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波读报:不交物业费将被列入失信记录
发布于:2015-11-26 11:59:35 来源:北部湾在线 点击量: 0 网络编辑:劳鹏程
视频简介:上月被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不交物业费将被列入失信记录。不过最新的修改稿中,这条规定被作出限制性要求,只有拒不执行司法或仲裁裁决的,才会按照规定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自从各地试行公民个人征信制度以后,哪些失信情况才应该列入记录范围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作为物业企业,当然希望通过征信制度的大棒能够促进物业费的征收,但业主却不乐意。这也是南京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版征求意见时遭到很多人反对吐槽的原因。也才有了现在的解决办法:既要将物业费缴纳问题列入征信记录,又要设置严格的前置条件,做到既能惩罚失信,又不误伤好人,也在物业和业主权利之间求得平衡。(文字音频来源:新闻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