件所讲来的东西都是没问题的,流程法规没清楚,比如说遵纪守法这一条怎么理解呢?就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最后5个小时才告诉我们生二胎也是属于遵纪守法当中的一条,那就有三位业主马上就达不到标准的。

主持人:这些具体的情况纸面上的标准他可能写得比较清楚,但是怎么样认同和界定需要有一个具体的沟通是吧?这一块我觉得有关方面需要对我们业委会方面想筹备的业主有一些指导,同时我们业主自身有没有一些沟通询问的这样一个过程呢?你们有没有主动去问过吗?

凌先生:非常主动去问,我们每天都去社区去询问相关的法规,比如说我们已经报名了3、4天了,我们合不合格你们初审过了没有,如果你认为不合格我们马上寻找合格的人员来补充,这个是每天都在进行的,我们为什么最后一天被告知,比如说生二胎这条不合格呢?那是最后5个小时我们去询问以后对方才答复的,就是我们不去询问根本不会告诉你。对吧,这个是指导工作上完全是做得不到位的。

主持人:梁副所长,刚才其实凌先生说的意思是我们按照法律法规流程在走的,我们也在遵循这样一个过程,你们也做了自己要做的一些事情,但是在这个和群众具体接触的过程中大家还是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觉得我们可以再有一些主动作为的空间,您觉得呢?

梁燕:这个关于他问到社区这边的话,因为我是属于城区住建局的,住建局是街道办是两个平级的部门,然后社区是归街道办这边管辖的,至于他们的工作还有具体面对业主的时候说了什么事情,我们这边也不是能够时时的掌握的。

主持人:不是了解相关的具体情况是吧

梁燕:对,至于怎么答复怎么说的我们这边也不是很清楚。

主持人:不过我也相信凌先生说的这些情况应该说或多或少还是存在很多细节上有待改进的地方,否则大家既然有那么多的诚意,又那么热切的想成立这个业委会,不可能自己给自己拆台的,每个过程肯定是希望能够配合好,把它尽力能够完成,并且一次性通过的,但是现在没有通过,大家客观上又得从头再来,这个细节上不管是我们房管所方面还是我们能够具体接触到成立业委会的街道办方面,大家可能都需要有一些更多的沟通配合,帮助我们想成立业委会的业主完成他们的一些法定的权益,可能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有一些更多的细节给大家明确更多的指导,这样把我们共同想做的事情做好,您觉得呢?

梁燕:对,这个我们也吸取经验教训。

主持人:对于凌先生来说,您和您所在小区的业委会的成员,想组建的过程当中,这回确实又得重来一遍了,对于您这个过程我也表示挺遗憾的,的确是希望我们有关方面能够有详细化的指导和沟通,帮助大家能够把这件我们都想做的,其实对大家都有好处的构建和谐社区的这个事情能够真正的提上日程,提高效率,做应该做的事是吧。

凌先生:对,我们金湾花城业委会新一轮的申请我们想在本周重新开始提交,因为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20%以上的业主签名,我们会在本周也向我们梁所长重新提交申请,我们希望这一次新的一轮业委会成立的申请能够高效合法的完成,完成广大业主的心愿。

主持人:对,这一轮过程我们也是希望梁所长包括街道办的所有职能部门的人员能够帮助我们业委会能够提高他们整个的办理的过程,对于应该指导的,应该提前知道的东西应该更多的细化的让他们认知,这样可能更有助于我们把这个事推进。

梁燕:好的,我们会尽快,如果是符合条件的话我们会尽快进行指导的。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梁副所长以及来自于江南区的凌先生。这成立小区业委会的事情大家都应该了解重要性,比如说业委会成立之后可以和物业公司方面形成一个比较有效的制约的关系,既能够保证业主的利益,还能够促进物业水平的提高,这是多赢的一个事情,包括我们相应辖区的职能部门来说也更有助于我们做和谐社区的管理,这都是好事,特别现在物业市场化,小区停车难问题凸显的时候,业委会的作用甚至是胜过很多社区工作者的口舌和奔忙,这本身也是化解基层矛盾非常有效的高效的方式,所以成立业委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刚才就通过金湾花城小区业主凌先生的一个反映,这么一个多赢的事情,成立的过程当中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大家好像都在按照流程走,可是具体的细节怎么办,最后那一刻整个过程又得从头再来,因为你不符合条件,最后可能还是我们相应的职能部门在帮助业主办理一些业务过程当中不能仅仅是从纸面到纸面,从流程到流程,有一些更多细化的指导沟通特别重要,而且现在我们也提倡简政放权,更好的提升我们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这些东西该怎么落实和体现呢?就在每一个具体的细节当中,希望在细节服务上,我们相应的职能部门能够进一步的更上一层楼,帮助我们社区的业委会也好,或者是其他的公共服务设施也好,真正的走向高效服务于民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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