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彝寨 彝族同胞乐融融

民族与法|来源:广西普法网2015-11-12 17:03:00|网络编辑:周玲

“为什么有的人犯了罪却没有去坐牢呢?”、“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具体是做哪些工作?”、“社区矫正是指将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四累犯罪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在那坡县城厢镇达腊村彝寨村部,社区矫正干警一边和彝族村民拉家常,一边普及社区矫正方面相关知识。一位彝族村民说:“以前我们看见村里有人被公安抓走了,怎么又放回来了,看见都有点怕,现在司法干警进村来给我们讲社区矫正法规,真是太好了,我们不用担心了,还应该关心帮助他。” 

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知识,增强全面知法守法意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特别是边远山区少数民族村民,由于文化水平不高,缺乏法律知识,容易发生违法犯罪。因此,加强对少数民族社区矫正宣传显得尤为重要。  

那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干警不定期到彝族村寨向村干部、群众积极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深受彝族同胞的喜爱,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覃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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