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秋利:立法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一线报道|来源:北部湾在线2016-03-16 11:01:58|网络编辑:夏汝

BRBTV北京3月16日消息(广西台特派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文虹任) 人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证据就是打鉴定’,然而,当前我国司法鉴定工作中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问题正在日益凸显。广西全国人大代表韦秋利提出,建议制定出台司法鉴定法,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近年来,我国的司法鉴定工作有了较快发展,鉴定的业务范围逐步拓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韦秋利表示:“一是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和人员准入缺乏明确、细化的标准,影响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二是纳入司法鉴定统一管理的鉴定事项只限于法医、物证、声像三大类,导致其他常用的司法鉴定事项形成管理真空;三是存在司法鉴定人员、机构名册的‘册中册’或‘册外册’问题,从而产生变相准入。”

司法鉴定工作滞后,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全国性司法鉴定法立法滞后,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司法鉴定方面的立法,知识司法鉴定工作在法律地位、管理体制、鉴定程序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造成了极大浪费。韦秋利建议:“在确定的司法鉴定框架内,结合我国司法鉴定实际,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制定司法鉴定法,进一步明确司法鉴定的性质、范围、程序、机构的设立,司法鉴定员准入以及监督管理等,以规范和加强我国司法鉴定活动,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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