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2016年度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介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下一步工作安排时明确表示,“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工作进展情况是做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变更工作有序开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部分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等工作。
他还说,下一步工作安排是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继续扩大聘用制度推行面,研究提出解决编外用人问题政策思路。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启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分行业制定公开招聘办法。出台促进事业单位创业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所谓“不纳入编制管理”,就是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而之所以要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是考虑到高校、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化,还要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在全部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之后,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会实行全员合同聘任制。
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始于2011年,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任务,主要内容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归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确定为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确定为公益二类。公立医院、高校等公益二类单位取消事业单位编制,探索“公益”和“市场”两条腿走路,将是下一阶段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点内容。
传统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同为财政供养的“国家单位”,随着事业单位编制不断扩大,人员逐渐增多,财政供养压力越来越大,公益服务的效率却越来越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根本目的,就是要精简事业单位编制,减轻财政供养压力,同时提高公益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第一阶段,基本达到了“减员增效”的目的,而在分类改革的第二阶段,取消公立医院、高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编制,同样也要努力实现“减员增效”的目的。
公立医院、高校等的事业单位编制要取消,其提供公益服务的属性和功能却不能取消——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非但不能取消,反而应当有所强化优化。这就内在地要求,公共财政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投入保障作用丝毫不能削弱,政府不能借取消公立医院、高校事业编制的机会“甩包袱”。
公共财政的投入保障作用表现在,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那部分公益服务,公共财政仍须全额拨付经费,而不能把这些统统推向市场;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那部分公益服务,有的需要向公众收取费用维持非营利性运作,有的可以改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公众提供。无论哪一种方式,都需要公共财政予以补贴和保障,如果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公立医院、高校就会提高收费标准,由此加剧“看病贵”、“上学贵”,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公众提供的医疗、教育服务,也会因政府购买价格过低而影响质量。这些代价最终会转嫁到公众身上,公众将成为政府“甩包袱”的受害者。
取消公立医院、高校的事业单位编制,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创新之举。在此过程中,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保障功能不能弱化、打折扣,而应当继续加大力度、优化结构,以体现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为此,要从完善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督入手,针对公立医院和高校建立成熟、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包括成立公立医院拨款委员会、高校拨款委员会等第三方监管机构,推动政府切实履行对公益事业的保障责任。
有数据表明,目前中国公立医院在编人员大约有800多万,高校在编教职工有233万余人,对于这部分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做法将实行实名统计,之后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
而对于高校的非在编人员,官方尚未统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采访时表示,这部分人员的数量十分庞大,“编外人员多的单位有的能占到一半,少的也有20%—30%左右。”下一步,在高校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之后,将会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解决编外人员面临的多种问题。
内容综合自:人社部官网、华夏时报(作者 王晓慧)、北京青年报(作者 潘洪其)