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三县友好” 促边界团结和谐

边关与法|来源:广西普法网2015-11-25 18:53:00|网络编辑:孟宪静

瓢里镇位于龙胜县的西部,距离县城23公里,东与江底乡相连,南与泗水乡接壤,东连龙胜镇,西与三江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接壤,南接三门镇,北与乐江毗邻,全镇总面积208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和一个居民委,有148个村民小组,3428户约14200多人口,辖区居住着壮、侗、汉、苗、瑶等民族,国道321穿境而过,由于交通比较发达,水电、森林资源丰富,给素有“小上海”之称的工业重镇带来极大的便利。多年来,瓢里镇本着“有事依法办,有话和气说,领导多握手,群众不动手”的原则,相互帮村,珍惜邻里感情,紧紧抓住影响边界地区稳定和治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水源保护、山林土地权属边界争执中没有发生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现在“桂三”高速公路建设的高潮期,整个工期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瓢里政府在对征地、拆迁这块下大力气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省际边界的社会和谐稳定,为省际边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奠定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统一认识,建立健全领导联谊建章机制

瓢里镇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在“三县友好、亲情边界”建设方面下功夫,通过与其毗邻的两县架接友谊之桥,促进政府、村委、群众交流,实现共同致富、边界团结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同时,高度重视边界稳定工作,认真调查分析边界矛盾突出的原因,研究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对策。一是坚持双方领导走访联谊制度。涉边领导坚持做到“敏感时期重点走访,重大隐患专程走访,调处纠纷及时走访,经常交流经常走访”,通过走访互通信息,密切联系,解决涉及边界事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瓢里镇领导干部经常到边界的各村进行走访座谈,通过春节团拜会、年轻干部交流会、建立省际联合党支部和人民调解协作机制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强化政府间合作,增进双方友谊,共同维护边界团结。实时掌握了解群众情况,将预防和化解边界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与接壤的县份建立了边界睦邻友好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边界乡(村)的睦邻友好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提出工作建议。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制度,强化创建和谐平安边界工作措施

两省三县相邻的村、屯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有可能引发省际边界纠纷的事件要重点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潜在不稳定因素随时上报乡镇领导和县调处办,并指定专门人员跟踪有关事件的发展;对省际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类型,及时向三边的县调处办汇报,再由县调处办联系林业、国土等部门进行沟通,通报有关纠纷排查情况和类型,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做到预防到位。同时,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维护稳定,共同繁荣”的原则,打破地方主义,与外省相邻的乡镇司法所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用法律、政策、道德调解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很好的维护了边民群众睦邻友好、团结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

一是实行领导包片制,分别负责边界村矛盾纠纷的调处。包片镇领导定期到司法所和边界村调委会调查了解情况,协调镇各部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及时组织有关调解员做好各种有可能引发重大边界矛盾的纠纷,积极控制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发展;二是实行镇、村调解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度。规定由镇调解员每人包1个边界村,负责业务指导和解答疑难问题,调处跨省的重大矛盾纠纷;村调解员分别每人包1个边界生产小组,负责掌握边界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反馈,再由镇领导组织镇、村调解小组调解员开展与外省接壤村矛盾纠纷的调处。

建立省际边界相邻人民调解工作联防协议

建立省际边界相邻联防协议和人民调解工作联防机制,确保省界相邻地区的人民群众团结友好,社会和谐稳定。协议包括:一是建立矛盾纠纷信息通报机制。掌握涉界纠纷信息的一方,在做好当事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将纠纷信息向对方乡司法所通报,接到通报的乡司法所应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二是实行纠纷“零”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向相邻乡司法所通报一次矛盾纠纷情况;三是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各方司法所加强省界边界地区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为依法化解边界地区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注重开展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边界地区纠纷的情况排查工作,确保各种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了、调解得好;四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一次相邻乡联席会议,交流、探讨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成因、种类、化解对策及建议等;五是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对边界地区发生的各种重大矛盾纠纷由相邻的县调处办统一协调,组织纠纷当事人所在地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国土所、林技站共同参与联合调处,调处纠纷做到公正公平、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共同构建和谐的新边界。

矛盾纠纷调解重心下移到边界村、屯

按照司法部“五有”(有调解庭室、有标示牌、有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有调解统计台帐)、“六统一”(统一名称、衔牌、印章、调解庭徽、调解员徽章、调解文书格式)标准抓好边界村调委会建设,2010年瓢里镇司法所顺利通过了“五好”司法所验收,为边界村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积极发挥村级调委会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充分依靠当地懂法律、公道正派、有威信的村民参与边界矛盾纠纷的调解。对开展矛盾纠纷成效显著的边界村,镇调解委员会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村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级调委会的指导,重点加强对重大疑难的边界纠纷的排查,积极控制事态的发展。镇党委政府为开展调处工作提供人、财、物保证。每年定期地对村级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调解的本领。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瓢里镇普法办经常利用相邻村传统节日做好“六五”普法和综治宣传月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创办法制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区域管理法规、边界管理办法及与土地、水、山林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进行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边界地区的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从根本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面向未来培育创建和谐平安边界的和谐之花

打造“三县友好”、创建和谐平安边界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边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边界群众热切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惟有稳定才能平安,惟有平安才能发展。维护边界社会稳定既是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经济的必然要求。我们通过这个平台,加强边界群众的联系、沟通和交流,遵照平等、友好、协商的方针,扩大边界群众的往来和合作,促进两省三县经济的共同繁荣和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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