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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铁1号线(东段)开通试运营快两个星期了,市民试乘热情也持续高涨。可是近日,一组小孩在南宁地铁攀爬扶手的图片引发热议,文明乘坐地铁的话题再次成为热点。
2016年2月份,南宁市就正式颁布实施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市民安全文明乘坐地铁行为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市民们对此的了解程度如何?
7月8号(星期六),新闻910记者在南宁地铁南湖站内,随机采访了十位市民,他们对于《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禁止行为了解多少呢?
记者:您有了解过哪些事情在地铁上是不能做吗?
李先生:比如在车上饮食是不建议做的,还有吸烟在地铁上也是禁止的。
小学生:地铁开过来了,不能马上用手扳开车门,有个紧急按钮不能随便按,坐在车里面也不能太靠近车门。
覃女士:不可以抽烟啊,不可以倚靠车门这些。
记者:车上也不可以吃东西。
覃女士:不可以吃东西的吗?这个我不知道,也没有了解过。
随机采访结束之后,记者统计整理了这10位市民的回答,有8位市民知道一些在地铁上禁止的行为,比如吃东西等等,但仍有两位市民完全不知道有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即便是说出一些禁止行为的市民,也都是从新闻报道中得知,他们对于《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几乎是一无所知,更不知道条例中所列的都有哪十类禁止行为。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措施开始实行了么?
其实在《条例》中,除了列出了十类禁止行为以外,还有对一些发生在地铁中的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例如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或者擅自从事商品销售、广告宣传等实施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将被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在南宁地铁采访时正值周末,地铁里的乘客也较平时多了很多,而记者就在车厢里看到了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小孩在座位上上蹿下跳、乘客在车厢内喝牛奶等。在采访中,南宁市民陆小姐还告诉记者,她曾看到有家长在车厢内拿着塑料袋让孩子小便。
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如果在地铁范围内发现有乘客做出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实施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最高将被罚500元。那么,现在地铁工作人员对这些不文明行为开罚了吗?
记者以市民身份,把在车厢里看到的一幕不文明乘车行为反映给了南湖站的一名值班员。
记者:车上有人喝牛奶饮料是可以的吗?
工作人员:这个是不允许的,不管是地铁站还是列车上,在地铁范围内都是不能饮食的。目前我们还没有安排安全员巡视,以后会有专门的列车人员巡视。
记者:会处罚吗?
工作人员:前期肯定是以引导教育为主,毕竟南宁地铁是新兴的一个企业,可能大家对这个不是很熟悉。后期制度慢慢完善后,可能会有相应的有一些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让人们在地铁这样的公共交通上也能有舒适的坐乘体验。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其实全国其他城市的地铁中也经常会出现许多夸张的不文明乘车行为,比如在上海地铁走红的“鸡爪女”,沈阳地铁情侣旁若无人地亲热等等。因为在当地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没有具体处罚规定,这些人因为不文明行为而走红,却没受到任何处罚。
今年颁布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处罚纳入条例,也是相对于那些前车之鉴的一个改进。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这样的规定实施起来有难度,“最难是取证吧,吃都吃完了,垃圾一扔,谁知道是谁?要是违反规定的人不认怎么办?”
对此,广西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姚华认为,这不难解决:“比如在站牌等一些重要位置安装摄像头,考虑是否采用摄像头拍到的情况作为证据。还有市民拍摄的相片、视频等等,我觉得都是可以讨论的。”
另外,对于地铁部门现阶段对不文明行为暂不处罚的做法,姚华也表示赞同。他认为,地铁在南宁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现阶段,允许有一定的引导缓冲期。
主页菌有话说
地铁是城市文明的标杆,不仅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乘客也是如此。不处罚不代表默认那些不文明行为,地铁部门应该在缓冲期内加强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如何文明乘坐地铁,而作为乘客,更应该在缓冲期内学会适应,接受引导,提高自身素质,让自己成为城市文明的一面镜子。
▍记者:新闻910蒋文婷(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